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华坤女性消费指导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中国妇女杂志社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女性消费者、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引导女性科学消费行为,努力拓展女性消费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全国妇联。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甲24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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