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中心章程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