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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3个部门一起“治家”,与你有关,速看!

来源:福建省妇儿工委办
妇联直播间 2022-01-28 12:39: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法治成果,《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是福建省在家庭教育立法方面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为各部门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推动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职能规定,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等2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了23个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分工。


看看他们如何各司其职


省委宣传部

统筹协调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积极传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内容,刊播公益广告,打造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融媒体产品。


省委文明办

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在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中,将家庭教育工作成效作为考核指标。


省委网信办

加强家庭家风、家庭美德网上宣传,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整治,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省教育厅

与省妇联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协同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为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加强家庭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依法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公安厅

及时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家庭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省民政厅

指导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机构做好家庭教育、婚育健康及育儿知识宣传服务;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国家监护职责,做好机构内儿童家庭教育替代相关工作;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相关工作,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做好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登记管理,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支持和培育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


省司法厅

统筹指导法治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矛盾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康婚姻家庭和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在案件办理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省财政厅

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结合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投入。


省人社厅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省文旅厅

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实践活动。


省卫健委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广泛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家庭教育方面指导和管理;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培训,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宣传普及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省市场监管局

立足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类市场主体的规范管理工作。


省广电局

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用,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引导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制作播出家庭教育相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公益广告和文艺作品,为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体育局

立足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增强未成年人体质,创新社会体育组织培育扶持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体育,增加体育资源供给。


省法院

进一步丰富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内容,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者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加强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和关心救助等工作,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为开展包括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在内的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延伸审判职能,与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省检察院

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必要时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探索将家庭教育评估结果作为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的参考;结合办案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省总工会

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寻找“职工最美家庭”等文明和谐职工家庭活动,帮助职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提高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教育素养,促进家庭、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


团省委

组织开展对父母科学育儿、科学教子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利用开展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契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关注关爱和家庭教育指导。


省妇联

与省教育厅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省科协

发挥科技馆的科普阵地教育功能,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或亲子科普教育活动,积极开发公共科普服务产品,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


省残联

为残疾、精神心理障碍等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


省关工委

会同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办好网络家长学校;发挥“五老”队伍优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培养家国情怀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


省妇儿工委办

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建立健全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经验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切实担负其相应职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履行部门职责,并指导所属系统和部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二)注重资源整合

各部门要注重统筹各方力量,结合各自职能,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家庭教育支持网络。


(三)扩大社会宣传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工作和实践要求,宣传本部门、本系统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深入人心。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各部门要集中开展家庭教育科学理念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