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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贺海莹

来源:呼伦贝尔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2-04-13 15:26:46

榜样的力量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妇联将在呼伦贝尔巾帼风采微信平台上对荣获全国和全区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建功集体称号的我市16个集体和12名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岗位建功工作,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妇女立足岗位,为社会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贺海莹


“每一个孩子都渴望向阳而生,但是很多孩子却生活灰暗,深陷泥沼。”未检工作就是投向孩子的一道光,给他们带去光亮,传递另一种人生,这是未检工作的温度,也是贺海莹一直以来从事未检工作的信念。

履职尽责做优普法工作

通过以“法治进校园”为工作载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和深度,制定《法治课件清单》,针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法治教育课程;本人担任多所海拉尔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践行岗位职责,先后开展法治讲座共30余次、指导模拟法庭1次,师生和家长受众共计两万余人;疫情期间,本人拍摄的“海莹普法小课堂”系列普法微视频,涵盖预防校园暴力、防性侵、网络诈骗等,通过海拉尔区教育科技局向海拉尔区各高中、中小学转发,此次“线上”录播授课,覆盖了海拉尔区29所学校、25000余名师生及数百名学生家长,使孩子们法治学习不延期、不滞后。

点滴平凡彰显为民情怀

为民服务就在我们身边,多为群众考虑、多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秉公执法办案,就是为民办实事。本人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未成年人是在校的高三学生,收到案卷后第一时间听取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同时针对双方家长在教育未成年人子女中存在的监管不严、监护履职不到位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督促监护令》,经过多次的化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终对该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来该名未成年人家长向本人送达致谢锦旗,家长说:“感谢检察官在案件办理期间对孩子多次的帮教和关心,对我们家长的教育指导,让孩子能够有重归校园的机会。检察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效亲民的作风,让我和孩子为之感动和感谢。” 一面锦旗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本人工作的信任和认可,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帮扶救助温暖困境儿童

本人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对家庭情况困难、受侵害行为遭受心理问题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工作,第一时间向救助部门移送线索,协助开展救助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走出困境和阴霾。在社区组织的圆梦微心愿活动中,本人认领一个6岁儿童提出的需要一个读书卡的微心愿,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一个包年阅读卡,满足孩子小心愿,并嘱咐他养成阅读好习惯,一定努力学习。

多年来,本人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次帮教,将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做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和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