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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巾帼维权守护“她”权益

来源:福建省龙岩市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3-09-13 16:43:54

日前,上杭县妇联收到一封来自龙岩市常委会推进才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感谢信,感谢县妇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中发挥妇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和优势,织密立法联系网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全方位收集妇女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推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立法意见建议采集、法治宣传等工作,有效打通民情民意收集的“最后一公里”,成果突出。

近年来,上杭县妇联先后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意见建议征集4次,提出意见建议共32条。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孕产妇、更年期妇女以及遭家庭暴力、性骚扰或者性侵害妇女提供心理支持”,建议调整为“国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为大龄女性或单身女性、孕产妇、更年期妇女以及遭家庭暴力、性骚扰或者性侵害妇女提供心理支持”等3条意见建议被上级采纳。

0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织密信息采集网络

延伸拓宽妇联组织网络。持续推进妇联组织改革“破难行动”,因地制宜建立各具特色的妇联阵地,目前上杭县已建成妇女之家397个、妇女微家70个、儿童之家329个、团体会员4个,新成立执委工作室2个。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广泛联系服务各领域各行业妇女干部群众,精准收集妇女群众新期盼新需求,推动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的面更广、更全、更准。同时,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作用,促进公检法司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为每一次的草案意见建议征求提供专业权威的信息采集服务。

拓宽基层联系点。鉴于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设在才溪法庭,联合才溪法庭成立维权“妇女微家”,由该片区6个乡镇妇联主席担任家事陪审员、家事调查员,积极参与辖区案件调查、审判等司法工作,注重收集妇女群众社情民意和对立法工作的建议意见,推动地方立法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2年,联合上杭县司法局在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指导各乡镇成立维权工作站,在对来访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信访调解过程中,深入了解妇女群众在维权过程中碰到的现实困难,听取妇女对司法工作的建议意见,为立法信息采集工作传递最基层的声音。

02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信息采集参与性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上杭县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巾帼普法”专栏,发挥“一呼百万”微信群作用,及时发布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维权典型案例等内容,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在“三八维权月”、“11·25”国际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发动巾帼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开展“巾帼暖人心普法维权在身边”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多形式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把加强妇联干部、执委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作为做好基层立法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妇女工作会议、举办妇联干部培训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形式,围绕法律法规知识和最新的地方条文条例,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妇联干部、执委、春蕾安全员、巾帼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妇女工作者法律专业素养,为参与立法信息采集奠定法治基础。

03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注重信息采集实效

畅通联系妇女群众渠道。深入开展“下基层 访万家 暖民心”调研活动,发动各级妇联干部、执委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将妇情民意真实掌握在基层。完善妇联干部执委联系基层妇女群众机制,每人经常性联系1-2名基层妇女群众,特别是对困难、残疾、留守妇女、单亲家庭等群体,了解需求,提供帮扶,在联系服务的过程中,注重倾听弱势群体声音,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特殊群体感受法治和民主的温暖,提升妇联系统立法信息采集的针对性。

深入开展论证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妇女儿童关切的热点议题进行专题调研、座谈论证和积极反馈,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提供第一手资料。如,针对反家暴、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两头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妇女关切问题,发动各级妇联干部和妇联执委开展走访调查,摸排存在“两头空”的人数、原因和存在困难,对遭受家暴、留守流动儿童等重点人群和家庭登记台账,定期走访提供相关帮扶,为更有效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传递基层真实声音。

广泛吸纳意见建议。对人大、政府下发给上杭县妇联的法律草案等,第一时间下发至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妇女工作者,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填写建议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领域各行业妇女群众意见建议,在综合各方意见后经过党组认真讨论修改后上报,为法律法规的出台建言献策。如,2022年1月,上杭县妇联召集县乡两级妇联干部、妇女代表等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后形成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上报立法部门,为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提供了最基层意见,3条意见建议被国家机关认可,促进了立法机关和基层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