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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姚•和合”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进妇儿驿站启动

来源:浙江省宁波余姚市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4-03-05 14:12:35

2月29日,余姚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成立10周年新闻发布会暨“姚•和合”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进妇儿驿站启动仪式在余姚市人民法院举行。

余姚市巾帼志愿者协会、金凤工作室、谢霞波、魏晓萍荣获家事工作十周年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余姚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励为谢霞波、魏晓萍颁发十周年突出贡献奖杯及证书。

会上,市妇联、市法院等八部门共同启动了“姚·和合”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进妇儿驿站工作。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吕幼萍介绍了具体工作方案,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重塑办理流程、迭代升级家事服务阵地,形成15分钟家事纠纷化解服务圈,构建家事“进一门”综合服务矩阵,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吕幼萍介绍工作方案

“姚·和合”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进妇儿驿站启动仪式

十年春秋,十年耕耘,结出硕果。早在2014年2月,余姚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十年来,两部门坚持诉、调无缝对接,在家庭纠纷的专业化审理和多元化调解之间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从2003年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到2014年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再到如今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十周年,余姚市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余国英全程参与了家事审判合议庭的孕育、诞生和发展。

“该怎么区分这段婚姻已经病入膏肓无法挽回,还是仍有一线生机,如何平衡和把握这种‘微妙’的情绪,考验所有家事法官审理智慧和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基于此考虑,我们率全省之先推动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余国英解释道。

家事审判合议庭(圆桌式)

审判合议前先调解,于是又有了家事纠纷调解室。“很多来调解室求助的女性没有打算离婚,急需法律咨询;有些还想挽救婚姻,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妇联金凤工作室调解员柳文儿说道。

近年来,余姚市妇联积极推进家事纠纷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已形成了金凤工作室、兰馨工作室、余大姐谈心室等一批工作室。同时又启动了“姚•和合”家事“一类事”综合服务进妇儿驿站工作,构建家事“进一门”综合服务矩阵,最大限度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金凤工作室

余大姐谈心室

“妻子患病后脾气暴躁,夫妻感情恶化,丈夫多次提出离婚,但妻子始终不同意。我们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以及当地的妇联干部一同参与案件的处理过程。”余国英说道。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很多当事人或多或少地存在负面情绪。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有利于承办法官、调解员选准角度进行调解,也能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做出理性和明智的选择。余姚市妇联结合四级基层家事纠纷调解室建设,积极融入心理疏导,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心合家事”妇女儿童关爱项目

十年磨一剑,现如今在余姚,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市、镇、村、网格四级家事纠纷调解组织格局,并发挥金石榴女律师维权服务分站功能,以婚调进矛调工作为依托,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据统计,全市现有乡镇(街道)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单位22个,村(社区)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单位312个,基层专兼职调解员350余人。

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总是会面临着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专挑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进行陈述,真相到底是什么?这时,就需要调查员来发挥作用。余姚市妇联、市法院聘任21名乡镇(街道)妇联主席担任家事纠纷案件调查员,充分利用妇联组织职能优势,找出案件争议焦点,化解纠纷。同时,邀请有威望的乡贤、“老娘舅”等组建家事调解队伍,发挥其熟悉乡俗民情、德高望重的优势,促进息讼罢争。

家事调查员

此外,为深化家事纠纷警情联动服务机制,余姚市妇联开展“甬尚姐妹四必访”工作,结合和睦E家数字化平台系统,对高危等级的家庭,提醒属地乡镇(街道)妇联进行关注和协调。2019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通过家事纠纷警情联动服务机制调处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总共172件。

“一张圆桌,愿一家团圆,得一家幸福”。余姚市法院采用曲线构造、原木色彩布置圆桌调解室,通过营造和谐的氛围,使其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

不同于常规法庭“原告”“被告”的席位设置,一个个写有“妻子”“丈夫”等家庭成员字样的席签围绕在审判桌旁,传递出“家”的温暖、“和”的气息。

布置家事文化墙,设计婚姻、赡养、继承三系列家事宣传漫画,制作“致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一封信”、和合家事宣传册,突出“和、善、孝”主题,传达温暖和谐声音。

除了在硬件装饰上,突显“家”与“和”,余姚市妇联和余姚法院还探索了以“阳明心学”为代表的本土优秀先贤文化及家风家训运用于家事纠纷化解、审理全过程。近些年,陆续在宁波更大集团有限公司、兰江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阳明街道新桥村成立“姚•法润和合驿站”,主要处理以家事纠纷为主,相邻纠纷、合同纠纷为辅的民事纠纷。

姚•法润和合驿站

十年来,余姚法院共受理家事件8759件,审结8811件,调解撤诉5138件,调撤率58.31%,促进了家事纠纷案件的有效化解,夯实了社会稳定的“家庭细胞”,成为妇联系统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