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河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木兰婚调”体系建设,4月2日,省妇联、省司法厅在保定市联合召开河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省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贾云霄,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贾云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立足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危机干预力度,以家庭“小和谐”筑牢社会“大平安”。要压实主体责任,依托“网格+妇联”,加强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常态化排查,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木兰”婚调室,深化村(社区)专兼职木兰婚调员队伍建设,明确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调委会专职婚调员,纳入人民调解员名册,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统一佩戴徽章。要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合作,明确对应联络部门和联络人员,深入探索创新联动方式方法,加强对木兰婚调员的规范管理和业务培训,落实“以案定补”政策,充分调动木兰婚调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扎实有力推进,明确各级责任,科学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下沉到底、一抓到底,将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确保基层木兰婚调工作持续推进深入开展。
梁洪杰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调解为重要渠道,以防范婚姻家庭纠纷激化为重点,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要切实强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婚调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落实好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制度,坚持依申请调解和主动调解并重,强化主动排查、主动调解意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放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格局中来谋划推进,加强与妇联组织的紧密协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为婚调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取得实效。
保定市妇联、唐山市妇联、张家口市司法局、衡水市司法局、宁晋县妇联、秦皇岛市海港区“暖心港湾”婚调驿站等6个单位就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交流,介绍特色做法和具体举措。
会议对深化基层“木兰婚调”工作、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布了“木兰婚调”标识,省妇联、省司法厅共同启动河北省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
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到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的“红霞”调解室、莲池区西高社区进行现场观摩,实地考察学习基层妇联发挥网格作用进行排查走访,多元防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
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妇联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长,雄安新区妇工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定州、辛集市妇联主席、司法局局长,重点县区妇联主席共5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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