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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大革命的巾帼力量 ——纪念广东妇女解放协会成立100周年 ​

来源:广东省广州市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5-06-12 11:14:48

国民革命时期广东妇女运动开全国妇女解放运动之先河。1925年5月10日,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在广州正式成立,短短两年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分会、支部,从一隅“星星之火”发展到各地“燎原之势”。该协会高举反帝反封建的旗帜,将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相结合,引导妇女从传统家庭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与革命洪流,充分唤醒了大革命的巾帼力量,推动妇女实现全面解放。

一、何以先声: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的成立背景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妇女运动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团结和发动广大劳动妇女,组织“能代表一切被压迫妇女做运动的团体”。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审议通过《妇女运动决议案》,明确中共妇女运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广泛发动和团结各阶层妇女参加国民革命,提出设立妇女运动委员会以“集中本党女党员之活动”,为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1924年1月,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妇女运动统一战线确立,广东成为全国革命中心、妇女解放运动的前沿地,妇女意识日渐觉醒、妇女运动蓬勃兴起。一批女共产党员和女共青团员,如蔡畅、高恬波、邓颖超等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广东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广州电话女司机联合会等妇女组织相继成立,妇女解放之声浪“日唱日高”。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妇女运动之议决案,指出应建立以“工农妇女”为基础、“切实代表工农妇女的利益”的妇女组织,明确妇女运动是“民主解放运动中的一要素”,妇女解放要与国民革命有机结合,在反帝反封建革命中争取“教育平等”“职业平等”“工资平等”等妇女权利。

中共广东区委积极贯彻关于妇女运动工作方针,决定组织一个公开的、系统的、有指导的妇女组织。1925年3月8日,在中共广东区委的领导下,新学生社女社员成立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筹备委员会,中共组织派夏松云负责筹备工作。5月10日,广东妇女解放协会正式成立,通过了《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纲领》《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宣言》《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组织大纲》,明确了以劳动妇女为主体,团结广大妇女群众,高举反帝反封建的旗帜,投入国民革命运动,为妇女谋利益的组织性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女解放事业开始向组织化、群众化、革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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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以为之: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的组织发展

在中共广东区委的领导下,广东妇协以严密化组织建设和群众化组织动员将妇女运动触角延伸至革命动员的最基层,为党领导妇女解放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严密组织建设,明确从“总”到“分”多级组织体系。1925年,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甫经成立,便颁布了《广东解放协会组织大纲》,明确了组织建设及发展方向。就组织管理而言,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会员发展方面,严格实行双会员介绍制与执委会审核制,会员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承担接受执行委员会委托办理事务和缴纳会费(贫者免费)等义务。会务组织方面,明确协会会期,规定全体大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执行委员会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支部则每周举行一次会议。厘定会费标准,规定会员每年缴纳一元二角,六次分匀清交,保障日常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决策的及时落实。就组织架构而言,构建“总会—分会—支部”组织体系,明确分会是总会的基层枢纽,支部是协会的基本单位,总会必要可派遣特派员负责各路会务。为适应革命形势变化和妇女运动发展需求,妇协多次召开改选大会,不断健全组织架构。如1925年调整执行委员会部门设置,新设工人运动等六种特项委员会。1926年增选特派员赴各路分会指导工作,解决“组织散漫”“总分会关系不密切”等问题。妇协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将各地各界妇女团结起来,为妇女运动蓬勃发展筑牢了组织基础。

二是开展群众动员,实现从“一隅”到“各地”全面辐射。1925年12月,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在第二次改选大会上强调“我们今后的使命是要把我们的运动使之能够真正的群众化”,开始着手整顿各地分会、支部组织,将其打造为“训练会员的极好机关,深入群众发展本会组织的良好工具”。妇协依托各地妇女解放协会分会和支部,构建了“总会制定纲领—分会因地施策—支部落地执行”的组织机制,其“会员三分之二以上是工农妇女”,成为“革命而群众化的”妇女组织。据不完全统计,仅两年的时间,几十个县、市都建立了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分会。1926年中共中央妇委报告显示,截至当年11月,协会“已发展到二十六个分会,群众已达四千余”。虽无法明确具体会员数,但可以确定的是,随着革命政权的扩大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妇协会员人数不断增加,组织规模愈发庞大,分会的旗帜插满了广东各地,从一隅“星星之火”发展到各地“燎原之势”,成为反帝反封建斗争中一支重要、活跃且有影响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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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何以显彰: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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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至1927年间,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组织发动各阶层妇女投身革命浪潮,推动各阶层妇女在革命斗争中挣脱桎梏、争取自由,实现了从被“解放”的客体到“解放”主体的转变,有力推动了广东乃至全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

在思想启蒙层面,妇协以机关刊物《广东妇女解放协会会刊》(后改名为《光明》《妇女生活》)为重要阵地,积极回应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将妇女解放理论与民族民主实践结合,深刻阐明了妇女自身解放的主体必要性和参与国民革命的历史必然性,为唤醒、武装、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奠定了思想基础。在政治动员上,充分发挥“三八”国际妇女日的象征与符号作用,定期开展大规模纪念运动。并以演说、谈话、化装演讲、白话新剧等更直观、更直白的形式到工厂和女工家庭开展宣讲动员,鼓励广大劳动妇女与封建礼教抗争,投身革命,争取自主独立。在教育训练上,妇协鼓励妇女在家庭之外接受教育、加入组织。创办女子干部学校、讲习所、训练班等,并发动特派员前往指导各地“训练会员,造就人材”,奠定了妇女运动发展的人才基础。在保护妇女权益等具体实践中,妇协引导广大工农妇女从父权制和私有制的双重压迫中解放出来,“真成为社会上的一个人”。以1926年“冯秀娟事件”为切入点,妇协积极推动《援助被婚姻压迫女子的决议案》落地,为因离婚致诉讼的妇女进行声援、为因离婚而影响生活的妇女介绍职业。同年,召开省港女工大会通过新工厂法、女工保护法、省港罢工三项提案,“使我妇女不至再受许多摧残”。在革命实践维度,妇协积极动员参与国民革命,号召妇女同胞“继续努力,继续前进,联合世界一切被压迫者根本打倒一切帝国主义”,在东征、南讨和北伐战争中组建妇女运输队、救护队、宣传队等,承担交通联络、后勤保障与革命动员工作,为国民革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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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四一二”政变爆发,随着国民党右翼势力的全面清党,原以国共合作为政治基础的妇女组织体系遭遇系统性瓦解,各地妇女解放协会受到严重摧残,大批会员被捕或牺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东妇女解放协会转入地下活动,以分散、重组等方式继续宣传妇女解放思想,参与革命斗争。百年风云激荡,薪火相传不息。广东妇女解放协会开创性地将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相融合,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在民族救亡的历史洪流中谱写了妇女解放运动的新篇章,其组织建设、宣传动员和革命实践等妇女运动经验至今仍值得镜鉴。(作者:何美蓉 李咏谕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