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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她风采】方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巾帼律师担当有为

要闻 2020-05-24 09:10:33

带着10份议案、7份建议,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开启了她的“2020两会时间”。

5月22日上午,方燕代表以饱满的履职热情,聆听了政府工作报告。对报告中强调的“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信访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与职业相关内容,尤为印象深刻。 

此次代表履职,方燕带来了哪些基层声音?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又有哪些新的建议?本刊记者连线采访了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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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您此次参会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A:面对疫情“加试题”,决胜全面小康,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等重大课题,都是值得关注的“必答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我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法律援助以及环境资源、生态保护等。

Q:您带来了哪些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议案、建议?

A:我将提交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2份议案、2份建议:

一是关于修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议案。增强防止儿童被性侵的保护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建议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增设儿童被性侵后的精神损害赔偿机制等。

二是关于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议案。建议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还有关于建立收养评估、监督制度的建议。《收养法》实施已近30年,我认为,现行收养制度存在收养条件过高,收养程序不完善,对收养人评估不到位,对收养关系成立后的日常监督缺失等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也就收养的相关条款作了修订,建议在此基础上,建立收养评估、监督制度,加强对收养儿童的权益保障。

另外,我关注女性产后抑郁的问题。提出将妇女产后抑郁诊断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如抑郁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等。据我了解,有些女性因为费用负担重,放弃治疗使得病情加重。建议相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助力保障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婚姻家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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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议案、建议的提交,您做了哪些准备?

A:主要通过调研、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日常咨询等,注重积累和思考。今年是我第三年提交关于收养方面的议案,去年我多次前往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立法调研,去年8月还组织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与西安市儿童福利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今年我又对此进行了补充完善,希望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的基础上,建立收养评估、监督制度,加强对收养儿童的权益保障。

此外,作为一名律师代表,近年来我多次组织参加普法进校园活动以及法律援助,结合日常法律咨询,使我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法律知识,听民声、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从而提出与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有操作性的议案、建议。

收养 方燕 议案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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