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维权迈新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妇联”巧织妇女儿童保护网
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濂溪区人民法院与濂溪区妇女联合会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坚持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深入践行“12345”工作法,切实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共建一项机制
2024年,区法院与区妇联就深化完善“法院+妇联”工作机制达成共识,联合制定《关于共同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方案》,该方案提出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多元合作机制,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大合力,内容涵盖家事案件诉调对接、常态化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刑事犯罪、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等具体举措,为双方携手保护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制度供给。
设立两个工作站
区妇联与区法院共同在威家法庭及新港法庭设立了两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两个工作站服务范围辐射濂溪区整个辖区三分之二的乡镇,同时创艺设计维权形象代言人“联联(濂濂)”“系系(溪溪)”连心宝宝,寓意濂溪区,制作爱心抱枕和连心钥匙扣等周边文创产品,进一步扩大工作站服务范围,触角延伸至社区、村镇,实现了维权服务“零距离”,让妇女儿童在需要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工作站坚持“前端宣传预防、中端化解矛盾、后端关爱帮教”的服务模式,致力于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婚姻家事案件调解、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


实行“三员”共治
区法院与区妇联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在威家法庭试点选聘18位社情联络员、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实行“三员共治”,制定濂溪区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家事调解流程,打造家事调解工作室,广泛联系服务辖区妇女儿童和群众,共同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多元预防及化解。“三员共治”中,社情联络员负责及时报告本自然村的婚姻家事纠纷情况;司法协理员负责监督见证公正司法,协助法庭开展送达、调查、执行、普法等各项司法工作;调解员负责组织或参加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三员共治”实行以来,“三员”参与普法活动10余次,先行化解纠纷20余件,参与调解婚姻家事案件30余件,调解率达70%,工作成效显著。


采取四项普法举措
近年来,区法院与区妇联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效方法,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四项举措”,切实提升妇女儿童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一是源头预防,精准普法。通过对各乡镇的婚姻家事案件进行分析,依托村镇法治广场开辟法治宣传栏,通过“以案释法”“一问一答”等法治栏目,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定期开展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培育文明乡风,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二是创新方式,多元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蓝天白云下的普法课堂”特色主题普法活动,让校园普法走出课堂,走向操场,围绕普法的实用性和趣味性,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扩充队伍,联动普法。2024年,在区妇联支持下,区法院女干警、辖区妇女法律明白人、妇女党员及干部等40余人成立“濂溪区法院巾帼法治志愿服务队”,近半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四是转变思路,双向普法。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双向普法,除法官上门普法外,还开展“法润九江▪浔城少年法院行”系列普法活动,法庭邀请九江外国语学校、威家镇中小学多批学生实地参观学习,增强普法实效。



实现五个效果
“法院+妇联”工作模式将平台共建、资源互补、顺畅沟通等优势充分发挥,通过“普法+调解”模式,变“按部就班”为“关口前移”,并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消解于萌芽,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人民幸福五个效果的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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