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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妇联创新推动《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落地普及

来源: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妇联
妇联直播间 2026-05-21 14:06:39

《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妇联与玉田县教育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创新推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家校协作清单落地”的联动宣传模式,在玉田县郭家屯镇中学举办“守护青春 护航成长”木兰有约家庭教育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同台授课,讲授《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及《民法典》重点内容,活动现场同步发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校协作清单》,明确家校双方履职责任,凝聚多方力量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全校七八年级家长共计8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专业讲师团现身说法

解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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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未成年人走上歧途,最初都是从微小的不良行为开始的,家长的及时发现和干预至关重要。”讲座现场,妇联相关负责人首先向到场家长点明了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核心作用。随后,由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组成的“木兰有约”讲师团结合办案实践,围绕条例中的核心条款展开解读,重点提醒家长:如果孩子出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参与赌博、吸烟饮酒、打架斗殴,或是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擅自进入酒吧等未成年人禁入场所,都属于需要警惕的不良信号,切不可疏忽大意,放任问题发展。

明确法定监护责任

以案释法敲响法律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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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团结合多起办理过的真实案例,向在场家长明确了监护人的四项法定责任:要时刻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发现异常及时疏导,不得放任不管;要配合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心理教育,不得拒绝沟通;要妥善管理家中危险物品,不得让未满16周岁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向学校、村(社区)、妇联求助。讲师特别提醒,如果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不少家长听完案例后纷纷表示受到了深刻警醒。

配套预防举措落地

清单发布压实共育责任

讲座结束后,现场向全体家长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校协作清单》,清单从教育管理、校园安全、协同帮扶三个维度明确了学校的具体履职内容,同时围绕监护主体责任、成长动态关注、安全守护义务三方面划定了家长的法定职责边界,推动家校双方逐项对照落实,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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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县妇联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妇联执委持续走进学校、村(社区)、家庭,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让法治意识深入每一个家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没有旁观者。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玉田县每一位孩子的成长之路,让他们在法治阳光下平安、健康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