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妇联:写好“绿色家庭”文章 助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普洱示范
云南省普洱市妇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和建设生态宜居之城、健康养生之地、普洱茶文化之源,把普洱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示范市、祖国西南边疆绿色明珠的战略定位,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工作中,市妇联以打造示范点为突破,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在广大妇女中引领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健康生活,加大对妇女生态文明理念的培养,打造了具有妇联特色的绿色家庭工作品牌。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妇联、县(区)绿色经济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实施“巾帼共建美丽村寨”、“巾帼绿色行动”,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为助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普洱市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由市妇联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参与。为组织实施好创建行动,建立日常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各参与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妇联负责牵头协调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督促配合参与单位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宣传绿色家庭典型,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当地绿色家庭创建实施办法,联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做好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相关数据的统计、督导和评估工作。 三是制定创建标准 普洱市妇联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制定了《普洱市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并根据省级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制定了我市绿色家庭创建标准,从生态文明素养、节约能源资源、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7条创建标准,其中城镇家庭达到8-9条、农村家庭达到7-8条可视为初步达到创建要求。 四是细化工作任务 结合普洱市创建绿色经济示范区的考核要求,针对全市60%的家庭初步达到创建要求的目标任务,市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洱市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制作了普洱市绿色家庭创建测评审核表和普洱市绿色家庭统计表,要求各县(区)妇联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好乡(镇)、村(社区)开展好入户排查、测评审核以及汇总统计工作,使绿色家庭创建更具操作性。 普洱市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始于2018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在全市城乡家庭中广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价值理念,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宣讲“绿色家庭”故事,让一批爱护环境、简约适度、低碳生活的“绿色家庭”典型脱颖而出,形成争创绿色家庭、创建美丽庭院的良好社会氛围。 “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美丽家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妇联组织通过面向全市城乡家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绿色价值理念,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进村入户,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讲,张贴悬挂标语、条幅,制作宣传专栏,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等,宣传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的意义和内涵,引导、动员、激励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使绿色家庭创建工作能够扎实地开展在基层、落实在家庭、受益在群众。 全市各地活动异彩纷呈,思茅区以绿色家庭创建促文明新风,引导妇女群众进一步强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文明进步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建设美丽家园;景谷县以小家幸福促大家和谐开展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澜沧县以项目为依托,打造妇联“绿色家庭”品牌,创建县级“绿色家庭”7.4万户;孟连县开展“低碳生活 绿建未来”主题创建活动。市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晒晒我家小院子”“绿色家庭”事迹展播宣传专栏,对全市优秀绿色家庭进行展播,通过举办“绿色家庭”故事分享会,传播“家庭绿色”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家庭,推动全市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绿色发展的文明新风尚。 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市级美丽村寨示范点50个、绿色家庭495283户,占全市家庭总户数的63.49%,超额完成27232户,占总户数的3.49%,市级绿色家庭示范户1139户,省级绿色家庭1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