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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查财产,究竟考验了什么?

法律咨询 2012-07-27 15:52:00 422

主持人:

各位读者朋友,欢迎来到“法律帮助茶座”!本期我们要讨论的话题跟财产有关,所以首先请大家在心里想想下面几个问题。

你清楚自己家里有多少财产吗?哪些在你名下?哪些在你丈夫或者妻子的名下?对方手里有你不知道的财产吗?你暗中查过对方的财产吗?用什么方法查的?

2010年6月实施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中,规定了夫妻之间拥有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夫妻一方只要拿着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就可以向工商、房地产、车辆等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这些部门还应该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2010年11月施行的《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2011年5月实施的《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里,都出现了相似的条文。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纷纷制定实施细则或规定,而夫妻互查财产正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不得不说,有了这样的规定,隐匿财产似乎没那么容易了,离婚找证据也好像容易了许多。但与此同时,争论也出现了。有人说,它在保护一方知情权的同时侵害了另一方的隐私权;也有人说,它挑战了夫妻之间的信任,会伤害感情。不过,大部分妻子恐怕都想知道丈夫是不是背着自己藏钱,即使没有夫妻互查财产的规定,私下查账的也不乏其人。

夫妻互查财产,究竟考验了什么,又挑战了什么?就让我们听听读者、学者和法规制定者的看法吧。

财产能带来安全感,但特殊手段要特殊使用

施晴,中学教师

说到夫妻互查财产,我首先想到的是我妈妈。从前妈妈每次给爸爸收拾衣服,都会翻他的口袋,然后数里面的钱。如果妈妈觉得爸爸的钱减少得太快,会询问他最近做了什么事,是不是有什么特殊花费。这些行为当然都是背着爸爸进行的,问题也都是在聊天中“不经意”说起的。钱虽然在爸爸手里,但妈妈心里有一本账。

因为家里的财政大权完全掌握在妈妈手里,我还曾暗地里为爸爸抱不平。不过后来我结婚成家,才发现自己和妈妈一样。从结婚起,老公的工资卡就由我保管,他只拿信用卡。每个月我都会留意他的信用卡账单,家里的收入支出也都是我经手。

我发现女人有掌管家庭财产的传统和欲望,而且不管在什么年代,女人都希望了解丈夫的经济状况,也都不想丈夫背着自己藏钱。这不是我们看重钱财,也不是我们不信任自己的丈夫,而是出于对家庭的重视和保护。

女人对财产的在意,其实正是对家庭的在意。也许女人天生缺乏安全感,所以对婚姻安全和家庭稳定的要求比男人高。而说到最能满足女人这种要求的,莫过于“丈夫在身边,财产在手里”了。

从前大部分家庭的财产都不多,种类也少,女人只要稍微留心就能了如指掌。可如今不仅财产的类型越来越多,财产背后的情况也不容易掌握,女人想管明白家里的财产就越来越难了。而且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承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性都不如从前了,女人需要一些“特殊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感也无可厚非。

夫妻互查财产就是一种“特殊手段”。它不能像我妈妈翻爸爸口袋一样,成为夫妻间常用的方法,而只能用于有特殊需要的非常时期,比如丈夫出轨时或离婚前。

因为夫妻互查财产虽然只是法律上的规定,本身没有“挑战信任、伤害感情”那么严重,但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自然不愿意别人在背后调查自己。所以作为妻子,我觉得如果夫妻感情好,就不要太较真,查账这种事不要做得太明显,不要给丈夫压力和逼迫感,在家里查查钱就算了,没必要动用法律和国家公器。但万一真遇到感情破裂要离婚,事关自己的权益,那就是上面所说的非常时期了,再使用特殊手段来保护自己不迟。

查财产,女人要掌握好手里的“风筝线”

杨阳,公司职员

查老公财产这种事我做过,而且不只一次。不过我这么做算是情有可原,因为我和老公曾经两地分居。

我大学一毕业就嫁为人妇,两年后生了女儿。当时我在外贸公司上班,经常出差,老公工作也很忙,我们带孩子很吃力。于是女儿3岁那年,我把她送到深圳,请我父母照顾。他们都是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我比较放心。

2007年,我打算辞职读MBA,正巧父母给我女儿联系了深圳一所非常好的小学。考虑到那边的教学质量好,我和老公决定让女儿在深圳上学,而为了女儿,我也考了深圳的学校。从2008年秋天起,我和老公开始两地分居。只有节假日和寒暑假,我才带女儿回广州。

如果男人是风筝,女人必须拿好风筝线。我经常不在老公身边,有些事情就不得不多注意。我是学经济的,出于专业习惯,我觉得掌握了老公的经济动向就基本可以了解他的其他情况,于是就留了个心眼儿。

去深圳前,我把家里所有银行卡、存折、存单的密码都告诉了老公,原因是万一他有急用或者我出了什么意外,他不至于动不了家里的钱。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所以应该不算“欲擒故纵”。不过这么做的额外收获就是,老公主动交出了他的工资卡密码,包括网上银行和股票账户的账号和密码,还说我和女儿在外面,用钱的地方多,有需要时可以直接转账。当然,如果他不主动,我会用正当合理的理由“忽悠”他交出来。不过后来,我们干脆把所有的银行密码都换成了同一个,免得太多记不住。而这样一来,我们俩的收入和支出就等于“透明”了。

此后,我真的查过老公的账。在深圳时用网上银行查过,回广州拿他的卡出去购物时到银行查过,也了解过他的股票交易情况。而老公表现得很好,让我放心不少,后来查账的次数就少了。2010年7月,我毕业回广州找了新的工作,也给女儿转了学。

现在我们一家回到了正常的生活状态,但我和老公之间的财务透明却没有结束。女人想经营好婚姻,有时需要采取一些小技巧。但千万不要搞得像间谍一样,更不能总是疑神疑鬼、咄咄逼人。我让财务透明的前提是我和老公“信息对等”,是出于维护家庭的目的,而不是想控制老公。家里有一本清楚明白的账,我和老公都觉得自己是被对方尊重的。聪明的女人,应该要懂得自己手里那根风筝线什么时候该松,什么时候该紧。

管家庭的钱,理老公的账

赵宇,公务员

我和老公谈了5年恋爱才结婚,在恋爱的第二年,他就把钱交给我管。那时候我上大三,他刚参加工作,他经常送我东西哄我开心。刚开始我也挺高兴的,后来发现其实他买的很多东西都没必要。

有一次一起逛街的时候,我看中一双鞋,觉得有点贵舍不得买,谁知他却坚持买了下来。我觉得自己不需要穿这么好的鞋,买了纯粹是浪费,当时我就变了脸:“你以为你给我花钱我就高兴吗?你是想要我们有个长久的未来,还是想看我花光你的钱就结束?”

他连忙说是想要个长久的未来。我也缓和了态度,给他讲我的看法。我告诉他,我们都是普通人,将来很难一夜暴富,如果想要未来衣食无忧,现在就需要养成好的习惯,赚钱不容易,花钱当然要仔细。

看到他被“训斥”后一副委屈和窝火的样子,我又于心不忍,温柔地抱着他说:“我们以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好不好?”他显然对此很受用,也抱着我说以后一定会仔细花钱,为我们的将来努力。

一个星期后,他把发工资的存折和卡交给了我,让我管。我起初表示拒绝,觉得毕竟是他赚的钱,我管不太合适。谁知他说,通过上次的事,他已经认定我是他未来的老婆,他赚的钱就是我们俩赚的,我管钱是管我们未来小家庭的钱。

这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我立即答应下来,因为我也认定他是我未来的老公。我把工资卡还给了他,只保留了存折,他能自由支取,我也能知道他花了多少钱。

刚开始的时候,他花钱很不规律,取500元有时能花两三周,有时只够花三天。我就帮他回想都花到了哪些地方,再和他讨论哪些该花哪些不该花。慢慢地,他花钱就很有计划,一个月有1000元左右零花就够了,有时还能有富余。

结婚之后,我来管家里的钱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他已经养成了好的习惯,只要他花在该花的地方,我都会表示支持。很多姐妹听了我的事情后,都说我对老公恩威并重,御夫有术。其实,我很爱老公,希望我们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当然要管好钱,让我们的幸福生活更有保障!

财产知情权是法律的刚性保护,对女性有利

关棣仪,广州市妇联副主席

近几年,我们分析妇联信访维权的统计数据发现,离婚时由于女方无法掌握男方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人财两空的问题非常突出。

有这样一个案件:吴影的丈夫刘鹏1998年下海创业,成立了公司,吴影则当起了全职主妇。十年后,有了二奶的刘鹏提出离婚。法院调查夫妻财产时,刘鹏说公司经营不善,除了自住的房子没有共同财产。因为家中经济一直由丈夫掌管,吴影无法提供夫妻财产的证据和线索,结果法院仅判给她一套房子和几万元现金。离婚两年多,吴影才意外得知刘鹏离婚时还在另一个企业拥有上百万元的股份,并购置了10多处房产。无奈离婚判决早已生效,重新追索财产很困难,吴影只能承受人财两空的苦果。

广州是经济活跃地区,因为没有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的措施,一旦婚姻出问题,女性往往损失最大,制定相应的法规非常重要。为此,我们征求各界意见,推动立法,希望能为女性提供一条合法的救济途径。

2010年6月,《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实施,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和夫妻互查财产制度,为保护夫妻财产权益提供了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方法。比如,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就开办了“出具配偶名下房产情况”业务,夫妻一方只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能证明夫妻关系的证件,提供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配偶名下的房产信息。

截至2011年6月,市妇联权益部接受家庭财产纠纷咨询343起,房地产部门共接待620人查询,其中妻子查询的542人,丈夫查询的78人。到工商部门成功查询企业资料的共有3人,到公安部门查询车辆登记的10人。

对于夫妻互查财产,赞成者认为,它有利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有利于发生纠纷时的举证。反对者则认为它动摇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基础,会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

其实,允许夫妻互查财产并不意味着这个规定就要被毫无意义地滥用。夫妻关系好时,一般都是共同管理家庭财产,根本谈不上互查财产影响感情,产生信任危机。但如果婚姻出现了危机,互查

财产就可以成为自我保护的方法。在婚姻关系日益脆弱的当下,如果单纯依赖道德上的自律来保护权利,难免有些乏力。法律的刚性才是保护弱者利益的有效手段。

女人要做家庭的CFO

李南,北京电视台《我们爱理财》节目主持人,著有《女人财富非常道》

女人与其在婚姻危机来临时互查财产,不如在结婚一开始就当家庭的CFO。我在新书《女人财富非常道》中提出了这个口号:“女人要做家庭的CFO。”CFO的意思是首席财务官,负责规划和监管公司的财产。家庭就像男女联合开的公司,男的负责创造利润,获得更多的家庭财产,女的要了解和使用好这些财产,男女在各自的位置上尽职尽责,这个公司才能基业长青。

在家庭中,你和丈夫是一体的,要共同规划家庭财富的增长,要一起商讨如何更好地使用这些财富。如果你一次次地缺席家庭的财务管理,丈夫就像没有CFO监管的董事一样,任意决定家庭的未来,不管将来会不会离婚,你都会处于被动地位。有人觉得我这样的提法是鼓动女性去和男性“夺权”,点燃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其实,我不赞同靠控制家庭财产来控制丈夫,恰恰相反,我希望妻子像公司的CFO协调各部门关系一样,通过稳定和丈夫的关系来控制家庭财产。

我有一个朋友娟,十年前就做了全职太太,丈夫则专心打理公司,时不时拿出几万元存在她名下。金融危机来临,丈夫的公司遇到困境,资金周转不灵。娟把自己的账户拿给丈夫看,里面已经有了七位数。这是娟多年来投资理财的结果,比丈夫给他的多出了几十万。结果,丈夫的公司顺利度过了危机,索性把所有的收支都交给娟去管理,事关公司的财产问题还会和娟商量。经历过这场风波,两人越发恩爱,感情比新婚时还好。这样一个能守住家庭财产,让丈夫安心打拼的妻子,谁会不爱?

一个了解和掌握家庭财产的CFO妻子,不需要在婚姻出现问题时盘查丈夫的财产,她会在为家庭财产而奋斗的过程中,加深和丈夫的感情,让婚姻越发牢固。

幸福婚姻,需要做到心中有数

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庭法专家

法律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夫妻互查财产的规定也不例外。在当前的婚姻关系中,女方的收入大多低于男方,对男方的一些财产状况也并不知情。一旦婚姻亮起红灯,女方的财产权很难得到保护。因此地方出台夫妻互查财产的规定是有必要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一方对重大财产的处分和管理必须经过对方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可见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本身就是夫妻共有财产权的题中之义,是管理和处分财产的前提和基础。地方出台夫妻互查财产的规定,正是在《婚姻法》的基础上更加明确了这种权利。

其实对于夫妻互查财产,目前比较集中的质疑是侵犯了夫妻各自的隐私权。但所谓隐私,在夫妻关系中,是与对方无关,且对方不能知道的信息,如果与对方有关,但对方应当知道的信息,那就不是隐私。在我国,大概95%的家庭都是适用的婚后财产夫妻共同共有。既然如此,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状况都有知情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以财产隐私为由隐瞒财产。当然,如果夫妻财产采取的是分别所有,隐私就要受到保护了。

不过,知情权虽然是婚姻法中夫妻共有财产权的一个内容,但婚姻法是一部独立的法律,它的实施又需要相关一些法律的配合。从法律上看,夫妻互查财产涉及到银行、房管、车管、工商等诸多部门,而这些部门也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律,有的明确设置了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因此知情权的行使,还需要其他法律法规来支撑。

有人担心允许夫妻互查财产会增加夫妻间不信任关系。其实,夫妻互查财产并不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如何不让互查财产影响夫妻感情,我有个方法,就是结婚之初就养成一种习惯,比如每年双方各自晒一下收入,这就不单是我要了解你的财产,而是相互了解彼此的财产状况。这样,夫妻互查财产就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了。不要等到婚姻出现了问题,双方已经相互失去了信任,才想到要去查对方的财产。

总之,在婚姻的这条路上,每个人都要做一些铺垫和努力,要在生活中做个有心人,对丈夫一年的工资和收入状况,女性要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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