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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伤面前,法律的界限在哪里?

法律咨询 2012-07-27 15:51:00 225

主持人:

        读者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法律帮助茶座!今天我们要谈的话题有些“激烈”,是情伤、报复和法律的界限。

     2011年12月底,网络上出现了一篇万言遗书。一个叫肖艳琴的女人字字血泪地讲述了自己遭受的背叛和伤害,声称被丈夫和他的情人逼上绝路、生无可恋,所以选择用自杀的方式结束痛苦。一时间,“小三逼死原配”的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网友们对肖艳琴的丈夫和第三者的指责甚嚣尘上。

        可就在2012年初,肖艳琴竟然“死而复生”,出现在了电视台的演播室里。真相迷离,观众哗然。一个女人的报复,变成了一场无数人观看的剧目。而从被同情到被质疑,肖艳琴也绝不是报复行动的胜利者。所承受的第二次伤害,恐怕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肖艳琴事件的缘由和始末,我们不想探究。可她的故事却引发了一场关于情伤和报复的讨论,也提出了很多问题。面对情伤,你会失控吗?失控之时,你会报复吗?报复之中,你还记得有法律的界限吗?报复可能带给自己的伤害,你考虑过吗?

     本期法律帮助茶座,我们邀请了几位法官和情感专家,来讲一讲伤害和报复。希望那些让人扼腕叹息的故事,能够给人以警醒。

妻子的“过度维权”

杨君相,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在遭遇伤害时产生报复心理,是人之常情。可一旦付诸行动,结果却只能是伤人伤己,尤其是那些极端的报复手段。我就见到过这样一个让人唏嘘的案件。

方琴和石俊结婚时,日子过得十分清苦。两人白手起家创业,辛苦经营多年,条件才渐渐好起来。可财富的增加似乎总伴随着感情的出轨。2010年,方琴发现丈夫有了别的女人。为了挽回丈夫,她尝试了各种方法。无奈石俊软硬不吃,根本不为所动。方琴的心痛和愤怒可想而知,于是她决定报复。

方琴找了私家侦探跟踪石俊和他的情妇,掌握了那个叫齐晴的女人的基本情况。一天晚上,她带着几个好姐妹叩响了齐晴家的门,并在齐晴开门的瞬间,一起冲了进去。

当时齐晴已经准备休息,穿着性感的睡衣。这副模样惹恼了方琴,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对齐晴大打出手,用剪刀剪了她的头发,还撕烂了她的衣服,一边逼她说出跟石俊交往的过程,一边用手机录像,要留下石俊出轨的证据。

后来方琴搜了齐晴的家,发现不少钱和首饰。她觉得这些东西既然是石俊给的,花的就是她家的钱,本应该归她所有,于是拿走了价值30万元的珠宝和一些现金。盛怒之下的方琴没有想到,她的泄愤之举竟然一下子触犯了两个罪名,代价则是一场牢狱。

殴打、剪头发、撕衣服,强迫自述婚外情经过,方琴是在用暴力和胁迫的方法伤害了齐晴在性方面的羞耻心和权利,构成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虽然齐晴的行为有违道德,但法律从不允许“以暴制恶”,所以方琴已经触犯了法律。

而且,就算石俊送给齐晴的珠宝和钱都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方琴也不能直接拿走。方琴如果有证据,可以请法院确认石俊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要求齐晴返还财物。像她这样使用暴力强行抢走珠宝和钱,分明就是抢劫,再一次逾越了法律的界限。

其实方琴想到了要收集证据,所以才会录下齐晴的自述。但她的证据是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侵犯了齐晴的权益,法院是不会采信的。如果她不是那么冲动,而是不动声色地收集齐晴和石俊的录音、录像,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邮件,或者知情者的证言,说不定就可以掌握石俊和齐晴婚外情的证据。不仅可以要求齐晴返还财物,还可以在离婚时提出多分财产,让石俊给予赔偿。

方琴的遭遇实在令人遗憾。她原本是感情的受害者,却因为冲动极端的报复,让自己承受了第二次更严重的伤害。如果说失去婚姻和丈夫,她还有开始另一种生活的可能,那失去自由呢?冰冷的高墙之下,她的幸福才真的无处寄托。

女人往往情感丰富,处理问题也比较感性、容易冲动。但任何婚姻的纠纷,若不能通过“动之以情”的方式和平解决,就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我们提倡女性要敢于“维权”,是在法律界限之内的。因为这样才能保护自己。而报复一旦逾越了法律的界限,带来的只能是伤害。

前妻的“另类曝光”

刘爱武,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用在情伤上也是一样。伤害有多少种,报复就呈现出多少样式。有人会用暴力的方式泄愤,也有人是让伤害自己的人身败名裂。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我也曾经碰到过。

郭纯和邓皓是通过网恋结婚的,谈恋爱的时间也不长,直到真正一起生活,才发现彼此的生活习惯和处世态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更严重的是,邓皓隐瞒了自己的感情经历,他婚前不仅有过一个同居多年的女友,还有一个私生女。

得知真相的郭纯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和愚弄,与邓皓的感情出现裂痕,生活中也是矛盾重重。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争执和吵闹,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但离婚并没有让郭纯解脱,很长一段时间,她都陷在邓皓带给她的情感伤害里无法自拔。

郭纯决定报复邓皓,揭露他的真面目。于是在网上发帖,不惜抛头露面、宣扬家丑,讲述了自己和邓皓的婚姻过程和其间遭受的伤害。为了让邓皓身败名裂,郭纯公开了他的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字里行间充斥着指责和贬损,不仅写了很多生活细节,还涉及不少个人隐私。

文章发布后,许多网友跟帖评论,甚至人肉搜索邓皓,给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邓皓恼羞成怒,认为郭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于是将其告上了法院。而郭纯最后不得不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了邓皓3000元的精神损失。

相比于用极端的手段报复,郭纯的这种方式可能更为常见。尤其现在网络便利,人人都可以公开发言。不过,报复的方法越简单,就越容易“越界”。

公开发文章披露自己的私生活不是不可以,但不能影响到别人。虽然郭纯在网上讲的是自己的婚姻,可那是她和邓皓共同的隐私,已经牵涉到了邓皓。况且她发帖的目的就是“曝光”邓皓,又在文章中对邓皓进行了诽谤和侮辱。这不仅是一种故意的行为,还带来了一些不利于邓皓的后果,所以属于明显的名誉侵权。

而且,名誉侵权不一定非得“指名道姓”。即使郭纯不用邓皓的真实信息,只要她的文字和叙述能够让人联想到邓皓,也会构成侵权。而一旦邓皓维权,她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轻则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诽谤罪。

处在被伤害的气愤之中,逞口舌之快容易,把握住分寸就有些困难了。但这个分寸是必需的,因为就算出口伤人是情有可原,法律也还是要维护最正常的秩序和规则。情伤面前,女人容易失控,可报复绝非上策,只能适得其反。其实,受伤后如果能够更加坚强乐观地生活,让自己过得更幸福,才是对伤害者最有力的反击,也是一种最高姿态的“报复”。

错误的“自行索赔”

刘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面对丈夫的婚外情,没有几个妻子能做到心如止水。而妻子痛恨的除了背叛自己的丈夫,就是插足自己婚姻的第三者。这时有些人会产生一种“补偿”心理,以至私自向第三者索赔来补偿自己所受到的伤害。但这种“自行索赔”很容易让她们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我接触过这样一个案子。李娟和陈志兵结婚多年,感情渐渐趋于平淡。一天晚上,李娟因为着急收邮件,就趁上网的丈夫去卫生间之际用了他的电脑。这时陈志兵QQ里的一个女性头像闪烁起来。出于好奇,李娟打开了聊天窗口,并查看了聊天记录,却发现丈夫和这位女网友的聊天内容十分暧昧。随后李娟以死相逼追问实情,陈志兵才交代了与女网友彭莉之间的不正当关系。痛恨之下,李娟决定找彭莉算账。

李娟将彭莉约到一家宾馆的房间,一见面就打了她几巴掌,并要求她拿钱来“赎罪”,否则就将她当第三者的事情告诉她的家人和同事。李娟的话让彭莉十分害怕,被迫同意赔偿李娟3万元。然后,李娟让彭莉写了一张欠条。

几天后李娟拿着欠条找到彭莉,让她将钱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彭莉不敢违背,当天就汇了3万元给李娟。但拿到钱的李娟并没有善罢甘休,她觉得自己感情上所受到的伤害不是3万元就能补偿的,不能太便宜彭莉了,于是再次以曝光彭莉的丑事为要挟,又向彭莉“索赔”2万元。彭莉拿不出那么多钱,当场拒绝并报警。

李娟很快就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她从彭莉那里拿的钱也全部被追回,还给了彭莉。后来,她因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对于这个判决,可能有人会产生疑问。明明是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最后怎么是妻子被判了刑呢?答案很简单。对于第三者插足,目前还只限于道德谴责,李娟这种向第三者索赔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没有法律依据并不代表妻子不能要求第三者赔偿。如果妻子是以协商的方式和第三者谈判,要求第三者退出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而第三者也自愿同意,这样并不违法。李娟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她采用了威胁、恐吓的方式,彭莉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出于恐惧才答应赔偿的。这种方式的“私力救济”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法庭宣判后,李娟懊悔不已,可世上哪里有后悔药卖啊!所以我很想提醒那些受到情伤的妻子,面对丈夫的背叛,你可以义无返故地选择离婚,要求多分财产,向丈夫索要损害赔偿。这些都是你的权利。如果你觉得这样做不足以惩罚丈夫,而你的丈夫和第三者又公然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有了孩子,你还可以告他们重婚,甚至将他们送进监狱。这也是你的权利。但不管选择哪一种方法,都请不要超越法律的底线。

糊涂的“以牙还牙”

苏芩,作家,作品有《情场不输人,职场不输阵》

作为一名女性情感作家,我看过很多妻子因情伤而报复丈夫的案例。当然,报复的形式各有不同。有打电话到丈夫单位哭诉的,有在网上披露丈夫和第三者隐私的,有些妻子甚至会选择用自己出轨的方式来进行报复,企图“以牙还牙”。

我曾经接到过一个咨询电话,来电者就是为了报复丈夫而出轨,婚姻也因此亮起了红灯。为了解开对方的心结,我约了她当面谈。于是一个午后,我见到了这个叫王丽的女人。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不仅有着靓丽的外型,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

王丽告诉我,她从小到大做事一直很优秀,当年谈恋爱时,家人和朋友都认为丈夫许阳配不上她。但因为许阳对她死心塌地,王丽依然选择嫁给他。

结婚几年后,许阳的事业有了发展。可就在王丽庆幸自己眼光不错的时候,竟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为了保住婚姻,许阳向王丽承认了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犯。可对王丽而言,情感上的伤害已经造成,这种痛苦怎能说忘就忘?

就算已经结婚,王丽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对于追求者暧昧的暗示,王丽以前都是拒之千里。可如今为了报复丈夫,她却接受了一位同事的追求。随着王丽和同事的婚外情迅速升温,许阳感受到妻子的变化,也发现了她出轨的事实。但面对丈夫的质问,王丽却理直气壮,并且坚持认为夫妻各出轨一次,算是打平了。

王丽没想到的是,许阳无法原谅她,家人和朋友也都站在了许阳那边,甚至连她的父母也责怪她说:“许阳已经认错了,你为什么还要出轨?”说到这里,王丽激动地问我:“是许阳先出轨的,为什么大家把过错全推在我一个人身上?这公平吗?”

其实从传统观念上讲,人们对于出轨的男女是不会“公平对待”的。就像男人因为出轨而离婚,日后寻找伴侣时,只要他各方面条件说得过去,通常能被人接受。可女人如果因为出轨而离婚,可能就要背负沉重的负担,想再结良缘往往不容易。所以王丽用出轨来报复丈夫,是一种很傻的做法。

对于妻子而言,婚姻里最大的伤害莫过于丈夫的背叛。“婚外恋”通常是夫妻战争打响的序曲。而如果妻子选择报复,接下来无疑就是夫妻俩相互折磨的过程。可是,在婚姻里遭遇情伤,妻子应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不同的人答案是不一样的,不过,比较好的答案不外乎两种——要么原谅,要么放弃。

妻子应该先问问自己,能否接受一段有瑕疵的婚姻。如果能接受,不妨原谅丈夫。不过原谅并不意味着要恢复之前的生活,相反,我建议夫妻应该调整生活状态和一些小习惯。因为之前的生活很可能会让妻子和丈夫陷入不愉快的联想中,只有两人进入全新的生活状态,才是所谓的重新开始。

而如果妻子不能原谅丈夫,就应该理智地放弃。既然他不爱你了,你就更应该好好爱自己,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只有停止抱怨,才能走出情伤的低谷。到时候你会发现,当初的痛苦只是生活中的小插曲。云开雾散后,幸福就会在前方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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