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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工会,营造温暖的港湾

来自工会 2014-04-04 10:01:00 185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徐丽霞一直热心公益

 

2004年,徐丽霞在“丽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部,她想营造一个港湾,让利益受损身心疲惫的人们感受到温暖。

20世纪70年代,印度电影《流浪者》曾风靡中国。电影中女律师丽达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受到这部电影的影响,徐丽霞萌生了从事律师职业的想法,她希望自己能像丽达那样善良、睿智和善辩。

如今,徐丽霞的愿望实现了,她不但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还成立了“丽达律师事务所”。从2011年开始,徐丽霞带领自己的律师团队与重庆市总工会签署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免费帮助职工们化解一件件职场纠纷。

漫漫维权路,调解化纠纷

“我们希望工厂能一次性支付医疗保险补偿金,您能帮我们吗?”2012年6月的一天,徐丽霞和维权部的律师像往常一样来到重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遇到了前来寻求帮助的刘月。

刘月曾经是重庆市一家塑料厂的女职工,她在厂里工作多年,但工厂一直没给职工们缴纳医疗保险。从2010年10月开始,刘月和同事多次找到厂长协商,要求补缴。

然而,让刘月和同事们没想到,塑料厂的厂长并没有补缴医疗保险,反而准备把工厂卖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刘月无意中知道了这件事,她带着职工找厂长理论。“工厂卖掉了,亏欠我们的医疗保险怎么办?”厂长让刘月放宽心,表示收购工厂的老板已经同意,他会一次性给职工们支付医疗保险补偿金。厂长还拿出了收购合同给刘月看,合同上写明:“原塑料厂拖欠职工的医疗保险补偿,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

看到白纸黑字的合同,刘月和同事们放心了,他们耐心地等待着新老板支付这笔补偿金。可是两个月后,连同刘月在内的48名职工并没有等到补偿金,反而等到了辞退通知书。新老板表示,塑料厂要缩小经营范围,所以不需要这么多员工。按照法定的标准,新老板支付了劳动经济补偿金给辞退的员工,但却对医疗保险补偿金只字不提。

刘月带着被辞退的职工围在工厂的门口:“我们的医疗保险补偿金呢?”新老板却表示,医疗保险是原塑料厂亏欠的,与新厂无关。“收购合同上不是写明了这笔钱由你支付吗?”刘月据理力争,可新老板却说,他们现在经济困难,等经济好转后才能支付这笔开支。

于是,从2010年12月起,刘月和47名同事开始四处奔走。

她们首先想到打官司,然而当刘月将新老板告到法院后,法院表示这是社保纠纷,当时还不在法院审理的范围内。随后,刘月又去找社会保障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却认为医疗保险补偿金属于债务纠纷,也不归他们管。在两年的时间里,刘月和47名职工就这样四处奔走,却一直找不到维权的出路。

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月听说重庆市总工会邀请了律师,为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抱着试试的心态,她找到了重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这笔补偿金我该管谁要呢?究竟是向原来的厂长要还是向新老板索要呢?我一个人的补偿金虽然只有一万多,可是我们一共48个人,几十万的补偿金可不是小数目。”在刘月介绍情况的时候,徐丽霞能感受到她焦躁不安。

安抚了刘月后,徐丽霞组织律师团队找到塑料厂的新老板。最初,新老板并不理会,无论律师怎样劝说,他只有一句话:“法院都驳回刘月起诉了,有本事你再去告我。”徐丽霞说:“刘月起诉的时候,《社会保险法》还没实施,所以法院一般不涉及与社保有关的纠纷。可如今不同了,《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明确了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法院可判决单位补缴。”见塑料厂的新老板半信半疑,徐丽霞又表示给他时间,让他认真咨询塑料厂的法律顾问。

随后,徐丽霞又找到塑料厂的法律顾问。她摆明了法律依据,并提醒法律顾问,塑料厂拖欠社保补偿金在先,一旦打起官司,法院自然会判塑料厂支付。此外,塑料厂还要额外支付一笔诉讼费用,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一番努力之后,新老板默认了律师的说法。第二天,召开了公开兑付大会,在银行的工作人员、刘月和另外47名被辞退的职工面前,新老板当场划账支付了56万元医疗保险补偿金。

徐丽霞律师为市民解答法律问题

职场遭误解,心结要打开

年轻的女孩在职场打拼,最害怕的是什么?就是身心受到伤害。在徐丽霞援助的诸多人员中,小红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红的家乡在农村,她经同乡介绍,在重庆市一家私人培训公司找到工作。刚到公司的第三天,小红就被经理叫进了办公室。经理表情严肃,让小红坦白交代,她是不是偷了其他同事的财物。原来,连续两天的时间,培训公司有两名员工的钱包不见了。得知同事和经理怀疑自己,小红万分难过。然而,让小红没想到的是,经理叫了那两名同事进办公室,三个人要对小红强行搜身。挣扎的过程中小红推倒了经理,经理竟随手拿起热水壶扔到了小红身上。

当天晚上,小红被辞退了。她不但背上了小偷的名声,小腿还被开水烫伤。

小红一瘸一拐地走在马路上,不停地流泪。她没想到第一次外出工作,会有这样的遭遇。该怎样还自己一个清白?治疗烫伤的医药费谁来支付?无依无靠的小红找到徐丽霞律师,寻求帮助。徐丽霞多次找到经理调解,可经理一口咬定,小红就是小偷,甚至言之凿凿地表示,他亲眼看到小红偷东西了。

在徐丽霞看来,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但却不好调解。最终,徐丽霞建议小红到法院打官司。于是,小红以故意伤害罪将经理告到法院。在法庭上,徐丽霞表示:“小红是不是小偷,要由公安机关去调查,经理无权对她进行搜身。而在搜身的过程中经理故意烫伤小红,给小红的身体以及心灵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另外,徐丽霞还帮助小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出人意料的是,就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真正的小偷被抓到了。公安机关通知小红的同事去认领钱包中的证件。接到通知后,同事们露出了惭愧的表情,经理也无言以对。他为自己的冲动感到后悔,但为时已晚,法院判经理故意伤害罪成立,拘役6个月,支付给小红赔偿金6000元。

接到法院判决的时候,小红的腿伤也基本好转,但她却迟迟不敢外出应聘。那段时间,徐丽霞几乎每天都会给小红打电话询问情况。徐丽霞一再强调,误会解除了,就让事情过去吧。在徐丽霞的鼓励下,小红渐渐解开了心结。

法律虽保护,自立更可贵

回忆帮助刘月和小红的过程,徐丽霞感叹说,她们在职场中利益受损,所以找律师维权是合理合法的,但现在有些人却喜欢盲目地打官司。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女白领张红找到徐丽霞,说自己怀孕了,单位却少发了工资。最初,徐丽霞也以为是单位歧视张红,但仔细了解情况后,徐丽霞发现,张红怀孕后常常无故旷工,并在工作中犯错,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所以公司才会扣掉奖金。公司经理表示,考虑到张红是孕妇,公司并没有追究她的责任,仅仅是扣掉奖金,可经理没想到张红却要告公司。

为了化解张红和公司的矛盾,徐丽霞语重心长地对张红说:“我理解你怀孕很辛苦,但怀孕不是女性在职场生存的挡箭牌,法律对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有特殊保护,这种保护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像你这种情况,打官司很难赢。我也是一位母亲,我怀孕的时候也在工作。成为母亲后,我们要给孩子树立榜样。与其有时间在这闹纠纷,不如把心思用在家庭和工作上。”就是这样一番话让张红沉默了。随后,在徐丽霞的陪同下张红找到经理,主动承认错误。而经理也表示,张红之前的总体表现一直很好,这次纠纷就当作是一个小插曲。如今,张红已经成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她和经理都很感谢徐丽霞律师的良苦用心。

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徐丽霞一直热心公益。她曾在《重庆法制报》开设专栏,连续八年免费为市民解答法律问题。2004年,为了培养年轻律师的责任感和社会公益心,徐丽霞在丽达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部。如今来律所入职的律师,都要先在法律援助部值班。徐丽霞表示,她想营造一个港湾,让利益受损身心疲惫的人们感受到温暖,律所成立的法律援助部正在发挥这样的作用,未来她会继续坚持这份公益热心,把温暖带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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