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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保护红色资源

作者: 口述/王程丽 整理/闫实
巾帼风采 2021-07-23 16:44:3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通过公益诉讼,守护英烈名誉,也是保护红色资源,是对历史、对英烈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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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程丽  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参与办理当地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


建党百年之际,我所在的湖州市检察院开展了“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干警,我有幸参与其中。

我们对湖州市红色军事文化史迹逐一进行了实地走访。每到一处,重温峥嵘岁月,都是一次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精神受到了洗礼。


红色资源,宝贵的精神财富

有些人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还不是很了解。简单来说,对于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有权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向公益损害人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颁布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将“英烈保护”正式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

不久前,我和同事走访了全市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碑,以及一些散葬烈士墓。他们之中,有为党的事业长期潜伏的钱壮飞,有为捍卫领土而血染长空的王伟,有些甚至连名字都无人知晓。

在湖州安吉的天荒坪,有一块墓碑看起来毫不起眼,但一直被擦得干干净净,上面还画着红色的五角星,这是新四军战士潘荣昌的墓碑。潘荣昌1921年出生,1945年3月参加新四军,10个月后壮烈牺牲。2014年潘荣昌被评定为烈士。

我有幸拜访了潘荣昌烈士的弟弟——潘荣相老人。老人流着泪说,如果哥哥还在,今年正好100岁了,他可以和我们党一起庆祝百年华诞,他可以看到自己的家乡拔地而起的高楼、看到老百姓的日子过得这么好,哥哥该有多么高兴。潘荣昌的墓碑一直是弟弟在维护,考虑到老人也已经是垂暮之年,安吉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一份特殊的检察建议,并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所一起,把潘荣昌和其他零散烈士墓都迁到了烈士陵园。在新落成的烈士墓碑前,86岁的潘荣相老人眼含热泪告诉哥哥:“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你啊……”

此次“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让我们欣慰地看到,大部分红色资源整体保护是良好的,但也有一些零散的纪念设施、个别烈士故居等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

于是,在几个月里,我们发出了25件检察建议,督促修葺扩建烈士纪念设施33处、迁移零散烈士墓4处,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属地政府共同开展祭奠烈士活动6次,联合职能部门出台烈士陵园扩建改造方案,我们与行政机关协同推进了红色资源的保护。


公益诉讼,守护英烈名誉

两年前,我参与办理了湖州市首例守护英烈名誉权公益诉讼案件。

2019年夏天,安吉县消防队队员吕挺为抢救落水群众不幸牺牲,年仅29岁的吕挺被评定为烈士。就在人们为英雄的逝去感到悲痛的时候,却有一小部分人在网上冷嘲热讽,甚至发表侮辱烈士的言论。

调查取证后,湖州市检察院对发表不良言论者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当被告在法庭上说出“我错了,我向吕挺英雄道歉”的时候,我看到前来旁听的消防队员都在悄悄地擦着眼泪,看到这些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释怀的样子,我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公益诉讼的价值。通过公益诉讼,不仅告慰了吕挺的在天英灵,也告诉所有人,每一个为祖国和民族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英雄,都是不容亵渎的。

总书记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作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干警,我要通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捍卫英烈荣誉,保护好红色资源。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我更要和同事们一起赓续红色血脉,检察为民办实事,为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