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神秘消失,真相只有一个
好友聚会购彩票,好运当头中大奖
2011年11月5日晚上,北京男孩李东敏想约朋友们出来聚一聚,于是打电话叫来了魏晓冉、周倩和王建军。魏晓冉和周倩是李东敏最好的初中女同学,王建军则是他的“发小儿”。几个人约在一家肯德基里见面。周倩赴约的时候,还带上了在网上结识的“干弟弟”周豪杰。周豪杰是黑龙江人,与周倩在网上相识后就来到北京,投奔了一直在外租房住的周倩。周倩对这个弟弟很照顾,知道他家经济条件一般,就“收留”了他,给他腾出了一个小房间。
大家好久不见,相谈甚欢。聊得差不多了,五个人商量后决定去KTV唱歌。在经过一家彩票售票点时,李东敏来了精神:“我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中个500万呢。”其他人也都响应起来。由于没抱多大的期望,李东敏购买了2元一张的即开型彩票“刮刮乐”,他买了3张,没想到,还真有一张中了2元。
正在兴头上,李东敏拿着中的2元钱又换了一张彩票,这次中了4元。接着,李东敏继续拿着中的钱换了2张彩票。就在李东敏低头刮奖的时候,一旁的魏晓冉坐不住了,“我帮你刮一张”,边说边从李东敏的手里拿过另一张没刮的彩票试运气。
魏晓冉的运气确实不错,刮出的结果让她大声欢叫:“5万啊,见者有份啦!”兴奋的魏晓冉冲着李东敏笑着说。“没问题,正好五个人,1人1万!”向来豪爽的李东敏马上做出了让所有人欢呼的决定。
此时,卖彩票的人告诉他们,因为彩票的奖金数额过大,销售网点无法兑现,只能拿着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去兑奖。“你们男生大手大脚,可别把彩票弄丢了,不如我来保管吧。”魏晓冉提出“代为保管”的建议,李东敏爽快地答应了。随即,魏晓冉当着大家的面将彩票放到了自己的钱包里。
之后,他们直奔一家KTV去唱歌。当晚几个人唱得畅快淋漓,从KTV出来已经接近12点了。李东敏先开车将魏晓冉、周倩和周豪杰送到了周倩租住的地方,自己和王建军则各自回家。临告别前,他们还约好第二天一起去领奖。
彩票不翼而飞,好友之间猜疑丛生
第二天早上,睡眼惺忪的魏晓冉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准备拿出中奖的彩票。但她左翻右找都没找到装彩票的钱包。这时,魏晓冉叫醒了还在酣睡的周倩和周豪杰,让他们帮自己一起找,但仍旧一无所获。无奈,魏晓冉将实情告诉了李东敏。
闻讯赶来的李东敏和王建军帮着一起翻遍了周倩租住的屋子,还是没有发现彩票的踪影。无奈,魏晓冉拨打了“110”。民警仔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但因为魏晓冉不能确定彩票到底是被偷了还是自己弄丢了,就没有能够立案。
如果彩票不是丢了,那就一定是被偷了。找彩票的时候,每个人的心里都产生了疑惑。可自始至终,能接触到彩票的人只有在场的五个人,大家之所以没有说出心中的疑惑,只怕会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
但让魏晓冉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李东敏竟将她告到密云县法院,索要1万元中奖的钱。
原来,李东敏回家后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父母,他的父母觉得,将彩票随手放在哪里的可能性很小,他们断定魏晓冉想要独吞奖金的可能性最大。其实李东敏也怀疑过魏晓冉,但毕竟是多年的朋友,不想说出来伤害感情,没想到父母也这样认为。于是,在父母的陪同下,李东敏将魏晓冉告上了法庭,并表示虽然奖金是5万元,但因为自己承诺了每人分得1万元,所以只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法庭上,魏晓冉大呼冤枉,并发誓绝没有私藏彩票。看到魏晓冉指天发誓的样子,确实不像在说谎。如果是被偷了,一定是在大家入睡以后。那么到底是周倩还是周豪杰呢?
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徐明一直在调查真相。起初,徐明觉得无论彩票是否真如魏晓冉说的不小心丢了,还是像李东敏说的被魏晓冉私藏了,作为彩票的保管人,魏晓冉都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内心里,徐明更倾向于相信李东敏的话,可转念一想:如果拿到彩票的人已经兑过奖了呢?大额的奖金被兑换,彩票中心一定会留下对奖人的身份证件。徐明决定到兑奖中心亲自去查看。
开庭的前一天,徐明果然查到了彩票的兑奖记录,并且兑奖中心保留了兑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兑奖人竟是周倩。
事情似乎明朗起来,显然周倩在大家熟睡的时候偷走了彩票。随后,徐明将李东敏叫到法院,建议他撤回起诉并报警。因为魏晓冉并不是兑奖人,如果魏晓冉对彩票被兑奖的事情一无所知,彩票无疑是被偷走的,这样就涉及到刑事案件,应当先刑事后民事。
李东敏无法相信自己的挚友会是个小偷!李东敏突然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办理了撤诉手续后,李东敏报了警。
真相层层剥茧,“第三只手”另有其人
随后,民警展开了调查,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原以为是周倩偷彩票之后兑了奖,可真实情况是,拿彩票的并不是周倩,而是周豪杰。
在民警讯问的时候,周豪杰坦白了一切:他来北京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经济拮据。当李东敏的彩票中了奖,并承诺在场每人分1万元时,周豪杰十分高兴。但从KTV出来后,周豪杰却对5万元产生了全部占有的想法。
在与周倩和魏晓冉互道晚安之后,周豪杰一直辗转反侧,惦记着彩票。最终,在凌晨时分,见周倩和魏晓冉还在熟睡,周豪杰蹑手蹑脚地偷走了彩票。
既然小偷是周豪杰,那么为什么彩票中心记录的兑奖人会是周倩?周倩难道是同伙吗?其实,周豪杰偷走彩票的事周倩事先并不知情,只不过在兑奖过程中,周豪杰遇到了困难,才不得不将周倩发展为同伙,并提出了“奖金对半分”的条件。
原来,周豪杰通过打听,得知彩票兑现需要出示身份证,而且未满18岁的还需要有监护人陪同。考虑到自己还不满18岁,身份证也丢了,自己去兑奖肯定会遇到麻烦。几番思量,周豪杰决定求助周倩。
为了尽快兑奖,周豪杰将事情的经过向周倩如实道出,还希望周倩能将身份证借给自己。当周倩得知彩票原来是自己的“干弟弟”偷的,愤怒地斥责了周豪杰,对周豪杰“借用身份证”的请求,一口回绝了。
周倩的态度在周豪杰的意料之中,随后,他装出可怜的样子,一再恳求:“我奶奶80多岁了,得了很重的病,急需用钱,你就帮帮我吧,等拿到钱后,咱们对半分。”经不住周豪杰的哀求,周倩最终被说服了。
一念之差,周倩决定“帮”周豪杰兑出彩票,但她并没有想过要分得一半的奖金。
几天后,两人以周倩的名义兑现了5万元的奖金。除了1万元的税,周豪杰共收到4万元。拿到钱后,周豪杰想回老家看奶奶,希望周倩同去。
感觉自己已经和周豪杰坐上了同一条船,周倩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魏晓冉和李东敏,便同意一道去黑龙江。周豪杰看了年迈的奶奶,并给老人留下了2000元,随后带着周倩一路吃喝玩乐,直到钱花的差不多了,才回到北京。
周倩和周豪杰在被询问的时候,对所做的事都承认了。李东敏及其父母告诉办案民警,两个孩子还年轻,他们只想追回钱款,希望能够对两人从轻处罚。
2012年2月29日,密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豪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因为他还不到18岁,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周倩明知周豪杰盗窃彩票,知情不报,还提供身份证帮助周豪杰兑现彩票,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隐瞒犯罪所得罪,周倩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周倩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保管有偿或无偿,责任不同区别对待
面对价值5万元的彩票,两个年轻人一念之差,让自己的人生抹上了污点。对于盗窃彩票的周豪杰,受到处罚是理所应当,可受到牵连的周倩,对于这样的结果不免感到有些冤枉。在周倩看来,自己只是提供了身份证,也没有想过要分得奖金,似乎这样的行为还构不成犯罪。但依据法律,只要是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就已经犯罪了。
对于这个案子,人们也许还有困惑:如果彩票不是被周豪杰偷走的,而是魏晓冉真的不小心弄丢了,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这就涉及到保管合同的一些规定。当一个人有偿或无偿地为他人保管财物时,如果因为保管人的过错,造成财物的损坏或丢失,保管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是承担责任的大小会有所不同。在有偿的情况下,无论保管人是有意还是无意犯下的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只对重大过错造成的财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李东敏同意魏晓冉代为保管彩票,并将彩票交给魏晓冉时,两人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保管合同,因为没有约定保管费用,两人之间的保管合同显然是无偿的。事后魏晓冉不慎将彩票丢失,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关键要看她在彩票丢失的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比如将装有彩票的钱包随手放置或是又委托别人代为保管等,在这样情况下,魏晓冉就要对彩票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魏晓冉在保管的过程中一直谨小慎微,并没有重大过错,比如在这个案子中,魏晓冉一直都随身携带彩票,但仍被周豪杰偷走,那么她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在保管彩票时,魏晓冉是有偿的,则不管彩票丢失时她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