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与法同行,“宪”在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自治区第21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各级妇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乌鲁木齐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护蕾行动”走深走实。




乌鲁木齐市妇联联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妇联,邀请“女童保护”基金乌鲁木齐守护初心团队的老师,分别走进乌鲁木齐第92小学、第85小学开展“护蕾行动”防性侵知识宣讲进校园活动,针对二年级至六年级的1000余名学生进行宣讲。米东区妇联在长山子镇、三道坝镇举行2场“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高新区(新市区)妇联联合区网信办,在新疆职业大学(喀什路校区)开展“共建无‘谣’空间”普法宣传活动,进行“校园侵权行为及网络举报途径”专题讲座。米东区东路街道南苑社区妇联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防校园霸凌·青少年安全”法律讲座。
通过开展这些法治宣传活动,为广大少年儿童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创造出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妇联联合北庭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宣传讲座,辖区居民100余人参加。




本次普法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开,普法人员结合实际问题和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妇女群众讲解婚姻家庭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冷静期、子女抚养等与婚姻家庭相关的问题,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县妇联举办的这次活动,让我真正理解了婚姻家庭的内涵和责任,向大家传递了满满的婚姻家庭正能量。”参与此次讲座的社区居民席彩红说。
下一步,吉木萨尔县妇联将继续加强宪法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妇联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宪法法律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下一步,和静县妇联将持续探索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提高妇女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孜尔乡妇联在辖区开展了“‘宪’在行动 法进家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巾帼宣讲员们通过入户走访,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向妇女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弘扬宪法精神,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习惯。克孜勒吐尔村妇联主席苏皮亚木·艾山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积极推动辖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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