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当众哺乳,热议背后的权利

要闻 2016-02-25 10:30:17

扬·凡·艾克

当众哺乳,尴尬了谁的神经?

2015年底,一位母亲在地铁当众哺乳,被一名乘客拍照并发上微博,配有文字:“姑娘,你在地铁上这个样子真的好吗?哦对了,可能你忘记这是哪里了,那我提醒你一下,这里是北京的地铁,不是你们村的公交车。” 文 /王小鱼

随后,一个公益网站的官方微博以“公共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为题,将这名乘客的图文信息进行二次发布,引发争议。众多网友提出抗议,认为偷拍女子哺乳并发微博的行为不道德,并对哺乳女子表示理解。不久,公益网站删除了微博内容,称将注销该微博ID。那名母亲称此事已对其生活造成困扰,准备打官司维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微博写道:“母乳是宝宝最自然健康的完美食物,不可替代。按需喂养、第一时间母乳喂养是每一位哺乳母亲和宝宝的权利,包括公共场所。”

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米良渝

米良渝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国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法律支持当众哺乳

哺乳是母亲和婴儿的权利,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都制定了支持当众哺乳的相关法规,还有很多国家在超市、地铁、医院等公共场所,专门设立了“哺乳间”。   

在美国,法律规定妇女有在任何场合哺乳的权利;在巴西,法律规定对禁止公开哺乳的地方处以罚款;在英国,新平等法案将拒绝妇女哺乳视为性别歧视,妇女在公共场所(包括任何公交工具)哺乳受法律保护;在我国台湾,公共场所哺乳不被禁止,阻挡或驱离者最高会被罚款3万元新台币。

私传哺乳照,侵犯名誉权

目前,对于妇女是否有权在公共场所哺乳,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母亲哺乳孩子,是天生的权利,也是生育权的组成部分。

近几年,各地政府在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开放公园、公共健身设施、吸烟区、盲道等。我认为,如果公共场所能建立母婴室、哺乳室,为妇女哺乳创造便利,不但是对母婴的关爱,也能让哺乳期的母亲少一些尴尬。

在条件还不具备的条件下,我们应当对公共场所哺乳多一些尊重和宽容。而且,需要提醒的是,某地铁乘客在未经哺乳妈妈同意的情况下,偷偷拍照,又没有对照片进行处理,便擅自上传到网上,实际上侵犯了哺乳妈妈的名誉权。根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如果哺乳妈妈选择打官司,偷拍的那位地铁乘客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友观点

@亦辰:在北京的地铁里曾看到一个年轻的、瘦瘦的妈妈哺乳着一个胖胖的婴儿。孩子已经睡着了,只有小嘴在蠕动。那一幕像一道风景引来许多目光,让人感受到一种生命之美。

@佳玥慕翔:第一时间哺乳是母亲和婴儿的权利,请大家用尊重、理解、宽容的心态来看待。相信没有哪一位母亲愿意当众哺乳,这也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社会配套条件的不足或缺位。

@小坦克:我也在公共场所喂过奶。我记得很清楚,在公园儿子饿的闹,我不好意思喂,一个大妈递给我一把伞,当时我特别感动。其实,我们可以随手帮帮哺乳妈妈,这样都不尴尬。

哺乳 公共场所 地铁
关键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