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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没离婚,我能要抚养费吗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周静
要闻 2012-10-26 13:44:00 1321

一家人法庭相见,内中有隐情
    2012年7月5日上午9点钟,北京市密云县法院第三法庭里,一场特殊的抚养费官司正在开庭,在场的每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
    杨小萱,一个11岁的小女孩,默默地拉着妈妈李欣然的衣襟,看着坐在对面被告席上的爸爸杨明辉。眼前的场景让她感到有些难过。妈妈把她带到法院跟爸爸讨抚养费,可她不明白自己家的事为什么偏要在这种地方解决。
    李欣然看着伤感的女儿,心有不忍。她拍拍小萱的肩膀,示意她坐好,然后抬头看向对面的丈夫。这个男人是她一切痛苦的来源。但就算他能抛弃十几年的夫妻感情,怎么可以连自己的孩子也放弃呢?
    此时此刻,被告席上的杨明辉如坐针毡。虽然在商场上多年,经历的麻烦纠纷也不少,但他还是第一次做被告。更何况告他的,竟然是他的女儿和妻子。
    李欣然和杨明辉都很激动,根本说不清楚原本幸福完整的家庭如何走到了今天这种境地。直到两人的情绪在法官的耐心询问下慢慢平复,故事的始末才渐渐清晰……
    1998年,李欣然和杨明辉经人介绍相识。因为彼此印象很好、交往顺利,结婚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那时他们的感情不错,日子过得幸福安稳,杨明辉还经营起了自己的生意。
    两年后,李欣然生了女儿杨小萱。由于双方老人都不能帮他们照顾孩子,李欣然只好把工作辞了。杨明辉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也觉得养家的压力很大,于是起早贪黑地工作,希望让李欣然和孩子没有衣食之忧。
    因为头脑聪明、善于经营,杨明辉的生意日渐起色,拿回家的钱也越来越多。可多年来一个人打拼,杨明辉觉得很累。妻子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女儿,对他少有关怀和体贴,还经常因为他回家晚、出差频繁而有怨言。女儿虽然长得机灵可爱,但由于他在家里的时间短,跟他也比较疏远。家庭带来的归属感,在杨明辉的心里一点点消失了。

婚外情东窗事发,婚姻遇危机
    生意场上应酬多,难免有各种诱惑。杨明辉本来就因为被妻子冷落而耿耿于怀,所以很自然地开始在别人的温柔里寻找安慰。他认识了一个叫冯莉的女人,随后便发展出了一段婚外情。不过杨明辉一直认为自己是“被迫”的,所以并没有觉得愧对妻子。
    2009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李欣然在小区花园遇到了一个逛街回来的邻居。 “我今天在商场里看见你妹妹了,真漂亮!”听了这位邻居的话,李欣然不由得一愣。“妹妹?”李欣然更加疑惑,因为她根本没有什么妹妹。“是啊,今天我看见明辉了,他说你妹妹来北京玩儿,他陪着逛逛。”
    杨明辉当天回家时,已经是夜里12点多了。李欣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陪女儿一起入睡,而是守在客厅看电视。这让杨明辉觉得很惊讶。
    “怎么还没睡?”
    “今天那个女人是谁啊?”李欣然没有回答杨明辉的问题,冷冷地反问。
    看着李欣然的神情,杨明辉自然能猜出她知道了什么,于是尽量不露声色地说,自己下午陪一个外地来的客户买点东西,碰巧遇到了邻居。
    “那干嘛要撒谎?”李欣然哪里会轻易相信这种借口。
    “我就是怕被误会才那么说的。那些无聊的邻居没事就喜欢造谣,你别瞎想了。”因为害怕说多了被抓到把柄,杨明辉丢下这句话就回房间睡了。
    李欣然并不相信丈夫的解释,却也没有其他的理由怀疑,所以闹了几天情绪,就不再提这件事了。时隔不久,杨明辉告诉妻子公司正在扩大规模,他需要到河北出差一个月,让李欣然好好照顾家。
    李欣然早就习惯了丈夫到处出差的日子,亲自为他整理好了行李。可出发那天,杨明辉刚离开家,李欣然就发现他忘了带手机,正想追出门给他送去,却有电话打了进来。李欣然担心是重要的客户,于是按下了接通键。里面传来了一个细柔的女声,急切地问道:“你出门了吗?不要错过了飞机啊!”
    飞机?去河北用得着坐飞机?李欣然觉得奇怪,随即反问了一句“你是谁”,可对方立刻就挂断了电话。当杨明辉意识到手机忘在家里、匆匆返回时,一切都已经瞒不住了。“她叫冯莉,我和她在一起有一段时间了,咱们离婚吧。”

僵持中女儿受苦,讨要抚养费
    其实自从邻居撞见杨明辉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李欣然的怀疑就没有停止过,她也曾经设想过最坏的结果,但却没有想到这一刻来得如此之快。她只能不住地哭泣。
    愤怒和委屈涌上心头的那一刻,李欣然真想马上结束这段让她痛苦的婚姻。可转念一想,女儿怎么办?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她和女儿要怎么生活?更重要的是,她凭什么要给冯莉腾地方啊?她伤心难过,也不能让杨明辉和冯莉痛快!
    就是因为这些顾虑和不甘心,李欣然一直不答应离婚。可摊牌之后,杨明辉的胆子反倒大了起来。由于和李欣然僵持不下,他索性明目张胆地跟冯莉同居,连家都不回了。杨明辉本以为李欣然忍不了多久就会同意离婚,却没想到女人一旦固执起来,改变主意绝非易事。为了逼李欣然离婚,杨明辉干脆不再给家里钱了。
    这么一来,李欣然可坐不住了。她找杨明辉理论了好多次,吵架吵到她自己都厌烦了,可杨明辉态度很坚决。他给李欣然两个选择,要么离婚,要么死守着那个家自己过日子。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李欣然终于忍无可忍了。她知道杨明辉不可能跟她重归于好,也明白他自知理亏,所以不敢起诉离婚。她豁出去了要跟杨明辉耗到底,可杨明辉怎么可以不管女儿呢?2012年春天,李欣然以女儿的名义把杨明辉告到法院,要求他支付抚养费。随后,就有了法庭上的那一幕。
    李欣然说,杨明辉近一年多来很少回家,拒绝抚养和照顾女儿,没有尽过任何作父亲的义务,所以要求他每个月给女儿1500元生活费,并且承担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杨明辉没想到李欣然会上法庭告他,但面对这种状况也并非无言以对。他声称自己作为杨小萱的父亲,一直在尽抚养义务,近来很少回家是因为正在做一个重要的项目,工作忙碌,而且他和妻子还没有离婚,何来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杨明辉只听说过夫妻离婚后,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人要支付抚养费,所以认定李欣然是在无理取闹,但法律却并非如他所想的那样。
    夫妻离婚后,子女讨抚养费的情况的确比较常见。许多人可能也像杨明辉一样,产生了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子女索要抚养费必须在父母离婚之后。其实不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也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不过,这些义务和权利都与夫妻俩的婚姻状况无关。
    对于夫妻未离婚、子女可不可以索要抚养费的问题,从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的确存在争议,也容易令人误解。但2011年8月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改变了这种局面,规定如果在婚姻期间,父母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可以要求他们支付抚养费,法院也会给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论李欣然与杨明辉之间关系变成什么样子,杨明辉都不能推卸和逃避抚养女儿的责任。
    2012年7月,法院判决杨明辉每月支付杨小萱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和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由他和李欣然共同承担,一人一半。
    无论李欣然和杨明辉还要僵持多久,也不管他们的婚姻究竟能走到哪一天,孩子的利益都不应该受到损害。可面对这样一个勉强维持的家庭,法律即便能保障杨小萱拿到抚养费,又怎么能保证她不受伤呢?其实这才是李欣然和杨明辉此时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