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利益未现风险重重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陈炜华
法律帮助
2013-07-15 14:06:00

2013年4月25日上午,在上海杨浦区法院的法庭内,一对夫妻正在争论。丈夫王大志激动地告诉法官:“我们是假结婚,目的是为了多分拆迁款,现在我要离婚,不同意履行结婚协议的内容。”可妻子许怀娣却坚持说:“我们是因为有真感情才结婚的,除非他按照协议给我10万元补偿,否则我不同意离婚!”
像王大志和许怀娣这样,将结婚、离婚和拆迁、协议挂上钩,显然不是婚姻的常态。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要从王大志的前妻张莉莉听到的一则小道消息说起。
拆迁传言引出“假”离婚
王大志和张莉莉原本是一对恩爱的中年夫妻,两人的生活条件也算不错。早在2000年他们就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杨浦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搬出老房子改善了住房条件。2011年5月的一天,张莉莉返回老房子拿东西,她听到邻居们私下议论老房子马上就要动迁了。
说的人言之凿凿,听的人也开始心动。当天晚上张莉莉回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王大志。虽然是动迁的小道消息,但对夫妻俩仍有不小的触动。按照“阳光动迁”政策,老房子的拆迁补偿分两部分,一部分按照面积给拆迁户补偿,另一部分则按照拆迁户户口里的人数做出常住人口补偿。
在王大志夫妇看来,按照面积给的拆迁补偿是固定的,但他们在常住人口补偿部分有点“吃亏”,因为家里的人口少,老房子里只有张莉莉夫妇和儿子三人的户口,相比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邻居,王大志夫妇能得到的拆迁补偿总额要少很多。
当天晚上,张莉莉辗转难眠,她心里盘算着:“这次机会太难得了,怎样能多拿一些拆迁补偿款呢?”想来想去终于让她想出了“离婚”这个好办法。第二天一早,张莉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王大志,老实的王大志吓了一跳,他一直觉得夫妻俩感情很好,从未想过张莉莉会离开自己。看到丈夫惊讶的表情,张莉莉又解释说,其实她想“假”离婚,然后她和王大志分别找朋友“假”结婚,之后把朋友的户口迁到老房子里,这样就能多拿两个人的补偿款,之后给朋友一些好处费,拿到拆迁补偿后她和王大志再办复婚的手续。
折腾两次婚姻就能多分得拆迁补偿款,王大志觉得还是妻子聪明有主意,他立刻表示同意。很快,张莉莉落实了她和丈夫“假”结婚对象的人选,他们分别是张莉莉的好友许怀娣和刘华生。而为了确保将来能够顺利离婚,王大志和许怀娣、张莉莉和刘华生还分别签订了一份《结婚协议》。内容是:两人结婚纯属为了获得拆迁补偿款,一旦拆迁补偿款拿到,王大志和张莉莉夫妇以支付酬劳的形式向许怀娣和刘华生支付10万元表示感谢,之后双方应立即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容易离婚难
协议签订后,王大志和张莉莉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分别和许怀娣、刘华生登记结婚。一番折腾后,老房子里的常住人口增加了,王大志和张莉莉依旧住在一起,两人的生活没有丝毫变化。
然而一年过去,老房子一直没有动迁。张莉莉曾多次到相关部门打听,但却打听不出任何消息。更让张莉莉和王大志郁闷的是,他们发现许怀娣之前享受过动迁补偿,按照规定即使许怀娣将户口迁到了老房子里,她也不能再次享受拆迁补偿了。那段时间,不断有媒体曝出新闻,有些夫妻为多分拆迁款突击“离婚”,有的弄假成真,夫妻之间相互指责,有的则被人举报,最后得不偿失。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张莉莉和王大志决定放弃原来的想法,游说许怀娣和刘华生办理离婚手续,两人尽早复婚。
刘华生是个老实人,他见张莉莉没拿到拆迁补偿,也不好意思要那10万元的酬劳,很快与张莉莉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可许怀娣那边却没有这么顺利了,她迟迟不肯与王大志办理离婚手续,坚持要拿到《结婚协议》中约定的酬劳才肯离婚,否则双方就这样耗着。
许怀娣的态度让王大志和张莉莉很生气,他们认为许怀娣当初隐瞒了已享受动迁政策的事实,否则王大志不可能和她结婚,现在她反而提出条件,实在很过分。因为这件事,张莉莉和许怀娣彻底闹僵了。
没办法协商离婚,王大志只好将许怀娣告到了法院。同时他将那份《结婚协议》一并交给了法官,以此证明他和许怀娣结婚是“假的”。
开庭当日,王大志与张莉莉相携而至,许怀娣则孤身前来。王大志告诉法官,当初他和许怀娣结婚就是为多得拆迁补偿款,登记结婚后他从未与许怀娣共同生活过,现在房子还没有动迁,但他已经意识到这种行为是错的,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予以纠正。而根据双方《结婚协议》的内容,许怀娣没能帮助王大志和张莉莉多分得动迁款,就不应该索要那10万元的酬劳。
许怀娣则辩解说,她和王大志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之所以未能共同生活都是因为王大志的前妻张莉莉未从原住处搬出。许怀娣坚持,除非王大志按照协议约定给她10万元酬劳,否则她不同意离婚。
法庭上的人都听得出来,许怀娣不想离婚,并不是因为她与王大志感情很好,而是想索要那10万元酬劳。法官表示,王大志与许怀娣所签的那份协议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协议内容是不被认可的,许怀娣无法凭借协议索要那10万元。原本许怀娣就底气不足,听到法官的说法后她更觉得没面子,于是许怀娣主动提出和解,最终同意与王大志办理离婚手续。
经过这场官司,张莉莉也是虚惊一场,她很后悔想出假离婚这个办法,同时也庆幸自己及时挽回了婚姻。
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提醒说,最近几年,像王大志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从法律的角度讲,结婚和离婚不存在“真”或“假”。所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和离婚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试想如果“假”结婚的一方在婚姻期间借下巨债并称用于共同生活、或是“假”离婚中拥有财产的一方将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处理,情况会怎样呢?这时受到伤害的一方,很难找到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其到时后悔遗憾,不如平日里珍惜婚姻,不要为了金钱利益赌掉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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