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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父母共同出钱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作者:高梅
法律帮助 2014-10-10 1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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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和周城恋爱时,父母坚决反对,说他是做生意的,钱越多受到的诱惑越多,对将来的婚姻不好。可陈艳听不进父母的意见,瞒着父母和周城领了结婚证。2009年,周城的父母拿出50万元,陈艳的父母拿出30万元付了首付,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由陈艳和周城偿还。然而,两人的甜蜜只持续了2年。周城事业有成后没有抵御住外界的诱惑,和很多女人有染。陈艳提出离婚,认为周城有负于她,应该把房子给她。周城同意离婚,却不同意把房子给陈艳,周城说谁家出的钱多,房子就是谁的。这种说法对吗?

高梅律师解答说,周城的说法不对,周城和陈艳都是房屋的主人,在婚姻中周城存在过错,陈艳可以积极搜集周城出轨的证据,积极争取房子的产权。

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要先由夫妻协商。协商一致,就按夫妻的意见办;协商不一致,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由法律说了算。

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们的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特别约定,因此不管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各自父母的出资都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陈艳父母出的30万元份额属于陈艳的,周城父母出的50万元份额属于周城的。两人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一人算一半。在实际分割时,房子不可能像蛋糕一样切成两块,因此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一方所有,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陈艳作为女方,相对弱势,加上周城对婚姻有过错,陈艳可以收集充分的证据,积极争取房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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