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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解体,继父遗产可继承

法律帮助 2016-04-21 10:46:00

父亲去世后,王航独自拥有了父亲的死亡赔偿金。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竟被同母异父的哥哥告到法院,要求分割这笔赔偿款。

文/ 李悠

再婚家庭,情感遭遇“滑铁卢”

早年前,孙秀珍的第一任丈夫宋明去世,留下孙秀珍和两个孩子相依为命。两个孩子虽然都是男孩,却十分听话,那一年,宋安8岁,宋宁5岁。

一个人要照顾两个孩子,孙秀珍感到不堪重负。在朋友的介绍下,孙秀珍结识了王世轩,两人结为连理。

第二年,孙秀珍为王世轩生了一个儿子,叫王航。尽管三兄弟并不同姓,但十分亲近。

已经24岁的宋安到了结婚的年龄,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女朋友,孙秀珍开始着急起来。很多条件不错的女孩听说宋安的家庭情况后都频频摇头。于是,孙秀珍和丈夫商量,希望先凑钱给宋安买套小房子,却没想到遭到了丈夫的反对。孙秀珍希望说服丈夫,却始终无法得到丈夫的支持。王世轩觉得孙秀珍一心只想着老大,忽略了另外两个孩子的感受,孙秀珍却觉得宋安终究不是王世轩亲生的,才没能在买房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最后,宋安还是找到了愿意同甘共苦的妻子,两人商量后决定婚后租房生活,但孙秀珍夫妇的心里却因此出现了隔阂。孙秀珍觉得自己做不了丈夫的主,便开始为自己的孩子做打算,藏了几次私房钱,却都被精明的王世轩发现了,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宋宁筹备婚礼,王世轩有意简化了婚礼的程序,这让孙秀珍更加不快。此后,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最终,王世轩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孙秀珍痛快地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与宋宁一同搬出去租房生活。

继父遇难,继子索要赔偿款

孙秀珍与王世轩离婚后,宋安和宋宁也很少去探望王世轩。几年后,王世轩遭遇车祸,抢救过程中,孙秀珍和三个孩子均陪伴在王世轩身边。事后,肇事方与孙秀珍等四人经过协商签署了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共计55.5万元。孙秀珍等四人分别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之后,宋安领取了55.5万元的赔偿金,并将其存入了母亲的银行账户中。孙秀珍考虑到自己已经离了婚,且王航是王世轩的亲生子,便让王航将这笔钱从自己的账户中取走。

事后,宋宁得知赔偿款全部被王航取走,责怪母亲没有对三兄弟均分,并找到王航索要部分赔偿款,但遭到拒绝:“咱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何况爸妈已经离婚了。我是亲生儿子,这钱理应由我一个人继承。”

宋宁气不过,认为自己虽与王世轩是继父子关系,但与亲生子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在遭到王航拒绝后,宋宁找到宋安,希望一同到法院向王航索要应当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金。

尽管宋宁说他俩有权分得赔偿金,但宋安并不认同。宋安表示,不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自己都不打算分割赔偿款。在宋安看来,王世轩能够尽心将自己抚养长大就已经恩重如山了,而王航又是自己的弟弟,没必要为了钱财撕破脸。

得不到哥哥的支持,宋宁独自将弟弟告上了法院。宋宁认为,自己与王世轩之间形成了法定的继父子关系,这种关系不因孙秀珍与王世轩婚姻关系的变更而解除,因此自己也是王世轩的继承人之一,要求王航返还应属于自己的那份赔偿款。

王航在法庭上提交了相关的票据,并对法官说因处理王世轩的后事,已经花费了丧葬费等共计6.9万元。王航还说,王世轩遭遇车祸所得的赔偿款应根据与他关系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因此不同意宋宁的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宁与王世轩是继父子关系,孙秀珍等四人与肇事方签署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款,应包含丧葬费等必要费用,同时考虑到王航与王世轩一起生活时间较长,王航应酌情返还宋宁一部分赔偿款。最终,法院判决王航返还赔偿款共计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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