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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房记录能证明丈夫有外遇吗?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孟凯锋
法律帮助 2012-09-26 10:56:32

                  

手机短信有私情,婚姻暗藏危机
        2005年春天,北京的姚丽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与冯洪磊一见钟情。经过一年多的恋爱,两人登记结婚。
        结婚三年,姚丽一直没有怀孕。两人去医院做了检查才知道,问题出在姚丽身上。
        由于无法生育,姚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也就忽视了对丈夫的照顾,对此冯洪磊颇有怨言。
        2008年底,姚丽从北京调到广州,恰好冯洪磊也有部分业务在广州,经常往返于两地之间。2009年国庆节,姚丽回到北京。就是这次短暂的相聚,让她发现了一个丈夫隐藏已久的秘密。
        那天,冯洪磊正在卫生间,他的手机突然响了,姚丽发现一个名叫黄晴晴的女人给他发的一条短信:“亲爱的,我好想你啊。”姚丽顿时惊呆了。她没有立即给对方打电话,而是回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最近太忙,我也很想你,我们多久没有在一起了?”对方很快回复:“你这个没良心的,上次见面已经是一个月前在广州的事了。”姚丽明白了,冯洪磊的外遇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姚丽愤怒无比,她冲进卫生间大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冯洪磊有些吃惊,但冷静了一下说:“那些短信都是瞎聊的。”冯洪磊的解释不能让姚丽信服,两人大吵了一架。

丈夫与情人开房,妻子怒上法庭
        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两人话不投机,吵了起来。冯洪磊一怒之下将姚丽拖到沙发上,并对她拳打脚踢。受伤的姚丽报了警。警察赶到后,对冯洪磊批评教育了一番。
        此后两人开始分居。由于冯洪磊经常往返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因此他也时常选择在宾馆与黄晴晴幽会。
        一天,冯洪磊与黄晴晴在广州白云宾馆开了房。巧的是,那天姚丽刚好来宾馆找冯洪磊。宾馆的服务员对姚丽说,冯洪磊和一个女人刚出去,姚丽这才知道,这家宾馆是冯洪磊与情人约会的地方。姚丽随即要求宾馆提供了冯洪磊所有的入住记录。
        面对丈夫的不忠,姚丽实在忍无可忍,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于是,她来到北京海淀区法院要求离婚。她对法官说,由于冯洪磊与其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存在家庭暴力,冯洪磊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因此应当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庭上,姚丽还拿出了她事先搜集好的证据:一份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的报案记录,一份冯洪磊在广州白云宾馆的开房记录。在这份开房记录中,有五条是用冯洪磊与黄晴晴的身份证共同登记的,也都是在第二天同时办理退房手续的。
        尽管姚丽有很多证据证明冯洪磊存在过错,但冯洪磊始终不肯承认。他说,对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没有异议,但事发当天,他只与姚丽发生争吵,并未动手,不构成家庭暴力。对于姚丽提供的开房记录,冯洪磊解释说,他和黄晴晴确实开过房,但主要是因为两人有业务往来,在其他地方又不方便,因此选择了宾馆这种比较安静的场所。双方并没有发生不正当关系。
        那么,姚丽提供的开房记录,能够证明丈夫有外遇吗?法院审理后认为,姚丽和冯洪磊婚后因为缺乏理解和沟通,致使感情破裂,准许离婚。根据冯洪磊与黄晴晴在宾馆内开房的账单记录,可以知道冯洪磊确实多次与黄晴晴在宾馆开房。虽然冯洪磊解释说这只是为了方便双方谈业务,但这不符合常理。通过这种长时间多次的开房行为,可以认定冯洪磊与黄晴晴发生了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因此冯洪磊在离婚时应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2012年4月,法院判决姚丽分得大部分财产。
        法官解释说,按照常人的理解,男女在宾馆开房过夜,一般会发生暧昧关系,普通的聊天和谈业务,一般人也会避讳宾馆。在这个案子里,姚丽虽然没有将冯洪磊捉奸在床,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两人在宾馆里肯定发生了关系,但根据两人多次在宾馆开房并且过夜的入住记录,可以推定两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所以,姚丽最终赢得官司,多分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