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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收益,百元门槛难倒作者

作者:文/段莉琼 吴博雅
法律帮助 2021-06-04 15:40:53

文章、视频、绘画自媒体时代多样的文化创作形式,让创作者各展其长,也能从中获取收益。然而,有位爱写文章的创作者却发现,其收到的65元收益很难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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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各路平台的竞争日益激烈,为激发用户创作热情,纷纷推出流量分成、独家奖励等激励方案。

这本来应该是平台与用户双赢的合作模式,但是因平台对提现门槛的设置,引发了不少纠纷。2021年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业余创作,不能自由提现

林婉婉是一家外贸公司的员工,平时热爱时尚,由于工作原因还能接触到国外的最新时尚资讯。她的文笔不错,有时看到喜欢的服饰搭配,就会忍不住动笔点评一番,发布在朋友圈经常获得亲友点赞。

2018年2月,林婉婉受朋友鼓动,在大鱼号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大鱼号是天津阿里旗下的文创平台,可以帮助用户实现“多点分发”,也就是同一项内容同时发布到UC、土豆、优酷等平台。优质的内容可以在多个平台获取收益,都会汇总到大鱼号的账号中。

带着初始的新鲜感和兴奋劲儿,林婉婉接连发布了几篇原创内容,图文并茂,分享时尚心得,有的还获得平台的推荐,时不时能够得到一些收益。虽然每一笔收益都不太多,有的甚至只有几角钱,但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认可。

随着工作日益繁忙,林婉婉没有太多时间写作,便会转载发布一些自己觉得不错的非原创内容。

到了2019年4月,林婉婉决定以后专注于工作,彻底放弃了更新,不再发布文章。一年多来,她发布的内容并不多,大鱼号里的收益也只有281.9元。

比起大鱼号上每月收入几千甚至上万的专业作者,林婉婉属于业余“玩票”,并不在乎收益多少,只当是意外获得的一笔零花钱。2019年6月,她在网络购物时刚好差一点钱,便从大鱼号提现216.89元。

又过了一段时间,林婉婉打算整理和注销自己在网络平台上的闲置账号,免得留下不必要的隐患。大鱼号里还有65.01元,林婉婉提现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页面弹送出的窗口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等规定。林婉婉又打算直接注销账号,却发现即使注销也无法取出里面的余额。

按照这些规定,只要林婉婉的账户余额低于100元,她就无法进行提现。明明是自己应该得到的收益,为什么不能自由提现?她拨通了平台的客服电话,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却无法说服对方,始终逾越不了“百元门槛”。

无奈之下,林婉婉将天津阿里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确认“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为无效条款,并要求平台支付未结算账户余额65.01元。

设限无效,扣款另当别论

在法庭上,天津阿里公司认为,林婉婉在开通账号时,已经通过点击确认与平台签订了协议,“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等规则都写在协议中,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平台设置百元提现门槛,并没有排除用户获取收益的权利,而是为了降低平台运营压力提供更好的服务,避免用户小额、零散、频繁提现,影响系统运行的稳定。

除了百元提现门槛,林婉婉无法提现还有其他原因。天津阿里公司提出,她发布的内容中,存在搬运、抄袭他人文章的行为。根据平台管理规定,用户存在上述行为时,平台为了保护原创,可以不再向其支付账号内余额。因此,林婉婉无法提现是她自身存在违规、侵权行为,与提现门槛设置无关。

在法官看来,平台设置的提现门槛与保护原创的规则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写在“大鱼号平台UC分润服务协议”以及“大鱼号平台收益结算服务协议”里,是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平台用户统一公示、重复适用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用户无法结合自身情况,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平台进行磋商。

收入较多的专业作者,不受提现门槛的设置影响。对于像林婉婉这样收入较少的业余作者,平台设置的门槛影响了他们自由获取创作收益的权利。根据协议和平台规则,即使林婉婉注销账号,也没有办法提取账号里的余额,等于排除了部分用户自由支配财产的权利,对这些用户是不公平的。

在调查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平台声称设置提现门槛是为了降低平台运营成本,避免大量用户频繁地提现,但同时还对提现时间及频次作出了限制。

例如“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结合普通人的财务习惯,这些限制已能够避免频繁提现的情况。平台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设置提现门槛的必要性,法官最终认定格式条款中关于提现门槛的约定是无效的。

保护原创内容,是自媒体平台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用户存在搬运、抄袭他人文章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协议约定停止向作者发放收益。

林婉婉确认发布过非原创的文章,而且没有证明转发获得过合法授权。根据“大鱼号平台服务协议”关于原创及知识产权授权问题的约定,天津阿里公司有权停止向林婉婉发放其账号内剩余收益65.01元。

2021年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关于设置最低提现数额的条款无效,但平台有权根据协议扣发林婉婉账号内的余额,驳回了她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天津阿里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