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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偏激,抚养权不给他

作者: 文/姚卫华 高川茜
法律帮助 2021-08-04 14:27:24

丈夫没有稳定工作,遇事易激动甚至试图自杀。离婚时,关于抚养权归属的确定,法院会从多个因素考量。父母一方的情绪稳定程度,也是考虑的因素。

丈夫心智不成熟

孙晓和李隆曾是初中同学,大学毕业后两人恋爱并结婚。孙晓很有事业心,生了儿子晓晨后,她愈发努力工作,几乎每天都加班到很晚。两年后,孙晓升任所在外企的财务主管,收入可观。

相比之下,李隆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每次找到工作,总是干不了几个月,不是嫌累,就是嫌钱少。他也不想做家务、带孩子,觉得男人在家带孩子很伤自尊。

孙晓每天下班后,不得不面对一团糟的家,要收拾到深夜才能休息。李隆既干不好工作,又照顾不好家,令孙晓身心俱疲。

一天晚上孙晓和客户吃饭,李隆不断打电话说自己带不了孩子,让她回家。孙晓好不容易结束饭局赶回家,等待她的却是李隆的抱怨:“你整天不在家,哪像个妻子?我一天到晚带孩子,压力有多大你知道吗?哪里有男人在家带孩子的?”孙晓忍不住埋怨丈夫什么都做不好。两人说的话都很伤人,隔阂也更深了。

李隆的情绪愈发不稳定,喜怒无常。一次争吵后,李隆甚至跑到自家车内,在家庭微信群直播烧炭自杀的过程,并在群里发微信:“孙晓是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幸亏孙晓及时发现并报警才救了他。两人的矛盾并没有解决,李隆要求孙晓辞职回家带孩子,孙晓坚决不同意。

此后,孙晓上班时,李隆时常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讽刺,甚至谩骂。他依然做不好家务,而是让父母来带孩子。父母也不断向李隆抱怨孙晓不顾家,两人的矛盾不断激化,终于在一天早上暴发了。

当时孙晓正准备上班,却遭到公婆的阻拦。两位老人拦在门口,指责她不管孩子,不让她出门。眼看着上班要迟到了,孙晓想推开老人,结果被李隆推倒在地。如此僵持了几十分钟,孙晓报警。

丈夫及其家人的过激行为让孙晓心灰意冷,她带着儿子搬出了家,另找房子居住。

孩子的情感利益需保障

搬走的第二天,孙晓就提起了离婚诉讼。李隆同意离婚,但要求获得儿子的抚养权,理由是自己目前所住房产是其婚前所购,离学校也近,能给孩子良好且稳定的居住环境。而孙晓没有房子,无法保障孩子有安稳的住处。

鉴于双方感情出现危机,对离婚达成一致,法院准许两人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生活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李隆有固定住房,且年仅7岁的儿子从小就在这里居住,其生活环境不宜发生较大改变,法院判决孩子随李隆生活,孙晓在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周六行使探望权。另外,由于李隆自愿放弃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费由其自行承担。

把孩子留给没有稳定收入、处事不成熟易激动的李隆抚养,孙晓很不放心。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将孩子改判由她抚养。

中院审理过程中,孙晓出示了一份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其上显示两人发生冲突后,李隆曾经试图自杀。孙晓还出示了对方长期发信息骚扰、辱骂她的证据。她认为,一个成年人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遇到家庭矛盾就用偏激的方式处理,不利于孩子成长。

孙晓还向法院提交了租房合同等证据,证明自己为了方便照顾儿子,已经在儿子就读的学校附近租房,并请自己的父母协助照看。

孙晓收入较高,能够保证给孩子较好的物质条件。法官通过调查,也证实了这些情况。

中院认为,虽然孙晓暂未购置房产,但其收入可支持其租住房屋、为儿子提供稳定居所。李隆曾在夫妻发生矛盾时有过自杀的极端行为,还曾让父母阻挠孙晓上班等,这些行为表明,李隆在处理家庭矛盾上较为偏激,不利于晓晨的身心健康。2021年5月,中院改判晓晨归孙晓抚养,李隆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