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旅“爆火”背后
云冈石窟、应县木塔、原平惠济寺、隰县“小西天”……这些坐落于山西省境内的文化瑰宝随着“悟空热”而再度出圈。记者跟随“悟空”的脚步,探寻这些千年文化遗产保护背后的司法之力。
随着国产单机游戏《黑神话:悟空》的火爆,山西省作为游戏中取景最多的省份,“古建游”热度空前。今年国庆假期,全省66个重点监测景区累计接待游客784.46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46.9%,其中《黑神话:悟空》的27个取景地累计接待游客188.54万人次。
正所谓“地上文物看山西”,山西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居全国第一。山西省各级法院对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让这些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熠熠生辉。
筑起司法之堤,护航云冈之美
西出平城,武周山下,千年云冈石窟历经沧桑,傲然于世。
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云冈石窟考察时强调,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2021年5月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冈文化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法庭坐落于云冈石窟景区出口处,辖区有山区、矿区、景区和农村,重点审理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环境资源类案件,以及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
云冈文化保护法庭负责人刘菊霞向记者介绍,周边环境的保护,对于云冈石窟这类不可移动文物至关重要。法庭通过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宣传一片、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当中,被告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将约14.9吨不明液体从外省运到山西大同云冈区,存放在忻州窑矿矸石山东侧的空地上。
经鉴定,这些不明液体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法庭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辖区内一座影视基地的建设过程中,有人发现表层土下是建筑用砂,于是非法开采并出售。
法庭以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这些案子的审理,既是对环境破坏者的“亮剑”,也是对文物保护决心的彰显。
保护云冈石窟,不仅要亮出法律“铁拳”,更要延伸司法触角,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司法服务保障。
如今,在世界环境日等节点,云冈文化保护法庭的法官们会走进景区,向游客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文物保护法律知识。
作为“守”在景区门口的法庭,3年来,这里共审结刑事污染环境案件5件、非法采矿案件10件、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2件、普通民事案件823件,用司法力量让这座有1500余年历史的古老石窟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紧盯环境治理,修复周边生态
金刚怒目,菩萨低眉。今年,隐于僻静之地的“山西宝藏”在众人的探寻脚步中“破圈而出”,惠济寺就是其中之一。
惠济寺坐落于山西省原平市中阳乡练家岗村,始建于唐,重建于宋,修葺于明清,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在《黑神话:悟空》火爆之前,这里鲜有人知。
数年前,一家铝业公司曾在惠济寺附近的原平市上封村设立千余亩赤泥库,堆放提炼氧化铝产生的废弃物——赤泥。赤泥具有强腐蚀性,长期露天堆放导致表面干燥后,其扬尘会污染大气环境,危害居民健康。
2016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一家环境研究所作为公益诉讼原告,将铝业公司告到忻州中院,要求其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实地勘察的过程中,法官们注意到,赤泥库距惠济寺直线距离只有1公里,赤泥粉尘有可能腐蚀珍贵文物。此后,法官们经十余次现场勘察、两次引入技术专家论证,组织双方数轮调解,促使双方于2018年对赤泥库在五年内闭库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赤泥库闭库是世界难题,在国内尚无先例。
“此后的五年里,经多次排渗实验、3次地勘、2版安全设施设计、科学论证、形成3版可研性报告,最终,我们确定了修复方案并开工建设。闭库项目总投资1.3亿余元,主要包括赤泥处理及灰渣找坡197万立方米、覆土38万立方米、铺设防渗膜及绿化面积85.5万平方米……法官们查阅了无数专业书籍和材料,这一过程也离不开铝业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配合与努力。”案件承办人、忻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张亮介绍。
经五年持续跟进,2023年11月,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并在同年12月通过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验收。今年4月,铝业公司成功完成了85.5万平方米全库区的绿化工程,实现了全面覆草的目标,为全国赤泥库封库工作开创先河。
如今,沙尘滚滚的赤泥库已蜕变成绿草如茵、生机勃勃的“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不仅吸引络绎不绝的游人驻足观赏,更成为人们了解文物保护与自然资源保护司法实践的重要窗口。
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开启“司法+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
运用“枫桥经验”,提升游客体验
法治环境是旅游环境的重要部分,司法服务也是旅游服务的重要一环。
今年国庆假期,应县木塔景区门口每天都蜿蜒着长达数十米的多条长队,游客数量的激增导致景区接待能力接近饱和。
漫长的等待让部分游客心情焦灼,游客与景区、与商家,与其他游客之间,纠纷和摩擦在所难免。
对于这类纠纷,应县木塔保护法庭的法官们,以及景区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总是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我们会耐心听取纠纷双方的意见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力促双方和解。”应县法院院长霍秀锦介绍道。如果现场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是纠纷涉及更复杂的法律问题,双方则会被引导至木塔保护法庭进行进一步调解。
应县木塔坐落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佛宫寺内,它不仅是世界现存最高大、最古老的纯木结构楼阁式建筑,更是无钉无铆却900多年屹立不倒的建筑奇迹。
为守护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2022年5月,应县木塔保护法庭应运而生。
法庭成立以来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建立旅游纠纷调解等联动机制,进景区就地解纷。这不仅提升了游客满意度,更提升了景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而吸引更多游客,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同样,在隰县“小西天”景区,遇到纠纷的游客或商家也可以寻求“又快又好”的纠纷解决途径。今年5月15日,隰县人民法院驻“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成立,以多元解纷工作方式,维护游客权益和景区秩序。
“我在景区门口的店铺买了纪念品,想退换怎么办?”“有人抢了我的车位,这问题该怎么解决?”……很多情况下,旅游中的小事无法解决,可能严重影响游客对景区的印象。“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由两名驻点法官和三名调解员组成服务团队,轮流坐班。同时,引入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以及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多元解纷;与县文旅局、景区管理委员会对接,及时沟通交流旅游纠纷新情况、新问题。
无论是木塔法庭,还是“小西天”法官工作站,他们都承担着又一项重任,那就是向游客普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我被这座古老建筑的雄伟壮丽震撼,更被木塔保护法庭精心策划的普法活动所吸引。”在世界文化遗产日,一位游客在法官们拍摄的普法短片前驻足观看并感慨:“我看到的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木塔承载的历史记忆,以及一代代人为了守护文化遗产所付出的努力。”
在世界环境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节点,法官们都会走进景区“面对面”普法,劝阻不文明行为,讲解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行、防范风险、理性维权。
应县木塔保护法庭的工作人员在景区实地调研,提升游客满意度
以司法之力,守护历史文脉
对文物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本刊记者采访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卞俊梅,解答如何以法治力量护佑历史文脉、护航旅游市场,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
目前,山西省共有多少家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类案件的专门法庭?
A:山西法院根据历史文化遗产地域特点,先后在云冈、应县木塔、古长城、平遥古城和五台山等重点区域建立文化保护法庭,目前共有历史文化遗产类的专门环境资源法庭6个。
这些专门法庭集中审理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开展案件审理、纠纷调解、司法建议、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为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驾护航,有力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治化。
隰县法院驻“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接待游客咨询
为保护全省五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山西省法院系统进行了怎样的努力?取得了哪些成效?
A:近年来,山西法院以最坚决态度、最严密法治、最有力行动,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屏障。
一是健全审判体系,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山西高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全部成立环资审判庭,117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专门审判机构或团队,设立43个环资法庭和10个司法保护基地,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聚焦重点遗产,创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山西法院结合区域特点,积极探索“保护基地+专业法庭”创新模式,除在重点区域建立文化保护法庭之外,还设立右玉长城司法保护基地、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五台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司法保护基地等,多个基层法院针对区域内重点文物设立司法保护站、法官工作室等,以法治方式护佑历史文脉。
三是高扬司法利剑,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始终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
经统计,2023年以来,山西法院审理一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案件96件,对破坏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策划、勘探、盗掘、销售分赃的被告人进行全链条打击,切实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千年文化瑰宝。多家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法院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文物和文化遗产普法辐射广度。山西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制作了《山西法院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纪实》《牢记领袖殷切嘱托 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等视频专题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物资源保护法治声音,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借助“小案例”发挥法治宣传“大作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守护文明之美,传承历史文脉,以更高的站位来认识文物资源,以更大的力度来保护文化遗产,为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贡献司法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