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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银行卡引发的亲情大战

作者:曹艳梅
法律帮助 2021-09-08 14:34:35

因为一张银行卡里钱款的归属,姐妹两家人互不相让。在法庭上,相互指责的两家人,上演了一场令人唏嘘的亲情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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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开户,钱款归属扑朔迷离

2021年5月,苏芷琳终于拿到了终审判决。她打赢了官司,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但与姐姐的亲情却留下了裂痕。

事情还要从8年前说起。苏芷琳有一个哥哥苏明强,一个姐姐苏芷茹,还有一个妹妹苏芷莹。四个兄妹里,苏芷琳和苏芷茹很有经济头脑,成家后都经营着自己的小生意。2013年,苏芷琳为了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不希望银行账户里有太多的存款,与丈夫商量后,计划把做生意赚的钱存在以苏芷茹名义办理的银行账户里。

可苏芷茹担心自己的账目比较复杂,不便于计算,建议妹妹用她女儿袁方的名字重新开银行账户。听了姐姐的建议,苏芷琳将多年做生意赚来的辛苦钱,陆续存入了以外甥女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内,该银行卡一直由苏芷琳保管。

到了2020年,因为祖宅涉及拆迁补偿的问题,苏芷琳与姐姐产生矛盾,两人多次争吵,互不相让。为了帮母亲出气,当年9月袁方就以银行卡丢失为由,将苏芷琳手中的银行卡注销,还将卡内147万余元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得知银行卡被注销后,苏芷琳气愤不已。她多次索要银行卡里的钱款,却没有结果。无奈,她将袁方告到上海虹口区法院。

苏芷琳认为,这笔钱是她与丈夫辛辛苦苦积攒的养老钱,却被袁方占为己有。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她说该银行卡的钱款大多是现金存入,而且都是她在自家附近的银行网点通过ATM机存入的。

为了反驳苏芷琳的说法,袁方提出,银行卡里的钱款都是她母亲多次到苏芷琳家附近,将现金存入由苏芷琳保管的银行卡内。不仅如此,袁方还反咬一口,说她曾于2015年将银行卡内合计210万元,转账至苏芷琳的账户,这笔钱属于借款,现要求苏芷琳返还。


对簿公堂,真相只有一个

不仅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反过来还要倒贴袁芳210万元,越想越气的苏芷琳,为了证明自己所说是真,向法庭申请,由兄长苏明强出庭为她作证。袁芳不甘示弱,她申请另一个姨妈苏芷莹出庭作证。袁方的母亲苏芷茹到庭旁听。

昔日感情深厚的兄弟姐妹齐聚法庭。苏明强作证说,曾经亲耳听到苏芷琳借名开卡这件事,后来又亲耳听到苏芷茹与苏芷琳为卡里的钱争吵而反目,因此,他可以证明这张卡里的钱是苏芷琳夫妇的积蓄。他还说,袁方从小就被舅舅和姨妈疼爱有加,现在因为贪念被告上法庭,他很痛心。

与此同时,苏芷莹却痛斥二姐贪心,辜负大姐多年的照顾,并证明该卡是袁方所有。她还说,自己的银行卡也交由大姐代为理财。

双方证人各执一词,苏芷琳与苏芷茹更是情绪激动,互相指责,互相揭短,导致庭审一度中断。

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极力引导双方尊重事实,还告诉他们可以申请测谎,如果虚假陈述,要承担法律责任。遗憾的是,双方都发誓自己所言真实,并都当庭申请测谎,毫无退缩让步可言,调解无望。


遗憾判决,法官寄语

通过对双方的陈述、书面证据及证人证言的反复推敲,法官认为,关于银行卡借名开卡的起因,苏芷琳的说法具有较大可信度。她说,因为自己要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控制名下存款数额,才想出把存款放在外甥女袁方银行卡的办法,对此苏明强也证实其知情。

加之,当时苏芷茹因做生意,账目比较复杂,所以苏芷琳的钱款存在袁方名下,也合情合理。

此外,以袁方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开卡当天,苏芷琳便将81万元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该卡,后来也有两次苏芷琳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与该银行卡之间相互转账的记录,这些证据可印证该卡在袁方注销前由苏芷琳实际占有、使用和处分。

根据这个银行卡多为现金存款记录可以查询到,自2013年起存款的银行网点绝大多数是在苏芷琳小区门口的银行网点,而袁方提出是其母亲每次到苏芷琳家附近,多次将现金存入由苏芷琳保管的银行卡内,不符合常理。

对袁方反诉借款一事,袁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和借款合意,对反诉请求,全部不予支持。

最终,法官落下法槌:袁方将其注销的银行卡内全部存款147万余元返还苏芷琳,并驳回袁方的反诉请求。袁方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6月,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后,这个案件还常常闪现在法官的脑海。因为这是一场没有输赢的博弈,无法写在判决理由中的话,法官用寄语的形式告诫双方,期待亲情回归。

清官之所以难断家务事,是因为法律的刚性与亲情的柔性不易融合。法院判决只是从法律上调整了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却不能调整隐藏在你们内心深处的感情。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血浓于水的亲情弥足珍贵,希望双方能在法院判决所厘清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平心静气地去面对纠纷,共同去寻找培育、修复亲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