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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造假,买卖双方互害

来源:中国妇女作者: 文/李榛涛
法律帮助 2021-09-13 1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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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核酸检测,保护身体健康


伪造报告,从重处罚


从事广告行业的许佳,从入职体检的大量需求中嗅到了商机,陆续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有偿为他人提供虚假的入职体检报告、病假证明和检验单。接到订单后,许佳利用素材模板和虚假的电子印章伪造体检报告和证明,并通过“绿健体检”“尚峰健康”两个微信号,将伪造的体检报告和证明以每份4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客户”,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为了提高纸质版报告的“可信度”,许佳还刻制了印有“上海市某医院体检专用章”的虚假实体印章。


2020年底,许佳再次铤而走险,将违法业务扩展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上。通过网上搜索的核酸检测报告照片,许佳故技重施,将其仿制为可供编辑的模板,并将“客户”的有关信息及虚假电子印章合成到模板之中。


2021年1月,公安部门发现王芳在网上展示虚假核酸检测证明,将其传唤到案。王芳说,她觉得去医院预约检测耽误时间,便找到许佳制作了虚假核酸检测证明。王芳因严重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被行政拘留10日。根据王芳提供的内容,许佳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刑事拘留,3月被逮捕。经初步侦查,许佳共制售虚假核酸检测报告6份。万幸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购买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人有阳性病例。


同年5月,上海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许佳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许佳伪造39枚公司、事业单位印章,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许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贩卖给他人,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应酌情从重处罚。2021年7月,法院判处许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使用假报告,从严处罚


在这个案子里,许佳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售卖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医院体检报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伪造印章医院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更严重妨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对任何可能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都会依法从严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造假者难逃法网,持有或使用假报告的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官提醒,切勿为贪图方便购买或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假报告者如果身体健康,只是持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用于证明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罚,如这个案子中的王芳即被行政拘留10日。但如果最终检测证明是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其行为属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会被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如果已经确诊是新冠病毒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或者明知自己属于疑似患者,或者高危风险区的人员,持虚假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明知其行为极有可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