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鼓励,重拾生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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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有许多志愿者
2014年6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了全国第一份迁出令,责令强占妻子住房的丈夫限期搬离居所。这份迁出令的背后,有着珠海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的有力支援,蕴含着妇联“助人自助、案件自决”的社会服务理念。
执意再婚,有苦难言
徐萍是河北人,在广东珠海的一所幼儿园当老师。她曾经有过一段失败婚姻,结婚没多久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2003年,她用多年的积蓄加上父母的资助贷款买房,独自一人生活。也许是离婚给她留下了阴影,此后一段时间,她都有些抗拒再婚的事。
直到年近四十,徐萍才觉得一个人生活有些寂寞,想要找个合适的人携手到老。2008年1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宫立新。巧的是,宫立新也是河北人,一年前刚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认识之后,两人互生好感,常常用河北方言交流,渐渐亲近起来。
徐萍了解到,宫立新以前在河北做生意,离婚时把财产都给了前妻,独自来珠海发展,经常换工作,收入也不太稳定。尽管如此,每次约会宫立新都抢着买单,还时不时买些小礼物讨徐萍欢心,让她觉得宫立新是个有心的人。
几个月后,宫立新提出结婚。徐萍打电话和父母商量,父母得知宫立新的情况后,并不同意。他们认为,虽然是再婚,也应该选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对象,宫立新不仅没多少财产,连稳定的工作都没有。
徐萍劝说父母,工作总能找到,财产也可以慢慢积累,但像宫立新这样有心的人却很难遇到。既然徐萍已经打定主意,父母也就不再劝阻。2008年5月,徐萍和宫立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不想大操大办,只是简单宴请了一些亲友。
宫立新在珠海没有房产,结婚后就住进了徐萍的家中。对于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两人都很珍惜。宫立新四处找工作,想要承担养家的责任,然而他做事浮躁,脾气又大,常常干不了几天就被开除。
徐萍的收入虽然不多,但足够两人生活,还能有剩余。然而,每当她节省了一些钱,宫立新就会说新工作要交保证金,或者打算自己做生意,找个借口拿去花掉。长此以往,徐萍对宫立新越来越不满,两人难免发生争执。
面对脾气越来越差的宫立新,徐萍有苦难言。当初她不顾家人反对,选择和宫立新结婚,如今发生了问题,也不好意思向家人倾诉。她曾经想过离婚,又觉得已经离过一次,再离婚会被人耻笑。
冲突升级,有家难归
2013年4月,宫立新再次向徐萍索要3000元,徐萍没有答应,两人发生争吵。暴怒之下,宫立新去厨房拿出一把刀扔在床上,威胁说要砍死徐萍。徐萍吓得跑进卧室把门反锁,拨打电话报警。
宫立新在门外劝说徐萍取消报警,还让她开门要好好谈谈。徐萍不敢开门,直到民警来到家里,她才走出卧室。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刀没收,对宫立新进行了批评教育。宫立新表示自己是一时激动,以后会注意控制脾气。征求徐萍的意见后,民警并没有采取更多措施,但在值班日志中记录了出警的情况。
此后的一段时间,宫立新确实收敛了脾气,和徐萍的关系有所缓和。然而,几个月后,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宫立新留下狠话摔门而去。徐萍没有去找他,觉得没有宫立新的生活更自在。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徐萍回家后发现宫立新在家。他脸色铁青,看到徐萍就张口要钱。徐萍吓得转身想逃跑,却被宫立新一把抓住。宫立新把徐萍从客厅拖到卧室,按在地上扇耳光。徐萍无力挣扎,只能不断哭泣。宫立新抢走徐萍的钱包,把里面几百元现金全部拿走,扬长而去。
宫立新走后,徐萍扑在床上哭泣了许久。等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她再次报警。民警赶来了解情况,并带她去医院验伤。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她的面部、颈部、手臂等部位有多处红肿和擦伤,民警也都拍照做了记录。
一想到宫立新有家里的钥匙,随时可能出现,徐萍就有些害怕,担心回家后再遇到宫立新。为了安全起见,民警也建议她别在家中居住。于是,她和单位说明了情况,单位表示她可以住在教师宿舍里。她匆匆回家收拾了一些衣物就离开了。因为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床铺,每天晚上,她只能和一名女同事挤一张床。
事已至此,徐萍觉得必须离开宫立新才能让生活走上正轨。但她惧怕宫立新的报复,始终下不了决心。有一次,她试着给宫立新打电话商量离婚,宫立新在电话那头暴跳如雷,还说要用硫酸泼她……吓得她把电话都扔到了地上,从此再不敢联系宫立新。
住在宿舍里能躲开宫立新,可徐萍心里并不是滋味。单位领导和同事都很关心她的情况,但她总觉得大家的眼光有些异样,可能在背后议论自己。她十分渴望回到自己的家中,一个没有宫立新的家,能够安心地生活。
珠海市妇联开展反家暴活动
求助妇联,对接法院
几个月后,徐萍实在无法走出困境,就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珠海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向妇联的工作人员倾诉自己的遭遇。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需要妇联帮你做什么吗?”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徐萍依然拿不定主意,沉默了半天才流着泪说:“我只想要回我的房子。”
徐萍的朋友着急地说:“我觉得徐萍应该离婚。”虽然工作人员也觉得按目前的情况,徐萍选择离婚对她最有利,但是否离婚需要徐萍来决定,别人不能强加干涉。
工作人员认为,徐萍在宫立新面前一直比较懦弱,宫立新得寸进尺,从普通的索要钱财发展到动手抢夺,给她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勇气,实现心理上的自立自强,让她能敢于面对宫立新,敢于面对自己的婚姻问题,而不是一味逃避。
于是,针对徐萍的情况,工作人员先帮她梳理婚姻中的问题,寻找发生矛盾的原因,然后让她自己分析能否解决、如何解决……一步一步引导她按自己的想法做出回答。最终,她表示想摆脱这段婚姻,要回自己的房子,维护自己的权益。
短短一个多小时,徐萍对婚姻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也打定了离婚的主意。根据她的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她去法院提出离婚时,同时申请人身保护令,防止宫立新再次伤害她。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和法院有深入的合作,服务站备有相关文件,工作人员当场指导徐萍书写了起诉书,还帮她填写了人身保护令申请表。
服务站离法院并不远,当天下午,徐萍就在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了人身保护令。立案庭根据她的情况,将案件交给法院的家事合议庭审理。法官结合民警两次出警的记录、医院的验伤结果、徐萍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证人证言,认定徐萍有再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能,很快就签发了人身保护令,禁止宫立新接近、跟踪、殴打徐萍。
虽然徐萍急于回到自己的家中,但法官仍然需要按程序进行审理。徐萍的房子购买于和宫立新结婚之前,婚后宫立新没有多少收入,房贷全是徐萍在偿还,可以认定这套房产属于她所有。然而,宫立新提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他在珠海没有住房,希望能继续在徐萍的房子里居住。
法官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为了保障徐萍的安全居住空间,没有支持宫立新的要求,同时发出了迁出令,要求宫立新在判决后15日内搬走。宫立新逾期未搬,法官启动了执行程序,在强制执行部门的介入下,他最终搬离了属于徐萍的房子。几周之后,法院也做出了离婚判决。
徐萍最终摆脱了不幸的婚姻,她非常感谢妇联和法院给予的保护。珠海市妇联妇工部负责人认为,妇联维权工作不仅仅要关注案件的判决,更需要关注女性的感受,给她们心灵上的支持和安慰,在强调依法维权的基础上助人自助,让妇女能够鼓起勇气重拾自信,自主解决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