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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撑腰,留不住人要留住钱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陈晨
妇联直播间 2012-03-08 12:58:00

鹅蛋脸、齐刘海、活泼灵动的大眼……拿着苗丽的结婚证,妇联的工作人员不敢相信,照片中幸福微笑的美丽女子和眼前疲惫沧桑的女人竟是同一个人。不幸的婚姻以及常年的操劳,让苗丽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上10岁。2009年1月的一天,她在江苏省淮安市妇联权益部的接待室里,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淮安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律师田竹,多年来致力于为妇女维权

 

十载守候,换来一纸诉状

苗丽1975年出生于淮安市的农村。高考落榜后,她在县城的一家纺织厂当了工人,借住在离厂不远的哥哥家,也就是在这段日子里,20岁的苗丽认识了武洪。

苗丽清楚地记得,那是1995年9月14日,她来到哥哥家的第二天。她做了一桌好菜,哥哥让她给住在隔壁的好友武洪送去一些。隔壁门没锁,推开虚掩的房门之后,苗丽愣住了。这是她见过的最简陋的房间:阴暗狭小的室内,没有任何像样的家具,连床都是用砖头和木板搭起来的。一张原本就不宽的床,却被摞在上面的书占去了一半。一个戴着眼镜的白净男孩,正坐在板凳上,以床为桌,认真地看书做笔记。

苗丽说明来意之后,武洪感激地接过饭盒,搬了板凳请她坐下。两个年轻人就这样聊了起来。交谈中苗丽得知,武洪长她3岁,是哥哥的高中同学,家住淮安农村,和她一样在高考中失利。但是,高考落榜的打击并没有让武洪放弃读书深造的理想。他在县城租了房子,白天在县城中学当代课教师,夜晚抓紧学习,准备自考。他告诉苗丽,自己一定要拿到自考本科文凭,这样才能出人头地,和念过大学的人一起竞争。

苗丽被武洪求学的执着打动了。这次见面后,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苗丽注意到,武洪一个人住,又不会做饭,常常把从学校带回的午饭用开水泡一下就当作晚餐,然后读书到深夜,这让善良的苗丽既佩服又心疼。于是,她承担起了给武洪做饭的任务,一下班就回家下厨,然后用旧棉袄把饭盒密密地裹好,给武洪送去。武洪吃完饭,再把饭盒洗净还回来。就在这一送一还之间,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1996年,武洪顺利地拿到了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自考本科文凭。拿到文凭的当天,武洪找到苗丽,向她求婚。1997年1月,两人在家乡热热闹闹地办了婚礼。同年11月,他们的儿子小飞出生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小飞并不是个健康的孩子。他1岁时就被诊断出患有重度儿童多动症,这种病是不易治愈的。于是苗丽辞掉了工作,留在农村老家务农、照看孩子,武洪一个人住在县城代课教书。那时候他每月都给家里寄钱,每次从县城回来,还会给苗丽和儿子带回食品和衣服。

可是幸福和睦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日子一年年地过去,武洪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难得回家一次,却常因话不投机和苗丽不欢而散。一天,两人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争执起来,武洪语带讥讽地对苗丽说:“你一个农村妇女,什么都不懂,我跟你没法说。”这让苗丽十分委屈,也深感不安:丈夫住在县城,自己住在农村;丈夫不断成长,自己却渐渐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已经跟不上他的脚步。从两人的外表都能明显地看出这种差距:苗丽常年劳作,皮肤又黑又粗,看上去就是个普通农妇,而丈夫却依旧像当年一样斯文俊朗。苗丽虽然十分无奈,但依旧默默地为家庭付出着。

2004年6月,武洪特地回了趟家,告诉苗丽自己打算考研,备考期间会少代些课,也不能每月都给家里寄生活费了。苗丽认真考虑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她就告诉武洪,让他只管安心读书,不要为家里担心。“我什么都不图,只希望你考上之后能把我们娘俩接到县城,让孩子过上好日子。”武洪似乎被苗丽的话打动了,忙不迭地点头答应。然而他再也没有兑现这份承诺。

武洪连续考研三年,三年中他只回过三次家,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苗丽一个人承担了全部的家庭开支。

2007年3月,武洪终于考入了西安一所重点大学的研究生院。然而他并没有和妻子分享喜讯,3个月后,苗丽才从邻居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更让她震惊的是,就在得知消息的第三天,她接到了淮阴区法院的传票:武洪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离婚。武洪在起诉书中写道,苗丽的学历、社会地位、生活环境都和自己相差甚远,他们之间早就没有了共同语言和夫妻感情,希望法院准予离婚。

 

千里寻夫,失望而归

苗丽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两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可是拿到判决之后,武洪就再也没回过家。9月,他不声不响地收拾了行李,去学校报到。

苗丽十分伤心。她不明白,为什么丈夫一考上研究生就急着离婚。为了找丈夫问个清楚,同年11月,她领着儿子踏上了寻夫之路。

在西安,她终于见到了丈夫。谁知一见苗丽,武洪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学校领导出面干预,武洪才勉强答应坐下来和她好好谈谈。

当时苗丽气愤地质问丈夫:“我们结婚十几年,架都没怎么吵过,你为什么要在离婚诉状里写我们‘没有共同语言’?你当代课老师的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嫌弃过你,为什么一考上研究生就不要我了?”

“我们虽然没吵过架,但话也没说过几句,不是吗?我们真的不合适,你的生活和我的生活相差太远,我长期住在县城就是想逃避你。我们没什么可说的,你不要再纠缠了好吗?”面对苗丽的指责,武洪不慌不忙地回应。语气平稳,神情淡漠。

苗丽实在没想到,自己为家付出了那么多,换来的却是这样几句绝情的话。尽管如此,她仍然对丈夫抱有一丝幻想。她请求学校领导把她临时安排到学校食堂工作,等待着丈夫回心转意。然而武洪铁了心要离婚,对她和小飞不闻不问。等了3个月后,苗丽只得带着孩子回了老家。

2008年1月,苗丽再次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武洪又起诉离婚了。走投无路的她拿着起诉书,来到淮安市妇联权益部,请求娘家人为她做主。

 

在江苏省妇联举办的“法制宣传环省行”活动现场,律师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妇联相助,争取最大权益

妇联的工作人员对苗丽的遭遇十分同情,决定向她伸出援手。她们来到淮安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中心的专职律师一起分析苗丽的离婚官司。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苗丽的丈夫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尽管苗丽很不愿意,法院可能还是会判离。而且,婚姻是需要靠情感沟通来维系的,但从苗丽的描述中不难听出,两人长年分居,生活环境和经历确实差距太大,这难免会缺少共同语言。另外,武洪多年来对苗丽母子不闻不问,离婚的意愿又是如此坚决,那么即使这样的婚姻勉强得以维持,苗丽也很难得到幸福。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设身处地为苗丽考虑了之后,妇联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如果硬要维持这样的婚姻,可能会给苗丽带来更多的伤害。

听了大家的分析,苗丽也意识到,与其怀着幻想去挽回已经死亡的婚姻,不如面对现实,为自己和孩子保住应得的财产。于是,妇联工作人员和维权律师确定了工作重点:为苗丽在财产分割和经济帮助上争取最大利益。

妇联权益部邀请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的田竹律师免费为苗丽代理离婚官司。看了案子的材料,田竹律师提出了一个问题:苗丽的丈夫并没有出轨、家庭暴力等行为,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有过错方”,而且他正在读研,没有工作和收入。这样一来,如何促使法院在财产上多照顾女方,还要费一番脑筋。

听了田竹律师的建议,妇联当即确定了两方面的维权思路:一方面,由妇联出面和法院沟通,引起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妇女维权案件的充分关注;另一方面,由律师和媒体沟通,利用社会舆论推动事件的解决。

几天后,田竹律师联系到了现代快报的记者。苗丽的遭遇见报之后,很快就引起了社会关注,多家媒体纷纷转载,武洪受到了舆论的谴责。为保护妇女权益,淮阴区法院设有妇女工作委员会。妇联权益部的领导和委员会多次沟通,希望法院可以充分维护弱势妇女的权益。

妇联的工作人员知道,只是从情理上呼吁法院保护妇女权益,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真想打赢官司,必须提出在法理上也能站得住脚的主张。在查阅了大量法律资料后,妇联向法院提出:苗丽对家庭的贡献远远大于武洪,在离婚后,她还要继续抚养孩子,希望法院可以考虑到这些因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尽量倾向于苗丽。另外,武洪能够考研成功,和家庭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应当把他的高学历量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采纳了妇联的部分建议,把武洪和苗丽共有的三间房屋和全部存款都判给了苗丽,还判令武洪在读研期间每月给小飞150元抚养费,等他参加工作以后,苗丽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苗丽并不是十分满意。妇联领导在听取田竹律师的汇报后,决定对苗丽的上诉给予支持。于是,苗丽向淮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妇联权益部的领导从立案开始,就多次和法官以及法院领导沟通,法院也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给予了慎重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妇联和维权律师提出的“高学历量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观点,除维持原判决外,又判决武洪在研究生毕业时,支付给苗丽2万元的经济帮助。

拿到法院判决,苗丽非常激动。面对围拢过来的记者们,她哽咽地说,如果不是妇联的倾力援助,她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和勇气度过这段人生中最艰难的时期。

一年之后,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接到了苗丽打来的电话。如今的苗丽,声音中多了开朗和欢快,少了以前的沧桑和疲惫。苗丽说,结束了那段无望的婚姻,她突然觉得轻松。现在,她和儿子过得很幸福,儿子上初中了,学习还不错。在法院的协助下,那笔2万元的经济帮助也在前不久执行到了她手中。电话里,苗丽还半开玩笑地说,儿子现在天天劝她给自己再找个爸爸,她自己也想找个踏实憨厚的男人一起照顾小飞。结束了那段不幸的婚姻,也许真正的幸福就在前面不远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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