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拒绝家暴 让爱回家
拒绝家暴 让爱回家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家庭不是法外之地!若不幸遭遇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一味的容忍只会助长暴力的气焰,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文明好家风,以文明家风引领社会新风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实施以来,山东枣庄市妇联积极协同公、检、法、司、民政、卫健等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大胆实践,积极构筑“党政领导、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反家暴格局,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普法宣传为依托,以构建机制为保障,以创新模式为动力,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维权力度,强化落实措施,有效推动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01联防联动 凝聚反家暴工作合力 市妇联牵头协调建立施行《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机制,陆续联合出台《枣庄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防联动工作操作指引》《关于建立“民调进所、联调联处”工作模式的意见》等文件,成立联防联动工作协调小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议事机构,积极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实施,共同强力推进;召开《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一周年纪念座谈会,贯彻施行省反家暴条例暨妇女维权专项组工作座谈会、“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专题现场推进会;联合承担反家暴职责任务的职能部门赴湖南长沙实地学习、召开两地工作经验交流会、邀请长沙市专家到我市进行讲座、召开座谈会研究落实办法等,全面提升反家暴工作实效。 02加大宣传 形成反家暴强大声势 各级妇联广泛印制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倡议书、围裙、抽纸、口袋书、手提袋、扇子等各类宣传品,充分利用全媒体、广渠道,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连续多年利用“3.8”、6.1、11.25反家暴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联合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维护妇女权益律师志愿团、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巾帼维权志愿者等,四级联动举行“建设法治枣庄·巾帼在行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及反对家庭暴力专项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反家暴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03落实措施 扎牢反家暴坚实藩篱 广建维权阵地。建设四级妇女维权站、调解室等阵地2622个,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225个、反家暴公益维权服务站44个、家庭暴力庇护所2个、家暴损伤法医鉴定检验中心9个、妇女维权合议庭7个、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8个、12338维权服务热线10条,立足预防、合力介入、倾情救助,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积极有效作为。早在2013年就开始探索实施“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在永安派出所和张汪派出所率先实行,联合市公安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邀请专家对全市基层干警进行专题培训;联合市法院举办反家暴法实施座谈暨培训会议,促进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创新开展反家暴沉浸式体验活动,全国及省市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一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被中央政法委评为1月“平安英雄”,并承办中央政法委“平安之星进乡镇”——反家暴宣讲活动。 强化维权服务。打造“1+1+1”维权服务模式,创新“1+2+4+N”“她守护”维权服务机制,加强妇女议事会建设,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矛盾隐患排查,深化“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行动,不断优化维权服务,有效预防化解制止家暴行为。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倡树弘扬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谐等家庭美德,培树良好家庭关系,铲除家暴滋生的土壤。 拒绝家暴 让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