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政和法院:坚持“三心”工作,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自2022年南平市妇儿工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实施南平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通知》以来,各地两纲实施阵地结合职能持续开展两纲示范点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提升妇女儿童和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以来,政和法院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精准法律服务供给,坚持用心、倾心、精心做好涉及妇女儿童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婚姻家庭和谐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南平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
坚持用心做好少家审判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以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为抓手,成立少年法庭,设立家事少年调解室,主动将法院审判职能与社会力量相互融合,创新“专业家事少年审判+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家事少年保护模式,有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完善家事少年案件“庭前家访”工作机制,通过庭前家访、心理辅导、案后回访,使政和县首例涉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得到圆满化解。贯彻实施《民法典》,在黄某某与文某离婚纠纷案审理中,坚持从当事人角度出发,考虑文某无固定收入及住所,判决确定文某对黄某某个人所有的部分房产享有终身居住权。2022年以来,共依法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各类家事少年案件568件。
坚持倾心落实司法援助
构筑暖心保护屏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大与本地民政、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设立“百合花开‘护青苗’‘展红袖’法官工作室”,主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确保将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对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保障,当好化解妇女儿童纠纷的“守护人”。

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持续加强对妇女、儿童心理帮扶,主动与政和县向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为爱同行 法护成长”项目协议书,并邀请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到案涉未成年家中回访,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辅导。

为困难妇女儿童成立专项司法救助项目,第一时间为涉案困难妇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定期组织开展“母亲健康1+1”“慈善一日捐”等公益募捐活动,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坚持精心开展法治宣传
提高妇儿维权意识
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聘任7名“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模拟法庭、涉少法律宣传和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预防犯罪、防范风险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邀请“百合花开”馨课堂讲师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及家庭成员开展心理辅导授课,帮助和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持续培育新时代的优良家风家教,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政和法院积极联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作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到各乡镇、社区、园区、单位进行普法宣讲,开展法治咨询、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着力解决普法难“最后一公里”问题,当好普及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的代言人。干警讲授的《反对家庭暴力,遭遇家暴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柔肩担正义,巾帼展英姿》等课程入选“南平市巾帼宣讲精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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