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白皮书|李明舜:昭示思想伟力 坚定道路自信 展现丰硕成果
李明舜 中华女子学院原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9日发布的《新时代中国推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实践与成就》白皮书(简称“白皮书”),系统介绍了新时代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中国理念、中国实践、中国成就。
白皮书深刻昭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思想伟力,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妇女发展的正确道路,具体展现了中国践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丰硕成果。
白皮书昭示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思想伟力
思想指引方向,核心领航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妇女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开创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就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其中有关“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论断,指明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领导力量;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儿童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的重要论断,坚定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道路自信;有关“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的重要论断,揭示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有关“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的重要论断,申明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价值取向;有关“我们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的重要论断,强调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国家责任;有关“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的重要论断,谋划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实践路径;有关“男性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同妻子分担养老育幼等家庭责任,共担家务劳动”的重要论断,注重了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视角;有关“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重要论断,体现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有关“共建共享一个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的重要论断,拓展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世界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妇女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引领新时代中国妇女发展水平实现全方位跃升。
白皮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正确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妇女工作领域的具体展开,是中国共产党立足基本国情、顺应历史潮流、团结带领广大妇女接续奋斗走出的一条正确道路。
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妇女事业的历史性进步,充分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正确性与实践价值: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将妇女发展与国家现代化进程深度融合,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将其纳入党的施政纲领;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妇联组织联动、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拓展妇女参与渠道、提高参与能力、激发创造活力,使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 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重视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才能使妇女最大限度地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不断实现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白皮书呈现《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实践硕果
1995年,中国成功承办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会议期间,我国提出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形成指导全球性别平等的纲领性文件《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作出重要贡献。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社会性别主流化确定为达成性别平等的全球性战略后,我国是率先作出执行承诺的49个成员国之一。
为践行承诺,我国不仅相继举办和参加了纪念“北京+5”、“北京+10”、“北京+15”、2015全球妇女峰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等系列活动,而且不断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2001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纲要,即《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5年8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法律,即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2006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12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党的施政纲领,即党的十八大报告。之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都进行了重申。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管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使男女平等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从而为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贡献了中国方案,为世界妇女运动贡献了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