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财产,放弃不可以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李悠
法律帮助
2014-01-02 14:03:00

幸福家庭遭遇危机解体
宋薇大学毕业后,决定自己创业。因为学的专业是服装设计,宋薇选择了自己熟悉的领域,她租了一间门面房,和两个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小型的服装加工和制作的作坊。虽是小本经营,但经过宋薇的精心打造,小店很快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认可,不少人前来选购布料并定制服装。
1998年,小店经营步入正轨后,宋薇在父母的帮助下拓宽业务渠道,开始接到一些服装厂的加工订单。几年下来,宋薇的生意如火如荼,不仅购置了房和车,还开始投资理财。
在经营过程中,宋薇结识了吕程。吕程比宋薇大5岁,1994年他接替父亲管理一家小型服装厂。因朋友介绍,吕程在业务繁忙的阶段找到宋薇谈代理加工的事情,两人在业务上一拍即合,很快签下了合同,而吕程成熟稳重的气质也很快赢得了宋薇的芳心。一个月后,宋薇和吕程确立了恋爱关系,没多久,便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宋薇生下了儿子吕乐。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宋薇将小店交给表妹来经营,自己只处理重大决定。吕程也是个恋家的人,孩子出生后,吕程除了必要的应酬,总会陪在妻儿身边。
吕乐一岁时,吕程的服装厂出现了经营危机,为了让企业渡过难关,吕程每天早出晚归。其间刚好赶上吕乐生病住院,宋薇对丈夫只顾事业不顾家的做法颇有微词,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宋薇将全部的心血都放在了家庭上,却无法得到丈夫的认可,这让宋薇十分伤心和失望。
服装厂虽然渡过了难关,但吕程却以发展业务为由,开始频繁地出差,细心的宋薇很快发现了丈夫的异样。
起初,宋薇以为吕程只是排解寂寞,时间久了就会回归家庭,却没想到丈夫在感情的弯路上越走越远,并主动提出离婚。由于考虑到年幼的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宋薇没有同意丈夫离婚的要求。最终在亲朋的调和下,宋薇和吕程重修旧好。
尽管家庭重回正轨,但经过离婚的风波后,宋薇无法再相信吕程,她逐渐重拾已经淡漠的事业。从表妹手中要回了经营权后,宋薇开始了繁忙的生活。
2007年春节,宋薇从吕程的手机中看到了不少暧昧短信,面对妻子的质问,吕程承认自己再次有了情人。丈夫一再地出轨让宋薇对婚姻毫无留恋,考虑再三后选择了离婚。经过协商,家中财产由吕程与宋薇两人均分,儿子吕乐的抚养权交给宋薇,吕程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
前夫去世,母亲替儿子对遗产说“不”
离婚一年后,吕程与情人再婚。吕程的再婚仍旧矛盾丛生,年轻的情人转正后,毫不掩饰对吕程财富的渴望,这让吕程凭空多了些许担忧。2011年,吕程体检时发现健康出了问题。吕程的父母也担心年轻的儿媳会在财产上欺负他们的孙子吕乐,于是建议儿子立下一份遗嘱,把财产分清。
在父母的一再要求下,吕程写下了一份遗嘱,将名下一套位于北京中关村和两套位于密云县城总价值近千万元的房产,在其去世后留给儿子吕乐继承,其余两套住房及两部车、若干存款留给父母及妻子均分。事后,吕程将遗嘱做了公证。
2013年2月,因突发脑溢血,吕程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
办理完吕程的后事,吕程的父母拿着遗嘱找到了宋薇,希望宋薇能够按照遗嘱为吕乐办理继承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吕乐名下。两位老人没有想到,他们为孙子谋划的千万财产,遭到了宋薇的拒绝。“我们娘儿俩是不会要吕程一分钱的!”
宋薇离婚之后,将生活的重心放在了事业上,虽然婚姻留给宋薇无尽的伤害,但事业却回报给她不少的财富。
宋薇觉得自己并不缺钱,对前夫的恨,让她情愿拒绝儿子唾手可得的财富。
对宋薇拒绝让吕乐继承遗产的行为,吕程的父母感到十分不满。在咨询过律师后,吕程的父母以宋薇无法尽到做母亲的职责为由,将她告到密云县法院,争夺吕乐的抚养权。
庭审中,吕程父母指责宋薇失职,说她无权代替儿子拒绝吕程留下的遗产,但宋薇却觉得这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过问。
那么,宋薇的说法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法官耐心地向宋薇解释说,法律上设置监护人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孩子做出放弃财产继承的权利,无论孩子是否需要这笔钱。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在职责范围内为孩子谋划权益,比如为孩子的财产做合理投资,而不能减损孩子的财产。
虽然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可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但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纯粹的利益,他人无权处分。因此,无论是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还是从履行监护职责的角度来说,宋薇作为吕乐的监护人都只能代替他接受该财产,而不能代替他放弃财产继承权。2013年8月,宋薇代理吕乐办理了继承手续,吕程的父母则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