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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偷偷卖掉房产,我该怎么办?

作者:王杰
法律帮助 2014-10-10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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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离婚时丈夫偷偷卖掉名下房产,我该怎么办?

为了离婚的事,我和丈夫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的谈判,但他一会儿同意这个方案,一会儿同意那个方案,想法几天一变,我们始终谈不拢。我想,既然好聚好散行不通,那就上法庭吧。于是我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一调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用缓兵之计。这几个月里,他把我们婚后共同购买、登记在他一人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了别人,还签了买卖合同、办了过户手续。保守估计,这套房的市场价在160万元左右。可是他只收了对方98万元就把房子给卖了,买房人还是他的同事。我猜测,是丈夫和同事串通好了转移财产。我们的存款不多,主要的共同财产就是这套房,他把房子卖了,离婚时我可能什么财产都分不到。我该怎么办呢?

                                                                    叶晓丽

王杰律师1

答疑律师 王杰

叶晓丽朋友:

首先要明确一点,被你丈夫卖出去的房子是你们婚后共同购买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想卖房,必须经你同意。他没征得你同意就擅自卖房,你有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能你丈夫的同事会说,他对你们之间的纠纷并不知情,而且房子已经过了户,你无权要回来。但是,先不论这位同事是否知情,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购买房产,这是事实。依据法律,如果你丈夫擅自卖房,购房人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了房产,那么即使房子已经过了户,你也可以要求撤销过户手续。

你现在要做的是,尽快到法院要求确认卖房合同无效。在你提出这一要求之后,法院会暂时中止你和你丈夫离婚官司的审理。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审结,房屋产权重新登记到你丈夫名下之后,离婚官司才会继续审理。到时候,法院会把这套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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