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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钱存在丈夫名下,离婚该怎么分?

作者:杨晓林
法律帮助 2014-10-10 13:09:00

Q:将自己的钱存在丈夫名下,离婚时该怎么分?

我和丈夫2011年结婚。结婚前,我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服装店,生意伙伴给了我20万元分红。结婚后,我想把这笔钱存到银行里。当时,我的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于是拿了丈夫的身份证,把钱存到了他名下。存折被我放在娘家,存款这件事,丈夫一直都不知道。

本来我觉得两人是夫妻,钱在谁的名下并不重要,可现在却不一样了。因为他背着我养了情人。我提出离婚,他竟然马上就同意了。想到还有20万元存在他的名下,我匆匆赶到银行取款。谁知,他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得知了这笔存款,存折被他挂失了,我取不了钱。后来,他找我摊牌,说我既然以他名义存钱,就表明钱是送给他的,是他的财产。可是,这笔钱明明是我的婚前财产,难道婚后以丈夫名义存入银行,就变成他的财产了吗?这笔钱离婚时该怎么分呢?

郭兰兰

杨晓林(标准)

答疑律师 杨晓林

郭兰兰朋友:

你与人合伙经营服装店所得的收入20万元,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把钱存入丈夫名下,会不会让这笔钱变成丈夫的财产,取决于这笔存款是否算作你对丈夫的赠与。根据法律,赠送财物必须要有书面或是口头的赠与合同。也就是说,赠送者要做出赠送财物的表示,接受赠送的人,也要做出接受财物的表示,这样才算是赠与。存款这件事,你从头到尾都没通知丈夫,账号和密码更没有让他知道,这证明你没有把钱送给他的意思,单凭你用丈夫的名字存款这一行为,法律只会认定,你将钱暂时交给丈夫保管,不会认定你要把钱送给丈夫。因此,你的行为不能算是赠与,这笔钱仍是你的个人财产。现在你丈夫申请挂失,给拿回这20万元增加了难度。你可以到法院要求离婚,申请法院对这笔钱进行财产保全,并收集相关证据,为打赢官司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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