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买的车算共同财产吗?
Q:先同居后结婚,同居时买的车算共同财产吗?
我与丈夫阎新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又都考上了本校的硕士研究生。我们的关系本来就不错,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也许是日久生情,就自然确定了恋爱关系。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我们又进了同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虽然没有结婚,但也在家人的默许下一起租房同居。我学的是建筑设计,接到任务后需要多次去工地考察。他学的是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去现场监督。单位的车辆不够,我们每次往返于单位和工地之间都要自己搭乘公交,即费时间又幸苦,我们就合资买了一辆轿车,花了30多万元,产权登记在了阎新名下。2008年我们结婚后,平平淡淡地过了两年,夫妻感情也日渐冷却,最近决定理智地分手。要分手就牵涉到财产分割问题,其它财产都是婚后一起置办的,只有那辆轿车是婚前购买的,而且登记在他的名下。我觉得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任知春
答疑律师 郝惠珍
任知春朋友: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必然是成为夫妻之后获得的财产,轿车是你们在婚前购买的,当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可以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就是说,你们合资买的小车,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你们两人共同所有。和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的是,一般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既然是按出资比例分割,你能获得多少,就看合资买车时你支付了多少。如你所述,车子是同居时买的,产权登记在阎新一个人名下,如果他对合资购车情况矢口否认,你凭什么证明那车子你也出了钱,又凭什么证明你出了多少钱?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很多时候法律上十分明确,证据却成为拦路虎。你可能遇到的,正是证据问题。
当然了,阎新也可能认可合资买车的事。你不妨先跟阎新协商,就如何分割轿车达成书面协议。如果他的态度暧昧不清,你最好能找到当初买车时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证明和汽车经销商的文件等,证明合资买车的事实,打官司时就可以维护你的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