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录音做证据,打赢官司有点难
为了要回父亲留给自己的遗物,女大学生把伯父告上法庭。她手中有录音作证据,却经过两场官司才打赢,而且她心中还有更多的疑问……
文/于訇平 静河
2013年夏天,辽宁大连的于志玲如愿考入心仪的大学。开学几个月来,让她感到陌生和困扰的,并不是大学生活,而是伯父于世海。
父亲临终托孤
于志玲五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父亲获得了对她的抚养权。父亲在2007年患上重病,不仅花光家中的积蓄,还变卖了房产治病。没有住的地方,于志玲跟随父亲到奶奶家生活。爷爷早已去世,去世前把房产全留给了奶奶,存款分给两个儿子。多年来,奶奶靠着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有一天,父亲把于志玲叫到病床前安排后事,含着泪说虽然家里已经没什么钱,但还是按当地的习俗给她买了点东西以后可以当陪嫁,算是做父亲的心意。于志玲伤心哭泣,对父亲的话懵懵懂懂,依稀记得父亲说,她年纪还小用不到,这些东西就先由她的伯父保管。
没过多久,父亲就去世了。于志玲的奶奶告诉她,父亲给她买的嫁妆是一件裘皮大衣,一条80克的金项链,还有两枚金戒指分别是14克和19克,现在应该升值不少。后来她问起伯父这件事,伯父并没有正面回答,只说等她长大成人之后,该给她的都会给她。她不再询问这件事,相信伯父会信守诺言。
女儿偷录对话
转眼间,于志玲就满18岁了。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伯父,顺便询问伯父什么时候把父亲的遗物交给她。伯父却冷冷地说,她年纪还小应该安心读书,不要老惦记裘皮大衣和金首饰。
为了争取主动,于志玲买了一个录音笔做好准备,去找伯父当面交涉。她提起父亲留下的裘皮大衣和金首饰,询问伯父什么时候交给她。伯父仍然推诿说:“等你大学毕业再说吧,做个公证全都给你……”
于志玲把自己和伯父的对话偷偷录了下来,心里踏实了许多。后来,她又试探性地跟伯父提起父亲留下的遗物,伯父的态度看似态度和蔼,听起来也是为她着想,可她却觉得没有多少诚意。
思前想后,于志玲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14年3月,她悄悄把伯父于世海告到大连沙河口区法院,索要父亲留下的遗物。在法庭上,于世海不承认有这回事,辩解说于志玲的父亲生病后花了很多钱,生活都是靠亲友接济,根本买不起裘皮大衣和金首饰。
侥幸追回遗物
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因为有录音作为证据,于志玲认为自己稳操胜券。遗憾的是,在法官看来,根据相关规定,包括录音录像在内的视听资料要想被法院认可,不仅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内容真实未经编辑,还需要有人证、书面证据等其他证据能够佐证视听资料里的内容。
只有一段录音,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官驳回了于志玲的要求。于志玲当庭提起上诉,和伯父的关系越发恶化。大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于世海迫于各方压力,承认裘皮大衣一直放在他的衣柜里,可以直接还给于志玲,但他不清楚金首饰具体的重量。
为了不伤害亲情,法官对他们进行了调解。2015年6月,大连市中级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做出判决。于世海返还裘皮大衣给于志玲,于志玲父亲留下的首饰,现在无法确定具体的样式和重量,难以返还原物,判决于世海给予于志玲1.1万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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