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未果,禁止苦苦追求
安徽合肥蜀山区法院发出了一份禁止令,禁止一个男孩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接近他心仪的女孩。这个男孩到底做了什么,让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
文/晓白
一见钟情,穷追不舍
一年前,胡江去参加表哥的婚宴,对新娘的朋友周莉一见钟情,通过亲友要到了周莉的联系方式。随后,他对周莉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见了几次面后,周莉觉得他不够成熟,表示自己喜欢做事稳重的异性,胡江不是理想的对象。
表明态度后,周莉不再和胡江见面,但胡江并没有气馁。他几次守在周莉家门口,迫使周莉和他约会。他越是穷追不舍,周莉越不喜欢他,甚至有点反感。周莉通过亲友,劝说胡江不要再纠缠。
胡江有所收敛后,周莉以为这件事已经平息了。谁知一天夜里,她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此时已经是凌晨2点,她起身去门口通过猫眼一看,竟然是胡江。从猫眼里,周莉没发现胡江有什么异样,她担心敲门声打搅到邻居,打算劝说胡江回去。谁知她刚打开门,胡江就强行进入,并把门关上。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胡江一把抱在怀里。
周莉努力挣扎,对胡江又抓又咬。胡江虽然力气大,但毕竟处于酒醉状态,周莉得以把他推开。摆脱了胡江的纠缠,周莉直奔社区派出所,哭诉自己的遭遇。民警立即来到周莉家,把醉得迷迷糊糊的胡江带回派出所。胡江酒醒后,对他深夜进入周莉家的情况供认不讳,他说记得再次向周莉表白遭到了拒绝,但不记得有任何过激行为。
猥亵妇女,发出禁止令
在胡江看来,即使他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也是喜欢周莉的表现,又是发生在酒后,情况并不严重。然而,警方却告诉他,这不是普通的表白,已经涉嫌强制猥亵妇女。检察机关对胡江提起了公诉,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良好,并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法官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半。
在法庭上,周莉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她说,胡江住得离她不远,以前也曾有过在家门口堵她的行为,害怕缓刑期间胡江再来找她。听了她反映的情况,法官认为胡江在缓刑期间能自由行动,确实有条件也有可能再次骚扰她,就同时发出了一份禁止令。
根据201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让胡江远离周莉,就是禁止他接触特定的人。这就意味着,在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对方法律责任之后,女性还可以获得禁止令的保护。
反家暴法的实施,让很多人知道和熟悉了家暴禁止令。家暴禁止令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称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家庭成员遇到家庭暴力时,能及时有效地获得保护。实际上,这只是禁止令的一种,禁止令也不仅仅局限于婚姻家庭。
如果女性因为恋爱未果遭遇纠缠,还没有到强制猥亵的程度,虽然不能以强制猥亵妇女罪追究对方责任,但也可以获得禁止令的保护。比如,不断收到电话、短信,女性在精神上感到烦恼和不安,就可以打精神赔偿的民事官司,同时让法院发出民事禁止令。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禁止对方打电话、发送短信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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