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报废也要争,只因车牌价更高
车主在暴雨中遇难身亡,轿车也变成了废铁,价值还不到300元。可婆媳二人还是为轿车由谁继承闹上了法庭,这是为什么呢?
文/张明星
在北京的一次特大暴雨中,张光不幸遇难身亡。他的妻子任霞清楚地记得:“那天下了一天雨,等到很晚还不见丈夫回来,特别心慌。”任霞报了警,第三天接到警方电话,丈夫开着夏利车路过一座被水冲断的桥,跌落到桥底溺亡,夏利车也报废了。
轿车报废,车牌难定归属
丈夫的离去,让任霞伤心不已。料理完丈夫的丧事后,她有些惊讶地发现,丈夫名下并没有多少财产。她和丈夫一直居住的房子,登记在小叔子名下,由丈夫经营管理的台球厅,也是小叔子投资设立的。丈夫的遗产,不过是存款和已经报废的夏利车。
任霞和张光是再婚,两人结婚没多久,没有孩子。张光的父亲去世多年,除了任霞,还有权继承遗产的就是张光的母亲。在商量如何继承张光留下的遗产时,任霞提出要继承车牌。因为她的户口在四川,来北京也不过两三年,按照北京目前的政策,户口在外地的人要想通过摇号获得车牌,需要连续5年的社保和纳税证明。这就意味着,如果她不能继承张光的车牌,得再过几年才能参加摇号,更不知道何时能摇中。
张光的母亲也知道,在北京获得一个车牌很难,也想继承车牌给张光的弟弟用。于是,任霞和婆婆发生了争执,为此闹得很不开心。商量了几次之后,任霞还是没有和婆婆达成一致,只得把婆婆告到房山区城关镇法庭,要求继承丈夫名下的车牌。然而,立案庭认为她的要求并不合适,建议她改成继承丈夫名下的夏利车,从而获得车牌。
夏利车已经报废,价值还不到300元,任霞更看重的是车牌。她觉得婆婆已经70多岁,要车牌也没用,自己因为做生意需要用车,所以车牌归自己所有最合理。本着不伤和气的原则,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根据调解结果,判决任霞获得夏利车,张光的存款和夏利车报废所得归他母亲所有。
车牌不是财产,附属轿车之上
明明是争车牌,为什么任霞要通过继承夏利车的方式来实现呢?主审该案的法官吕少罕解释,这是由遗产的性质决定的,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能够继承的是财产,或能产生财产的权利,包括合法收入、房屋、知识产权等。
那么,车牌算什么呢?从表面上,是汽车的牌号,但实际上代表的是国家承认车主对汽车享有权利和责任,在法律上称之为行政许可,显然不属于能够继承的财产。不过,车牌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只有用在汽车上才能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附属于汽车。这意味着,如果能获得汽车,就能同时获得上面的车牌。
正是基于车牌的附属性,立案庭建议任霞改变一开始打官司时的要求,从争车牌变成了争轿车。此外,车牌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轿车虽然报废了,但并不影响车牌的使用价值。特别是按照北京目前的政策来看,车牌无疑变成了车辆上附加的最大价值,远远超过了已经报废的轿车。
吕法官说,既然在这个案件中,车牌是轿车附加的一部分,任霞继承了轿车,也就继承了车牌。任霞表示官司结束会购买车辆,使用获得的车牌。需要注意的是,她应该先把车牌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轿车上,然后再办理报废手续。如果她继承轿车后就办理报废手续,车牌也会一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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