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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能否选监护人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本刊法律帮助小组
法律帮助 2012-10-19 16:02:00

父母离婚,孩子能否自主选择监护人?
最近我和丈夫打算离婚,对于财产怎么分,我们达成了一致,可是在女儿的抚养权方面,我们无法达成共识。丈夫说,女儿必须跟他,因为他挣钱比我多,可以让女儿享受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教育;我坚持让女儿跟着我,因为我懂得照顾她的生活,能让她健康成长。我俩谁也不让步,于是我提出,让女儿自己作主。我觉得,女儿已经13岁了,父母离婚后跟谁生活,她有发言权,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可是丈夫却强烈反对我的提议,仍然坚持谁挣的钱多,就让女儿跟谁。在这个问题上分歧太大,我只能和丈夫走上法庭。请问:女儿是否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呢?法院会参考她的意见吗? 
杨 乐
 
杨乐朋友: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你丈夫的收入比你高,也许他能给孩子更优越的物质生活保障,但这并不是争夺抚养权的关键所在。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父母双方就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那么抚养权归谁,主要看孩子如何选择。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一方根本无力抚养子女,或者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和子女共同生活会影响子女身心健康,那么法院会考虑由另一方抚养孩子。但是,你和你丈夫都不存在这种情况。在这个时候,你女儿的意见,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走上法庭,法官会征求你女儿的意见,并尊重她的选择,就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丈夫婚内打借条,离婚后我能否要他还钱?
 
去年,我和刘永协议离婚。前些天,在整理抽屉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借条。看到借条我才想起来,刘永曾向我借过钱。2010年6月,我们还是夫妻,但双方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虽然感情不和,但刘永提出向我借1万元的时候,我还是借给他了。刘永给我打了一张借条,我把借条收好之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离婚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提起这笔钱。现在离婚一年了,我想要回这1万元。可是,当我找到刘永要求还钱时,我担心的事发生了:他对这1万元的借款根本不承认,说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没必要还。他说的似乎有点道理,可我不甘心1万元就这么打了水漂。根据法律,丈夫婚内向妻子借钱,离婚后是否应该还钱呢?
 李 燕
 
李燕朋友:
虽然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姻法》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夫妻间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夫妻“AA制”。根据法律,夫妻婚内借款,可以视作夫妻二人关于部分财产“AA制”的一种约定,这笔借款是成立的,到期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刘永在婚姻期间,向你借了1万元并出具借条,这是你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条有效。这也就相当于你们已经约定,这1万元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借款到期后,刘永应当偿还给你。如果借条没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你随时可以要求他返还;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等到期之后,你可以要求他还钱。
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法院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吗?
 
我和前夫是去年底协议离婚的。本以为签了离婚协议之后就再无瓜葛,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前不久他又找上门来,说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显失公平,要求重新分财产。我没答应他。在离婚协议中,共同财产的分割确实倾向于我:所有存款,以及两套房子全归我,前夫只得到一辆价值15万元的轿车。但是这些都是他自愿的,他出轨在先有愧于我,才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了让步,这怎么能算显失公平呢?前夫被我回绝之后,正准备把我告上法庭。法院会支持他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吗?
杨小妹
 
杨小妹朋友:
《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之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应当驳回这一请求。所以,如果前夫以你为被告,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会受理这个案子。
但是,如果你的前夫想要法院判决重新分割财产,那么他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订协议时他受到了你的欺诈或是胁迫。如果他无法拿出相应的证据,法院会驳回他的请求。
至于他说的显失公平问题,在夫妻协议分割共同财产时,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离婚协议中,哪一方多分、哪一方少分,完全由双方自愿协商。从你的情况来看,法院不会支持重新分割财产。
 
亲密照片可否证明丈夫“出轨”?
两个月前,有人告诉我说,我丈夫有了“外遇”。一开始我不相信,但跟踪他几次之后,果然发现他在和一个年轻女孩约会。于是,我拿出相机,悄悄地拍下了丈夫和那个女孩在商场、餐厅、酒吧中牵手、搂抱的照片。拿着照片,我生气地质问丈夫这是怎么回事。面对我的质问,丈夫一开始有些惊讶,但很快就镇定下来。他向我解释,和那个女孩只是同事关系,彼此开玩笑开惯了,动作比较随便,但他们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这种解释我无法相信。我觉得丈夫背叛了我,想跟他离婚。我手里握着他和第三者牵手、搂抱的亲密照片,单凭这些,能向法庭证明丈夫“出轨”吗?
米 阳
米阳朋友:
我们通常所说的出轨,就是婚后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不是同居,只是偶尔出轨,那么法院也会酌情判决无过错方多分财产。不过,单凭亲密照片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使用,缺乏足够证明力。
你拍摄的照片只能证明你丈夫与婚外异性关系比较亲密,在交往中举止不当,法院一般不会单凭和异性拥抱的照片就认定双方有不正当关系。如果想证明丈夫出轨,你应当收集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才行。比如,查到两人的酒店开房记录,获得能证明两人有进一步肢体接触的照片,比如接吻或者发生关系等等。
需要提醒的是,你在公共场所拍照取证是不违反法律的,但是如果你在酒店或别人的私人空间偷拍,就是违法的了。
 
作 答/本刊法律帮助小组 审 读/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 金俊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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