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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婚姻,“出轨”有代价

法律帮助 2021-06-01 15:48:29 5540

夫妻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法定责任。一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不但要受到道德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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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叶明沁和姜宇轩是大学同学,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生子,相伴走过了近10年。两人本来有着很好的感情基础,却在2020年底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提起离婚,叶明沁很心酸。由于工作原因,近几年她需要经常出差,而且在外地逗留的时间也比较长,她就把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

一次,叶明沁出差回到家,发现沙发缝里夹有几根棕色的长头发。她是短发,所以感到很奇怪。后来,叶明沁又从邻居口中得知,丈夫经常带一个女孩子回家,这时她才恍然大悟。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叶明沁在自家门口安装了视频监控,经过梳理视频监控资料,她发现该女子在她出差时,时常被丈夫带到家里过夜,而且丈夫送她出门时,还常常有接吻拥抱等亲昵动作。看到这些监控视频,叶明沁气得浑身发抖。她将这些证据摆在丈夫面前,姜宇轩觉得事已至此,干脆向妻子坦白。两人争吵起来,叶明沁对此也进行了录音留存。

想想自己为了这个家,一直在外打拼,可丈夫却背叛了自己。忍无可忍的叶明沁到北京西城区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姜宇轩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法庭上,为了证明丈夫出轨,叶明沁向法官提交了录音、录像等证据。法官审理后认为,结合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姜宇轩存在婚内出轨、对婚姻不忠的行为,且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叶明沁作为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姜宇轩支付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过错程度及实际情况确定为5万元。2020年12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姜宇轩支付叶明沁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说法

婚姻无过错,精神赔偿获支持 


2021年1月实施的民法典,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需满足三项条件:一是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二是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三是另一方没有过错。

这个案子里,姜宇轩婚内出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叶明沁作为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官司中,向对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那么,对于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应当如何举证证明呢?法官解释说,无过错方应当对“被出轨”这一事实举证证明。例如:可以体现一方出轨的录音录像、一方出轨后书写的保证书或悔过书、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等。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形式及来源应当合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另外,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对于开房记录、执法机关的执法记录等由有关部门留存的证据,亦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此案中,正是因为叶明沁提供了能够证明丈夫出轨的录音、录像资料,姜宇轩婚内出轨的事实才能得以认定。

另外,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分界点,而夫妻一方在婚内存在通奸、与他人同居、卖淫嫖娼等行为时,不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更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所以民法典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确定赔偿数额。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