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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赚佣金,捷径变歧途

作者:文/单明 图/吉吉吉
法律帮助 2021-06-04 14:32:00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对将来求职有利,还可以为生活增加收入。然而,寻找兼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别踩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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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玲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她以优异的成绩从家乡考到上海的大学。上大学时,她是同学眼中的学霸,并乐于助人,做事积极。然而,2021年3月,她却被上海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公诉到法院。让人唏嘘的是,19岁的凌玲居然通过网络工具,“操盘”了上百人,为一个裸聊团伙“引流”

兼职走捷径,背后是陷阱

凌玲的父母在小县城生活,每个月给她的生活费不多,经济上的拮据让她感到自己和同学之间的差距。要强的凌玲暗暗发誓,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生活品质。从大一下半年开始,她就兼职赚钱:刷盘子,发传单,送快递对凌玲来说,这些活儿不算太累,收入也还满意。但随着对城市生活的不断熟悉,她发现周围有些人竟然能轻轻松松挣大钱。

小菲是凌玲在饭店打工时认识的朋友。凌玲了解到,小菲的家庭条件也不好,平时兼职也不算积极,但小菲出手却很大方。凌玲无意间说很想买一款“潮鞋”,小菲二话没说就借钱给她。小菲告诉凌玲,自己的钱都是网络兼职赚的,这个工作很轻松,收入也高,让凌玲很羡慕。

2019年9月,小菲联系凌玲,说她要刷一下业绩,让凌玲帮忙在网上“引流”。所谓“引流”就是小菲给凌玲几个有专人管理的QQ号码,而凌玲的任务就是吸引网友添加这些QQ号码为好友,只要有一个人加进来,凌玲就能赚到2元的“报酬”。

在小菲隐晦的介绍下,凌玲了解到那几个QQ号码,其实是诱惑别人裸聊的。凌玲需要编辑一些网络推文,引诱意志力薄弱的人来添加那些号码,随后会有人诱导对方裸聊,裸聊的过程会被偷偷录下视频。拿到裸聊视频后,专门有人以此敲诈被害人,并威胁说让其声名狼藉、被学校或公司开除。很多受害人害怕这种后果,又不敢报案,不得不“破财免灾”。

凌玲知道通过裸聊敲诈勒索是犯罪的,但在她看来,自己没参加裸聊,也没有参与后续的敲诈,只是在网上群发推文,况且QQ号码也不是她申请和管理的,谁加了QQ号码她根本不知道,所以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另外,小菲一直对她很好,她也很信赖小菲,即便对方不给钱,就当是帮小菲的忙。于是,凌玲开始流连于各大贴吧、网络平台进行推文操作,小菲也很快将第一批“引流”佣金转给了她。

凌玲尝到了甜头,对小菲充满感激,她觉得这样赚钱比刷盘子、发传单轻松多了。不但自己赚佣金,她还组织好友参加。由于凌玲平时人缘不错,好几个同学都在她的说服下加入进来。

只为赚佣金,人生误入歧途

2019年10月,凌玲和好友诗诗组建了多个QQ引流群,她们还在百度贴吧拉拢了一些想找工作赚钱的大学生。凌玲和好友编辑几个不同版本的色情诱惑性文字,比如“你寂寞吗?有一种聊天能帮你”、“小姐姐真的找不到男孩子吗?”以此吸引网友,添加裸聊团伙的QQ号码,导致多人被敲诈勒索。

引流一个人对方只付2元佣金,但自从建了QQ群,凌玲的引流人数呈裂变式增长。

从2019年10月至12月底,凌玲竟然通过“引流”赚了10万余元。

就在凌玲以为自己找到发财的捷径时,裸聊犯罪团伙被警方破获。

在2019年12月底的一个夜晚,家住上海青浦区的小魏到派出所报案称,他在QQ上与他人裸聊后,被敲诈了3500元。

原来小魏在微博上看到一名头像是美女、名为“蜜桃酱”的博主发布的“互看”字眼的信息。就给对方发了私信,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添加了指定的QQ。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刷刷抖音看看微博,这世界上的漂亮小哥哥、小姐姐怎么这么多,找个小姐姐聊聊天吧”成为QQ好友后,对方给小魏发来这段话,随后发来了视频通话的请求。小魏迫不及待地与对方进行了裸聊,可没想到等待他的是敲诈勒索。

因为小魏刚到上海,收入不高,他选择了报案。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很快就抓捕了裸聊团伙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就在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交待犯罪事实的时候,凌玲等人还在网上发着推文。可这一次凌玲没有等到对方的佣金,而是等来了公安机关的传讯。

凌玲主动交代,她从来没接触过裸聊团伙的任何人,对敲诈勒索更不知情,自从建了QQ引流群后,她就不用再忙于“引流”了,而是开始了群内成员的管理工作。她告诉群成员,每使一人添加上QQ号码,就能获得1.1元至1.7元的“报酬”。QQ群日益壮大,最多时达到了近百人。

随后,公安机关又找到诗诗等人。诗诗表示,她不是没有怀疑过凌玲介绍的网络兼职,还有人为了“冲业绩”,去开通小号自行添加这些QQ号码,但加上后却被发来的内容吓了一跳。但大家根本不知道后面还有敲诈勒索这一环节。

截至案发,除了凌玲非法获利10万余元,群内诗诗等人也非法获利数万元不等,仅诗诗一人就为裸聊团伙引流数万人,受害人遍布各地。

检察官提醒说,虽然凌玲没有参与裸聊团伙的敲诈勒索,但她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3月,检察机关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凌玲等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