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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车牌,“捷径”成困境

来源:中国妇女作者:田婧
法律帮助 2021-11-02 1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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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心仪的代步车,轻松便捷出行


急于购车,未婚变离异


凌玲是90后北漂,作为一家私企的销售人员,她需要四处奔波,有时一天就要拜访七八个客户。没有代步车,凌玲觉得很不方便。她经常在大学同学群里吐槽:“干我们这行,没车简直太影响效率了。可是我连摇号资格都没有,怎么办啊!”同学们纷纷在群里附和,表示理解和同情。


大学同学张佳看凌玲确实焦急,便悄悄发微信联系她:“你真的需要车吗?我给你推荐一个‘车虫’,他可以办京牌。我一个朋友就是在他那里办的,没问题。”出于对同学的信任,凌玲加了“车虫”徐磊的微信,徐磊十分警惕,约她面谈。


双方当面协商好了价格:凌玲先期支付5万元,“事成之后”付尾款11万元。徐磊说如今名额紧张,需“排队”等半年到一年,凌玲同意。她应对方要求,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都给了对方。三个月后,徐磊把这些原件返还给了凌玲,告诉她“该办的都办完了,你就等着车牌到你名下吧。”


谁知比车牌先到来的,是让凌玲震惊的消息。2021年1月,凌玲到银行办理购房按揭贷款,发现婚姻状况一栏赫然写着“离异”。凌玲连男朋友都没有,突如其来的“离异”两个字,让她很震惊。再三向民政局确认之后,她得知自己确实“被结婚”又“被离婚”了。


原来,“车虫”徐磊办理所谓购车指标的方式,就是找一个和凌玲长相近似的女孩,与京牌车主结婚之后再离婚,离婚时约定,将车辆过户给凌玲。如今“车虫”已经找人冒充凌玲,走完了结婚、离婚这套“程序”,就差过户车辆了。凌玲无法接受婚姻状况从未婚变成“离异”,多次找民政局交涉,希望撤销结婚、离婚登记,将婚姻状况改成未婚。凌玲不敢向民政局坦承她曾将证件交给了“车虫”,只是说证件丢了。民政局认为此事十分蹊跷,拒绝撤销结婚、离婚登记。


赢了官司,却上了黑名单


2021年3月,凌玲将民政局告到法院,要求对方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辩称,他们按照法定程序,对凌玲的婚姻登记材料进行了细致的形式审查,材料均是原件,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登记部门不存在过错。婚姻登记必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这些文件同时丢失,又被人冒用登记结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其“丢失”的说法站不住脚,很可能是她“授意”他人办理的婚姻登记,因此拒绝撤销婚姻登记。


审理过程中,凌玲向法院申请对其婚姻登记文件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确实不是她的字迹。为查清真相,法院多次寻找那位与凌玲结婚的北京男士,对方长年不在北京居住,始终联系不上。眼看着瞒不住了,凌玲才向法官坦承,她打算办理北京车牌,把相关证件给了“车虫”。但她未料到,“车虫”用离婚过户的方法办车牌。


民政局认为凌玲视结婚登记为儿戏,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不应被保护,请求法院驳回其请求。


法院认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凌玲被冒用身份证件进行了结婚、离婚登记,该登记行为不具有事实根据,不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2021年9月,法院判决撤销凌玲的结婚、离婚登记,其婚姻状况恢复到“未婚”状态。


虽然赢了官司,但凌玲得不偿失。民政局当庭表示,将参照相关文件,将凌玲列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因为在2018年,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多部门曾联合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其中规定,当事人如果在婚姻登记中,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材料或其他严重违反《婚姻登记条例》的失信行为,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多项联合惩治措施。


上了该“失信名单”的人,将被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参与相关行业评先、评优;申请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新闻工作者等资质资格将被从严审核;银行对其进行信贷审批时,将予以审慎参考。凌玲日后在从业、购房等多方面都将受到影响。听到民政部门如此表示,凌玲悔不当初。


法官提醒,近年来,在购房、入学、拆迁等方面,将“婚姻”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工具的事时有发生。纯粹为购车资格而结婚、离婚,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严重者更涉嫌违法犯罪。无论对于“车虫”还是过户车辆的双方,都有很大的法律风险。“车虫”及参与该非法交易的京牌车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2020年11月,北京警方就曾发布通报称,破获了一起以结婚为手段过户北京车牌的案件,截至同年11月6日,共抓获嫌疑人166人,其中一名37岁的女子在两年内结婚28次。他们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而对于想违法获得京牌的人,可能面临“钱牌两空”的处境,还会受到失信惩戒。例如,有人交钱却拿不到车牌;有人结婚后想离婚,对方却不同意,以不离婚为要挟,“坐地起价”;还有人车牌没到手,钱也要不回。须知钻空子抄近道,必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