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东奔西走,一站维权在妇联
在春暖花开的5月,陕西省妇联举行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和以往维权要奔波很多部门不同,服务中心不仅提供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咨询,还配备了医疗救助和安全庇护设施。从妇女走进妇联求助的那一刻起,就能享受到“一站式”服务,不必为了维权东奔西走。
下次打工,还来西安
维权服务中心揭牌没多久,就有一位年轻的姑娘在男友的陪同下向妇联求助。她叫马兰,是从甘肃来西安打工的回族人。在来西安打工之前,她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
因为家庭贫困,马兰很小就辍学在家劳动,除了自己的名字以外不认识几个字。结婚之后,丈夫并不喜欢她。有一天,丈夫告诉马兰,他们已经离婚了,让马兰净身出户。原来,丈夫知道马兰不识字,就骗马兰跟他签了放弃一切财产的协议并进行了离婚登记。
马兰只好回了娘家。父母觉得她是被婆家赶回来的,对她有点嫌弃。她不想在家看父母脸色,就来到西安打工。她很快交到了男友,并经常住在一起。2011年3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友知道后很高兴。
谁也没想到,4月的一天晚上,马兰发现自己下身有出血的迹象。匆忙中,她去了附近的一家民营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认为是先兆流产,就给她采取了保胎措施。流血的情况停了没两天又出现了,她去民营医院问是怎么回事。医生说是保胎失败了,只好给她进行了一次刮宫手术。第一次没有发现胚胎,又做了第二次还是没发现。
马兰就去了妇幼医院。经过全面检查,医生发现她是宫外孕。现在发现已经晚了,错过了救治的最佳时间,只有连子宫一起切除才能保证她的健康。这个消息,对她和男友都无异于晴天霹雳。做完手术后,马兰终日以泪洗面。男友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来看她的次数越来越少。
马兰想,要是当初民营医院能及早发现她是宫外孕,她就不会遭受两次刮宫手术的折磨,更不会失去子宫,她决定去民营医院讨回公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男友后,男友很支持。他们去民营医院要求赔偿,医院的态度很强硬,只愿意赔偿7000元,多一分钱都没有。
无奈,马兰和男友来到妇联维权中心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了经验丰富的维权志愿者葛春荣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葛律师经常办理医疗事故的案件,她一拿到马兰的材料,就迅速做出了判断。民营医院的失误只是延误了病情,并不是切除子宫的直接原因,打官司耗时耗力而且不一定能赢。
于是,葛律师选择代表马兰和医院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协商,民营医院同意赔偿3万元,葛律师怎么努力都没法争取到更多。妇联在这个时候出具了公函,要求民营医院积极维护妇女权利,还表示要把处理情况通报医疗卫生等监管部门。在妇联的压力下,民营医院将赔偿金额提高到5万元。
考虑到打官司可能的结果,葛律师认为5万元比较合适。然而,一直代替马兰处理赔偿的男友却不同意。他坚持不接受调解,要求葛律师帮忙打官司,还说报纸上登过子宫被切除能获赔10多万元。
葛律师解释说,案件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但他始终听不进去。葛律师突然意识到,投诉后马兰再也没来过妇联。马兰的男友总是要求更多的赔偿,但问起马兰的身体状况,他的回答却每次都不一样。
这样一想,葛律师的心里突然一惊,马兰的男友该不会把赔偿占为己有吧?于是,她不动声色地假意表示要打官司,让马兰亲自来一趟妇联处理一些法律文件。第二天见到马兰后,她让同事支开马兰的男友,单独和马兰了解情况。
原来,马兰的男友已经结婚了,因为妻子没法生育,他才跟马兰在一起,他曾经答应马兰只要生了孩子就结婚。
马兰讲完这些,还愁眉苦脸地说:“我现在也不能生了,他以后还会跟我在一起吗?”葛律师也不好直接告诉马兰,男友可能会把她的赔偿占为己有,只好劝说马兰接受5万元的赔偿后回家休养,还叮嘱她以后一个人来妇联。
2011年6月,葛律师和妇联工作人员带着马兰去医院取赔偿款。葛律师给医院的工作人员讲了马兰的遭遇后,有些护士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泪,包括院长、医生、护士等人又现场捐款5000多元。拿着妇联为她争取的5.5万元,马兰谢了又谢。
妇联工作人员询问马兰是回去找男友,还是打算回老家休息一段时间。马兰想了想,决定听葛律师的建议回家休养。妇联工作人员就用维权基金为她买了一张火车票,送她到车站。火车即将离去,马兰握着妇联工作人员的手久久不能放开。她动情地说:“如果再出来打工,一定还来西安。因为西安有我能依靠的娘家人。”
陕西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左二)、副主席冯屹(右二)及权益部工作人员接受锦旗
妇联办事,又快又好
今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热议。一个月后,就有一名抱着孩子的母亲来到妇联咨询新规定,要求法律援助。
这位年轻的母亲叫刘彤,孩子已经出生3个多月了,亲生父亲却从没有看过孩子一次,也没给孩子花过一分钱。是什么原因,让父亲不来看孩子呢?刘彤谈起了她和丈夫赵伟的复杂感情。
2007年,她在宁夏银川的一家洗浴中心工作时,结识了从西安来游玩的赵伟。两人一起游玩了几天,分别时也依依不舍。两地分隔反而让刘彤和赵伟的感情不断升温,这份异地恋在夏天开花结果,刘彤来到西安和赵伟结了婚。
结婚不像恋爱那么简单。生活在一起,刘彤才发现丈夫年幼丧父,婆婆一手拉扯这个独子长大,对他百般溺爱。她能容忍赵伟的娇生任性,但婆婆总是对她百般挑剔,不是嫌弃她年纪比赵伟大,就是嫌弃她以前在洗浴中心工作……每次都会引起家庭大战。
只过了一年,刘彤就和赵伟离了婚,租房子搬出来住。她心里对赵伟还是有一份情谊,赵伟经常来找她,有时还会住一段时间。其间,为了资助赵伟做生意,刘彤还借了几万元积蓄给他。就这样说不清道不明地又纠缠了一段时间,刘彤和赵伟在2009年底又复婚了。
复婚后,刘彤仍然在外面租房居住,赵伟也是隔三岔五地回来一次。自从她怀孕后,赵伟来的次数就少了,刘彤也听说他有了别的女人。在她怀孕5个月时,赵伟就再也没来找过她,打电话也是随便敷衍几句。
刘彤来西安后,工作断断续续,又借给赵伟很多钱。2011年6月生下孩子后,她实在无法独立抚养,几次向赵伟要孩子的抚养费,他都说没有钱。她去了几次法院,但法院说他们还没有离婚,没法判孩子归谁养,抚养费由谁出。她还去了一些法律机构和信访部门,都没有什么结果。
最近,刘彤听说婚姻法的新解释规定了婚内也可以要抚养费,她特意来妇联咨询,希望能获得法律上的援助。妇联工作人员立即指派了维权志愿者薛永谦律师,免费代理刘彤打官司。薛律师去立案时,法院对刚出台的规定还有些拿不准,在薛律师的积极争取下才确定立案。
薛律师以前在法院工作过,了解法院的工作方法和流程。他认为,刘彤和赵伟的感情复杂,如果让法官来判决,时间长不说,效果也未必好。如何计算婚内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官会参考离婚要抚养费的规定,按工资的30%来计算。因为赵伟没有稳定的工作,西安的低保标准就视同他的工资,刘彤每月只能争取到最多200元的抚养费。
对于刘彤来说,最好的方法还是由法官来调解,只要双方同意,调解的数额是没有限制的。此外,孩子生下来后看病花费的6000多元,薛律师也一并提出要求,希望赵伟承担一半。
到了调解的那天,赵伟声称自己既没有工作也没有钱,一副耍赖到底的样子。薛律师见状有点急了,质问赵伟:“是你的娃你怎么能不养?”他认为赵伟因为感情问题,逃避作为父亲的责任。
在法官的劝解下,赵伟最终同意承担孩子看病后花费的一半费用,从孩子出生起算,每月给刘彤600元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为止。
刘彤自己东奔西跑折腾了几个月都没结果,妇联的薛律师只用了一个月就为她拿到了抚养费,她不禁赞叹:“妇联办事真是又快又好!”因为刘彤和赵伟多年的感情纠结,她的情绪一直不稳定,妇联还指派了心理咨询师多次对她进行开导。她也渐渐看清了这段婚姻,打算等孩子大一点之后,就和赵伟离婚。
其实,妇联维权服务中心从2009年试运行以来,每年能处理2000多件各类咨询,已经为70多人提供了医疗、安全庇护等救助。陕西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宁焕侠介绍,妇联维权中心不仅把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部门都整合到了一起,还摸索出了“一站式”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她们的经验在于三个结合,即维权与维稳相结合、依法维权与多种形式维权相结合、个案维权与源头维权相结合,就能用最经济、最简捷的方法让妇女儿童获得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