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力护航青少年成长 ——河北唐山乐亭县妇联举办“增强法治意识 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这次讲座说得都是我们能听得懂的话,让人一听就明白。”“感觉讲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听着就有意思。”多名参加法治讲座的学生在听完宣讲后,感觉大有收获。
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提升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河北唐山乐亭县妇女联合会联合县司法局邀请执业律师在乐亭县第一实验小学“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教育基地举办——“增强法治意识 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法治宣讲入人心。“首先要让同学们知道讲的是什么,然后通过说故事,激发他们的兴趣,当然最主要是一定要用他们身边实际发生的事情,从而引起共鸣,最后在一起讨论面对这些情况该怎么做?”谈起法治讲座的经验,乐亭县“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的邰向娟律师如数家珍。邰向娟律师是河北瑞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近几年来她办理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对未成年人案件尤其是涉及校园欺凌的民事、刑事案件有独到的研究。
讲座中,她结合这几年办理典型案例,从校园欺凌的成因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特性及数据分析、如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鲜活的案例引发学生共鸣反思,从“懂感恩、讲诚信、守法纪、敢说不”等方面教会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理念,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少年。
现场交流心贴心。“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与参加法治讲座的学生坐在一起,面对面讨论交流,通过关注学生的变化,实时提出意见建议,并鼓励学生们要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更好保护自己,教育学生不要成为欺凌别人的人,也不要成为被欺凌的人,更不要成为漠视围观的人。青少年学生生理和心理正处于波动时期,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往往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通过此次法治讲座和探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学生们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大量鲜活的案例使他们更能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帮助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到法治安全在我心,走好青春每一步。
阵地建设护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来,乐亭县妇联联合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六个部门先后在乐亭县第一实验小学、乐亭县第三初级中学、乐亭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挂牌成立“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教育基地,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梯式建立法治宣讲阵地,为学校较为薄弱的法治教育环节加注了强效剂。乐亭县妇联以设立法治宣讲教育基地为新起点,深度融合法治元素,携手司法部门强化与校方合作,深度融合法治元素,聚力推进依法治校治教,切实增强对青少年学生的保护。
今后,乐亭县妇联将充分发挥“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教育基地的坚实阵地作用,联合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在中小学校持续开展法治讲座、微课堂、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助推平安校园建设,构筑校园安全防线,做好引路人,以法守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