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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铸就新的辉煌

来源:中国妇女网作者:宋秀岩
要闻 2013-10-08 09:58:00

——访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妇女事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妇女工作全面推进、硕果累累。时值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同志。
《中国妇女》:中国妇女十大以来, 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国男女平等进程。请您谈谈这方面情况。
宋秀岩五年来,党和国家对妇女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很幸运地亲历了一些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之振奋、为之鼓舞。
2010年3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妇女运动走过的光辉历程,对广大妇女寄予殷切期望,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篇重要讲话是指引我国妇女运动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奋勇前进的纲领性文献。
201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用两个独立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作出具体规划,这在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是首次,为“十二五”时期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年,在圆满完成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国家颁布实施了新一轮两纲,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描绘了未来十年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蓝图。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自己的施政纲领,是继1995年我国政府首次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之后的又一开拓性之举,充分体现了党执政理念的与时俱进。
同时,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在制定或修订促进就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注重维护妇女权益,出台并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在就业、参政、健康等领域推出了一大批惠及妇女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在全党全社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我国妇女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妇女参与现代化建设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46%;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稳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比上届分别提高2.9、2.07和0.18个百分点;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可以说,过去五年是广大妇女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
会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摄影/新华社记者) 
《中国妇女》:过去五年来,妇联组织抓住主线、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请您介绍一下妇联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宋秀岩:胡锦涛同志在“三八”讲话中提出“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为新时期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这些年来,各级妇联组织用“坚强阵地”、“温暖之家”这八个字统一思想、引领方向,从这八个字中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明确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的工作宗旨,开创了新时期妇联工作新局面。
着眼于建设“坚强阵地”,紧跟大局、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努力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展现新作为。我们抓住纪念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颂党恩、跟党走、做党的好女儿”、“我与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用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宏伟目标激励妇女。我们大力推进妇联系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面向全国妇女发出为“十二五”建功奉献的倡议,开展“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进一步激发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的热情。我们结合实际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明确了妇联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举措,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妇女议事会、留守妇女互助组创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巾帼志愿服务以及家庭道德建设等工作,为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贡献力量。我们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扩大与港澳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互访交流,凝聚起更多的爱国妇女力量。我们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民间外交工作,在国际舞台上彰显了中国妇联组织的独特魅力。 
着眼于建设“温暖之家”,贴近妇女、了解妇女、服务妇女,努力在促进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取得新成效。我们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涉及妇女利益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中,通过议案、提案、信息报送等形式,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法律政策中得到切实体现。我们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女性进村“两委”、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我们着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试点等工作,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等关爱活动,尽心竭力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目前全国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1370多亿元,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贴息60多亿元,为近280万妇女创业提供了资金扶持;在2435万农村妇女中开展了“两癌”免费检查,近1.1万贫困患病妇女得到人均1万元治疗救助;贫困地区80多万婴幼儿免费服用营养包,健康状况有望明显改善;各地留守妇女互助小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分别发展到28万和8万多个,成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托。
和西藏妇女在一起(摄影/韦晓英) 
《中国妇女》:过去五年来,妇联组织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主要做法和成效体现在哪些方面?
宋秀岩:这些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党群共建,为妇联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基层基础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妇联组织紧紧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工作阵地、资源保障等建设,为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一是探索创建灵活多样的妇联基层组织。从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到商务楼宇、新社会组织以及流动妇女集中地,从建立片区妇联、联合妇代会到成立妇女工作网格、妇女小组,妇联基层组织设置领域不断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扩大。二是着力推动解决基层妇联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问题。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党群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的要求,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依托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妇女之家”74万多个,遍布全国农村和社区以及其他一些领域,同时大力推动妇联各项工作进“家”、促进妇联工作载体进“家”、吸引基层妇女群众进“家”,通过建立“妇女之家”,使基层妇联组织这个“无形”的家成为妇女群众身边“有形”的家。积极探索将活跃在基层的女能人、女带头人、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巾帼志愿者等各方面女性骨干吸纳为社区妇联执委、常委、副主席或者是村妇代会委员、副主任,使基层妇联工作力量更充实,真正做到群众工作群众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下,全国超过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了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标准给妇联增拨专项工作经费,为妇联组织更加有效地服务妇女群众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我们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组织县以上妇联组织和干部持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中,倾听妇女心声,掌握妇女需求,了解妇女期盼,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难题,切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
和香港各界妇女一起庆祝“三八”节
《中国妇女》:中国妇女十一大就要胜利召开了,您对未来五年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有什么期待?
宋秀岩: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号召,这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使命,也是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各族各界妇女要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坚定不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汇聚中国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用出彩的人生共同绘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妇联组织要牢牢把握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主旋律,肩负起团结动员妇女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重任,扎实推进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图片除署名外为程京京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