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关注防性侵教育等女童保护问题
2015年3月2日,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主办的“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京召开。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应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加强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监护制度建设,填补法律法规制度空白。
据悉,“女童保护”是全国百名女记者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在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评选中,该项目荣获“年度最具网络人气奖”。
《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发布
每天1.38起性侵儿童案
座谈会上,“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之一、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发布了《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报告由“女童保护”项目根据2014年媒体公开报道以及项目开展问卷调查情况撰写。
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媒体曝光数量急剧攀升。
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就曝光1起,也就是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这意味着儿童防性侵的现状依然严峻,也说明了社会各界和舆论对儿童安全的关注度有了大幅度上升。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公开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农村受害人群会更多。这些数据都说明关注儿童安全的高度必要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在发布会上说。
“这些数据非常触目惊心。”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表示,她和绝大多数家长一样,此前也几乎没有对孩子普及防性侵教育,“期待今后的学校能够多做一些工作。”
政协委员朱征夫发表观点
“两多发”和“两薄弱”
报告分析指出,近年来我国性侵儿童案件中,广泛存在“两多发”和“两薄弱”的现实情况:“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监护缺位下的临时起意多发,熟人犯罪多发;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儿童安全监护薄弱,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监护薄弱。”
2014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在监护缺位前提下、施害者临时起意的性侵儿童案件为272起,占54.08%(公开报道中未提供相关信息的未统计在内)。熟人犯罪有442起(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在内),占总量的87.87%。被公开报道年龄的受害者中,11~14岁的小学高年级学生受害人数不仅不低于小学低年级,反而略微超出。农村地区无疑是未成年人监护缺位的“重灾区”。
“受害最大的,主要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群体。”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主要原因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法治进程存在很大错位,经济发展了,儿童保护的文明意识、法治没有跟进。”
半数以上家长未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
2014年,女童保护项目对北京、山东、浙江、江苏、吉林、湖北、贵州、云南、广东、黑龙江、广西、安徽、福建、甘肃、四川、重庆、河北、辽宁、山西、河南等21个省市城乡地区的3482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参与调查的1346名男生、2136名女生中,仅有20.0%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48.3%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31.7%的孩子选择“似懂非懂”。受访孩子的父母职业依次为:26.1%是在外打工者,24.8%是个体户或商人,13.0%为农民,6.0%为公务员,4.8%为教师,其他占25.3%。
在337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未超过半数,占48.6%,没有的达51.4%,32.5%的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
民政部社会事务管理司倪春霞发表观点
呼吁一:加强儿童防性侵教育填补空白
在“女童保护”项目访问的394名教师中,49.7%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开展过一次的占12.6%,两次的占12.6%;三次或三次以上的占25.0%。
对于没有开展过防性侵教育的原因,64.3%受访教师选择“不知道怎么讲”,32.5%选择“学校没有这样的课程”,选择其他原因(包括“个人不好意思”、“家长会抵触”、“上级没有要求”、“当地接受不了”、“没想过”)的均仅为0.6%。
但当问到“如果现在给您‘性教育’或‘预防性侵害知识’的教材,您能给学生讲授吗?”99.7%的教师选择“能”,这一比例比去年同期上升了约8%。
201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教育女学生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遭遇性侵犯后懂得如何寻求帮助”。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经过专家撰写、科学论证的全国性防性侵教材教案,这一领域在全国性仍停留在空白。因此,虽然广东等地方教育部门陆续出台了性教育或防性侵的读本,但仍缺乏权威性、标准性、可推广性。”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第一中学校长李一飞说。他建议,应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的权威防性侵课本、教案,填补教案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让“安全教育第一课”作为小学新生入学第一课。
“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介绍说,根据“女童保护”志愿者在贵州、云南、北京、广东、湖北、福州等省市小学讲授防性侵知识的实践经验,小学生容易接受相关防范知识和方法,起到有效预防性侵危险的作用。而“女童保护”项目在结合国内外儿童防性侵经验、成员多地试讲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教案。经过10多名性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界、一线专家的多轮建议、修订,历经半年时间40多次修改,最终完成了《女童保护防性侵教育小学标准教案》,她强调说,这份教案可作为一个教案样本,免费提供给各地授课,同时提供相关培训。希望能为全社会的儿童防性侵教育做一些贡献。
针对“两薄弱”的普遍问题,李一飞呼吁教育部门,不要忽视向家长、教师群体普及培训未成年人防性侵基础知识。“从整体机制上鼓励、推动学校及教师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相关领域的活动、调研走访。”
呼吁二:废除嫖宿幼女罪 建多重监督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2014年全国两会上,朱征夫委员也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提案。全国人大已给予了积极的答复,但法律的修订有一个周期。朱征夫委员建议各地妇联、街道办等组织部门,从行动上加大对社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比如在其监护人不到位的空白时间段,设立多名成人专人在场管理的社区未成年人临时托管点,由社区自身、行政部门、未成年人监护人三方共同出资维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表示,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各省掀起修订法规的高潮。一些省规定了针对教师的“发现性侵儿童情形强制报告义务”。但我们遗憾地看到,10年后,法规依然难以落到实处,因为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缺少强制性。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呼吁,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制度建设是第一位的,要建立一套对孩子侵害行为的快速监测、热线报告、评估、帮扶的监护制度。”倪春霞表示。她介绍,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门有一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就可以代表国家来履行监护义务。
近年来我国还有多起亲生父亲、继父性侵子女的极端事件被曝光。现行法律中虽然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缺乏具体规定。
2015年1月,江苏徐州一名父亲性侵10岁亲生女,地方民政局申请撤销了其监护人资格。这也是我国1月1日颁布实施《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
“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朱征夫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的对接机制,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全国人大代表李一飞建议民政部门尽快探索、建立剥夺监护人监护权后的未成年人的安置问题。“如仿照国外已有成功实践经验,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的福利性质非盈利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培育服务社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成长,并适当考虑购买第三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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