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前妻述说离婚那些事
已淡出公众视线许久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被众人关注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2011年12月15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婚姻期间的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贞由母亲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此外,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所欠债务全部由他独自承担。
法院宣判后,当记者提出要采访于红伟时,她委婉拒绝了:“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有些我是不能认可的,目前我正在为上诉做一些准备。等过一阵子,我会接受采访的。”
两个月过去了,于红伟对未来有着怎么样的打算?回顾这段婚姻,从最初的恩爱夫妻到最后的对簿公堂,她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2012年2月20日,于红伟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采访。
婚后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
方宏进和于红伟的相识,始于1992年的一次朋友聚会。当时方宏进是央视的一名普通记者,没什么名气。于红伟20岁出头,方宏进比她大11岁。相识两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开始了这段长达17年的婚姻。
其实方宏进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但是于红伟并不知情。她说:“恋爱时方宏进说我是他的第一个恋人,当时我也有疑问,都30多岁了,难道就没有谈过恋爱。可方宏进解释说,因为工作忙,没时间谈恋爱。”
直到1995年于红伟生下女儿,在天津的公婆家坐月子时,她无意中发现了方宏进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她才知道了真相。由于方宏进的哀求和公婆的劝说,加上已经有了孩子,于红伟便原谅了丈夫的第一次欺骗。
女儿出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自己的房子,而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回忆当时的情景,于红伟说:“那时我们连洗衣机都没有,衣服、床单都是我用手洗的。方宏进在外面忙工作,我就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做家务。由于当时衣服洗得太多,手长了湿疹,到现在也不能用香皂。”
不过,于红伟觉得,那些日子虽然有些辛苦,但两人的感情还不错。那几年,方宏进每天都能回家与她和孩子团聚,那是她婚后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1999年,方宏进由于做了央视《焦点访谈》的主持人开始有了名气。于红伟认为,他们感情的变化也是从丈夫出名开始的。她说:“从那时起,他总是早出晚归,还常常莫名其妙地向孩子发脾气。有一次,我看到他手机里有陌生女人发给他的暧昧短信,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就突然发起了脾气,还提出要和我离婚。”虽然丈夫的行为让于红伟感到有些伤心,但是考虑到女儿和家庭,于红伟还是选择了隐忍。
辞别央视,妻女一起跟着“海漂”
2003年9月,方宏进突然离开央视,跳槽到上海的东方卫视,担任总策划、总制片人和新闻评论员。当被问及离开央视的原因,方宏进的回答是“实现自己的梦想”。他还解释说,主持《焦点访谈》多年,常有进入“瓶颈”的感觉。进入东方卫视,正是为了寻求突破。
对于方宏进的这一决定,于红伟起初是持反对意见的,她觉得央视比地方台要稳定。另外,当时女儿已经在北京上小学,突然改变环境,担心会给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带来影响。于是,方宏进便自己先去了上海。过了一段时间,为了一家人团聚,也为了成就丈夫的事业,于红伟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带着女儿到了上海。
于红伟说,本来东方卫视邀请方宏进的时候,也承诺给她在台里解决工作,但方宏进没有和她商量就推掉了,这让于红伟开始怀疑丈夫是有意避开自己。如今回想起这件事,于红伟得出的结论是:“他比较花心,不让我和他一起工作是为了给自己方便。”
之所以指责丈夫“花心”,于红伟手里有着一份重要的证据:方宏进亲手写下的一份忠于家庭,以后不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的保证书。于红伟向记者讲述了这份保证书的来历:
“为了做一期访谈节目,方宏进在上海一家宾馆采访一位专家。与此同时,与方宏进有关系的那个女人也在那家宾馆开了房。访谈结束后,方宏进没有离开宾馆,而是直接走进了那个女人的房间。两人在宾馆的房间被我撞见之后,方宏进怕丢面子,就对我说,有事回家说吧。回到家,为了安抚我的情绪,方宏进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并表示他今后会好好过日子,于是写下了这份保证书,表示一定悔改。”
如今这份保证书就在于红伟的手中,她说:“适当的时候我会将这份保证书公之于众。”
除了这份保证书,于红伟还向法院递交了方宏进对婚姻不忠的其他证据。于红伟说:“那天,在上海南京西路的星巴克咖啡厅里,我让他把那个女的约出来,大家当面说清楚,彻底了断两人的不正当关系,后来争吵起来,被其他的顾客劝开了,这时方宏进躲到上海美术馆门口,这一幕恰巧被一个网站的人看到,随后这个人就把看到的情况发到了网上。对于网上的内容我也有保留,并已呈交法庭。”
在法庭上,面对这些指责,方宏进辩解说:“保证书中所写的内容并不是事实,之所以写下保证书,是因为当时怕影响到工作。于红伟总是怀疑我与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为了安抚她,能够让我正常上班,就按她的意思写下了这份保证书。我其实根本没想过要离婚,也没想到她日后会拿这个当证据。”但是法庭最终还是采信了于红伟的说法,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
离家四年,百万债务与妻子无关
2006年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下海创办公司。按照方宏进的说法,公司是他和于红伟在北京注册的。因为他的工作关系当时还在电视台,不能出来做法定代表人,因此他占了40%的股份,于红伟占60%的股份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管理着公司财务。但让方宏进不满的是,“公司有钱时,于红伟就把钱提出来变成家庭财产;公司没钱了,她也不会想办法去经营。”于是公司后来陆续欠下了一些债务。庭审时,方宏进同意离婚,但他坚持认为,公司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
对于方宏进的说法,于红伟却完全不同意。她说:“方宏进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拿着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两家公司,同时模仿我的笔迹伪造了委托书来运营公司。2009年初,河北华龙方便面集团的律师曾打电话给我,说是公司借了华龙集团100万元,因此想约我出来见个面。这时,我才知道方宏进拿我的身份证注册公司的事情。后来我赶紧和工商部门联系,并做了笔迹鉴定,证明那些都不是我的签字,最终把北京的两家公司给吊销了。另外,方宏进在外的一切债务,我都不知道,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这些欠款应当属于方宏进的个人债务,与我无关。”
说起两人的分居生活,于红伟说,其实早在2007年11月,方宏进就抛弃妻女离家出走了。
那天早晨,于红伟送孩子上学,回来后发现方宏进不在家,之后她就打方宏进的手机,可是手机一直关机,突然于红伟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那时她还抱有幻想,希望丈夫能回来,但收到的是丈夫一条冰冷的短信,“我们离婚吧。”直到四年后,法院开庭时,她才又见到了方宏进。“那天女儿也去了法院,女儿就站在法庭门口,方宏进居然都没有认出来。这些年我一直见不到他,每次都是在网上看到关于他的消息。2010年他与河北华龙方便面集团的经济纠纷,我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宏进的债务是在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于红伟对这笔债务并不知情。而且,根据于红伟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在了公司的经营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因此应当属于方宏进的个人债务,由他自己承担。
发布微博,希望与父亲取得联系
在方宏进离家出走的四年里,女儿方贞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于红伟认为,法院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她,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抚养费每月1800元的认定,于红伟认为过低。
说到女儿的抚养费,那就要从方贞现在就读的学校说起。
于红伟说:“来到上海后,女儿在方宏进的安排下,进了一所收费比较高的学校就读。后来方宏进离家出走,自己实在无法承担孩子的学费,就想到要为孩子转学。可转学又谈何容易,来上海之前,方宏进就曾答应为孩子办居住证,可以让女儿在上海考高中,可是却一直没有办下来。由于方贞没有上海居住证,其他学校都无法就读。如果转回北京的学校,因为两地所用的教材不同而无法衔接。如今,我只能依靠亲友的帮助供孩子继续读书。如果方宏进每月只支付1800元,不要说孩子的生活费,就连学费都相差甚远。”
可是方宏进一直对外宣称目前他没有收入。对于这一说法,于红伟却说:“他在撒谎。他不但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子,还用他哥哥的名字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广告传媒公司,实际是他在操控着。从方宏进的朋友那里我了解到,他在鄂尔多斯还投资经营着一家煤矿。其实,方宏进生活得很好,经常去三里屯酒吧消遣,住的是高档公寓。虽然法院判我们已经离婚了,但我希望方宏进作为父亲,要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多为孩子的未来考虑,增加给孩子的抚养费。”
当记者问道,既然认为抚养费过低,那么方宏进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才合适呢?于红伟解释说:“我并没有想让他承担孩子所有的费用,只是觉得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不尽合理。只要按照孩子就读的学校所需的实际费用来支付,我就能接受。我有工作有收入,还有亲朋好友的帮助,自然会负担方贞的生活和学习费用。方贞现在就读于私立学校,生活学习的费用远高于普通高中,我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票据,可以证明女儿一年的学费加上生活费要18万元左右。”
就在方宏进与于红伟的离婚案宣判前夕,一个名为“萌杀之”网友的微博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萌杀之”在微博中自我介绍说:“我是方宏进的女儿,我爸在起诉逼我妈离婚。他把我和我妈逼得很惨,我妈身体不好,每当看到妈妈哭泣的时候,我心里好难过。”
“萌杀之”还通过微博对方宏进说:“爸爸,你离家已经四年了,上次在法院见到你,你都认不出我了!我还是你女儿吗?现在你总算露脸了!那我只有通过微博和你取得联系了!你现在有钱用IPAD更新微博,为什么四年没有给我任何学费和生活费?你知道妈妈现在身体不好,可能需要住院做手术么?你连一个父亲的责任都无法承担!”
那么,“萌杀之”到底是不是方宏进的女儿方贞呢?对于这个疑问,记者向于红伟求证,她证实微博的确是女儿发的。于红伟说:“方贞开微博,开始我并不知情,直至她的微博传播出去,我才知道这件事。孩子后来告诉我,她开微博的目的也只是希望通过网络联系到爸爸。微博在2011年11月29日删除过,那是因为我的律师与方宏进联系,询问是否还有调解的可能。方宏进说,只要把微博删除,消除影响,所有的事情都好说。于是在律师的见证下,方贞把所有的微博给删除了。但到了12月1日开庭,方宏进突然改口,不同意调解,任由法院判决。方贞知道后觉得爸爸又一次欺骗了她,一气之下又把微博补上了。”
至于今后方贞是否会继续在网上发表言论,于红伟说:“我想这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微博是她的私人空间,她可以通过微博抒发自己的情感,表达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也可以与同龄的孩子交流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我不会过多干涉。”
走出离婚阴影,让女儿生活得更好
在方宏进看来,他与于红伟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是两套父辈留下的房产。方宏进说,他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两套面临拆迁的旧房子,他的哥哥和嫂子一直在那里居住。因为自己比哥哥家的生活条件好很多,他就想放弃这两处房产的继承权,但是于红伟却坚决要求继承,甚至让他到法院告亲哥哥,由法院拍卖房子,平分房款。“这就意味着把我哥哥一家赶出家门,触犯了我的道德底线,所以不可能再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了。”
至于方宏进所说的道德底线,于红伟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2001年,方宏进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大家坐在一起商量遗产分配时,方宏进考虑到那时候他哥哥家的住房紧张,就主动提出将大房子留给他哥哥,我们要那处小房子,大家也都同意了。那么又何谈我和他哥哥争夺遗产呢?另外,当时方宏进也把房产证拿回家了,他怎么还口口声声说自己已经放弃了对老人遗产的继承呢?而且在法庭上他也没能拿出任何证据,证明他放弃遗产继承啊!”
那么,方宏进所说的位于天津的房产,于红伟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呢?
针对这一疑问,记者采访了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的王杰,他是于红伟的代理律师。他说:“从法律上讲,方宏进是他父亲财产的继承人,并且位于天津的房产,是他结婚后继承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于红伟要求分割也是理所应当的。法庭上,方宏进说已经放弃了继承权,但却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而且在有200万元债务没有还清的前提下,方宏进说放弃了继承权,在一定程度上他是想恶意转移财产,因此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法院宣判后,于红伟不服,她已经于2011年12月22日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对于上诉的内容,于红伟说:“方宏进的所作所为已经伤透了我的心,法院判我们离婚,我是接受的。但是法院没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不能理解的。上诉的内容,主要是从孩子的抚养费、财产分割及对方宏进的过错惩罚等几个方面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我们在北京的房产。海淀区的一套房产是我和女儿的唯一住处,这套房子目前已经被查封,但查封原因是方宏进的个人债务还没有还清。而方宏进所欠的债务,法院已经明确认定属于他的个人债务。既然这样,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把这套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法院已经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存在过错,那么我作为无过错方是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
当记者问道,对今后的生活有何打算时,于红伟想了想说:“目前女儿马上面临着高考,我希望能够尽快从这场官司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培养女儿。虽然我和方宏进已经离婚,但孩子是我们共同的,方宏进应当担负起父亲的责任,让女儿生活得更好。”